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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肯定會登報的。不過就算不留下名字,報紙的頭條也會出現自己的照片吧。算了,學習雷鋒吧,我們做好事是從來不留名的。
離開那裡的時候,那裡只有三十多個乞丐,等趙衝回來的時候,這裡多了三百人,人群裡還吵吵嚷嚷的。
“媽的!你不是麗人酒吧的老闆嗎?你來領什麼金幣?”
“老子手頭緊!不行啊!你沒看前面那個行政官的管家都穿了一身乞丐裝插隊了麼?”
趙衝皺著眉頭走了過來,說道:“大家不要吵,不要鬧,站好排,一個一個地到我這裡來領金幣,每人一個,不許重複拿。”
趙衝一面聽著眾人們的讚美,一面發金幣,沒到二十分鐘,五百枚金幣又一個不剩了。後面的隊伍卻源源不絕,很明顯,這已經不是乞丐大軍,而是混雜了各種職業的混編部隊,趙衝就認出了一個:剛才在名士之家明明看到他抱著一個美…女,怎麼一轉眼跑到這裡當乞丐來了?
“金幣已經沒有了,沒拿到金幣的大家不要氣餒,如果情況允許的話,我明天早上還會再來的。”趙衝揮著手對人們宣佈。
一個穿著講究的男子拿著紙筆站了出來,問道:“我是琳迪斯港報的記者,請問這位先生,您是誰?為什麼要如此大方的救濟這些貧窮的人們呢?您是教廷派來的傳教士嗎?或者是皇帝派來的特使?還是外國的反動勢力來拉攏人心?”
趙衝撓了撓腦袋,笑著說道:“我是誰,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世界上還有許多吃不上飯的人需要我們幫助。我認為,凡有十個金幣的人,就應該拿出一個金幣來救濟窮人。”
反正這些錢都是白來的,站著說話不腰疼啊。
趙衝雙手叉腰,正要繼續氣勢磅礴義正言辭地演講吓去,卻突然暗叫了一聲不好。
別在腰帶上的斷劍沒有了,腰間空空如也。
這下糟了,光顧著出風頭,把要緊的東西弄丟了,王柳知道的話,自己就要非死即傷了。
“真對不起,我現在還有要事,採訪嘛,下次有機會再繼續。”趙衝推開記者,闖出了人群。
仔細一想,聖器的丟失不可能是自己不小心弄掉了,一直把斷劍別在腰間,根本就沒出現過會掉出來的情況。那麼,最有疑點的就是在名士之家門口撞了自己的那個女人。藉口撞人趁機偷走東西的橋段,在電視裡經常看到,沒想到今天就被自己碰上了。
趙衝來到名士之家的門口,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那個女人留下的線索。根據趙衝的分析,那個女人肯定不是衝著聖器來的,知道這斷劍是聖器的人並沒有幾個,在別人眼裡聖器就是一塊廢鐵。那個女人肯定是以為趙衝腰間會掛著錢袋一類的東西,所以偷了去,可是沒有哪個賊會把偷錯了的東西還給失主的。
現在要做的就是儘快找到那個女人,然後用幾枚金幣把聖器換回來,這是最和平的解決方法。
可是關鍵問題是,不知道到哪裡去找那個女人,趙衝摸了摸鼻子,我又不是福爾摩斯,搞不好現在聖器已經被當作廢鐵扔在垃圾堆或臭水溝裡了吧,不如去那些地方找找……
就在趙衝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在名士之家門口亂轉的時候,一個路過的老頭叫住了他。
“小子,你在這兒轉悠什麼呢,像頭拉磨的驢似的。”
“我丟了一件很重要的東西啊。”趙衝也沒防備,順嘴說了出來,“是被偷去了。”
“被偷了?嘿嘿。”老頭眼珠一轉,打量了趙衝一番,“你給我十個銅板,我給你指條明路。”
誒?你能幫上忙?算了,死馬當作活馬醫吧。趙衝想了想,說道:“你在這兒等我,我去給你拿錢。”
趙衝回房間取了金幣出來,遞給了老頭一枚金幣,說:“銅板沒有,金幣你愛要不要。”
“要、要。”老頭貪婪地抓住金幣,“看你住在這裡,就知道你是有錢人,有錢人好辦事兒啊,你跟我來。”
“去哪兒?”趙衝疑惑道。
“去找相關負責人啊。”
負責人?你是說要我去公安局報案吧。目前也沒別的辦法,就跟著你去看看。
趙衝跟著老頭左拐右拐,一路走下來,用了十分多鐘,來到了一家酒館前。這酒館又小又破,裡面也沒幾個人。
“到了。”老頭嘿嘿一笑,“跟我進來。”
趙衝一頭霧水地走進了酒館,問道:“你們這兒的公安局就這樣?派出所也不能這麼簡陋啊。”
老頭瞪了趙衝一眼:“什麼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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