第7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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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怪物似的看著他,覺得他像那兩個躺著的人一樣讓人感到恐怖,叢川卻渾然不覺,反而自得地說:〃你們崇拜我吧,只有真正的藝術家才能超脫生死的恐懼,敏銳地抓住轉瞬即逝的美感!〃他說這話的時候,嘴角牽著一抹冷酷的笑,眼神灼熱亢奮,肆無忌憚地圍著兩人近距離拍攝!
〃你立刻給我滾出去!〃蕭傑憤恨至極,柳飛是唯一肯和他同宿514的人啊,無論柳飛為什麼搬來和他同住,在心裡,蕭傑都對他充滿感激。現在,柳飛生死未卜,他怎麼能讓人隨便拍這讓人倒胃口的照片!
叢川竟然對蕭傑的激動冷嘲熱諷:〃真是愚不可及、不可理喻,連死都不在乎,還在乎讓人多拍兩張照片嗎?多管閒事!〃
蕭傑氣壞了,揚起拳頭就想揍他,叢川一看,腦袋一甩,不屑一顧地撇了撇嘴,走了。
慌亂中,有人撥通了110和120,很快,公安人員和醫院救護人員幾乎同時來到了事發現場。
令人奇怪的是,柳飛和劉貝手腕上的刀痕並不深,流血量也不足以使兩人昏迷不醒,為什麼直到公安人員來了,現場又鬧哄哄的,仍然沒有醒過來?
救護車飛速把兩人送去醫院搶救,公安人員封鎖了現場,公安人員把桌子上的杯子放進了消毒袋裡……
經法醫鑑定,現場所取的杯子裡有殘餘的安眠藥溶液,柳飛和劉貝都飲用過一定劑量的安眠藥溶液。
到底是柳飛想謀害劉貝然後企圖自殺,還是他殺?如果是他殺,到底是情殺還是仇殺?為什麼514宿舍連續發生疑案?是巧合還是其中有聯絡?為什麼案件中的三個女生中,陳思雨和劉貝都是柳飛的女友?於欣與柳飛之間有沒有關係?一連串的問題讓警方夜以繼日地進行討論分析,案情錯綜複雜,無章可循。公安人員在現場中注意到一個細節:柳飛右手腕有傷口,而刀也握在他右手裡,這很反常。如果說是柳飛殺人,那刀應該在他的左手;而且經法醫鑑定,兩人在受傷之前,已經服用了高濃度的安眠藥溶液,劉貝的量大,柳飛的量小,但都足以使兩人昏迷,因此柳飛很難準確地割破兩人的手腕。所以,警方確認劉貝和柳飛同系他殺,而不是現場所表現出來的那樣,柳飛殺人後畏罪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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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警方也注意到,傷人者手法並不嫻熟,似乎沒有足夠的勇氣對兩人進行致命的殺傷,這從兩人傷口的位置和傷勢可以看出來,這說明,作案者並非兇殘的殺人犯。同時,蕭傑提供的線索引起了警方的重視,那就是在柳飛、蕭傑畫室裡出現的人是誰?蕭傑晚上看到的人影是誰?這兩者是不是同一個人?
天亮時分,警方出動武警對階梯教室進行了全面搜查,但從一樓到二十一樓,整整搜了一天,連蛛絲馬跡都沒有放過,還是一無所獲!神情沮喪、身體疲憊的大部分警方人員撤離威華藝校,留下部分人員日夜監守,保衛男女生宿舍區。
柳飛和劉貝的父母連夜趕到學校,對這突然的事故難以接受,希望警方立刻將兇手繩之以法。
蕭傑作為第一嫌疑人被警方收審,但看門老大爺證明,蕭傑於當天夜裡十二點四十分讓他開門進入宿舍。宿舍十點鎖門,他記得他鎖門後把鑰匙放在窗臺上,而從十點到十二點四十之間,如果從宿舍裡想要出來,自己是拿不到鑰匙的,必須叫醒他,但他清楚地記得,他十一點左右睡著後,就只有蕭傑一個人叫醒過他!而柳飛、劉貝兩人受害的時間是十點半到十一點半之間,這就基本證明,蕭傑沒有作案時間。
警方分析,如果說蕭傑在十一點之後先拿了鑰匙開門進入宿舍,作案後又出來裝著叫看門老大爺開門的話,這種可能性很小,一是作案時間太倉促,二是在柳飛的手機上,九點四十二分,給蕭傑打過電話,而指紋顯示,確實只有柳飛一個人的,這就是說,九點四十二分,柳飛打電話給蕭傑時,蕭傑已經被人襲擊昏迷過去,而蕭傑後腦勺的傷,經法醫鑑定,也確實為他人突然襲擊造成。另外,那把鎖上的血跡確實是蕭傑的,蕭傑自己不可能拿鎖自擊後腦勺造成昏迷,而他昏迷時間至少在一個鐘頭以上,這些都證明,作案分子是把蕭傑打暈後潛入宿舍作案的,作案者另有他人。
蕭傑於第二天下午被釋放。
大家更認準了一件事,蕭傑即使不是殺人犯,至少也是掃帚星,誰和他在一起,誰就要倒大黴,甚至喪命。因此大家看見蕭傑,就像看見鬼一樣,唯恐避之不及。
蕭傑淡淡一笑,仍按部就班生活。他很清楚,男兒有淚不輕彈,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