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感言補(新)(第1/2 頁)
我看了上個完本感言的評論,才意識到我又犯下一個嚴重錯誤。
我覺得自己無法完美書寫“原理”,甚至覺得原理太偉大,我一個普通人沒有什麼底氣去寫,很不自信,所以說自己寫的是“道理”。
最終引發誤會,讓讀者以為“永恆之火認為故事與道理不能相容”。
實際上,我是認為原理與故事很難相容,道理與故事才是完美的結合。
先扔主題,這本書的核心,一直就是原理,而不是道理。
道理和原理,從來就不是一回事。
這是我的錯誤,我沒能在書中和感言中明確這兩個詞語的界限。
道理和原理,是有交集但完全不同的概念。
道理,這個詞語基本有三種意思。
一,生活中的事理、規矩、情理。
二,更深一層的含義,也是“事物的規律”。
三,在古代的典籍中,道理最深的含義,也是道誕生的理,是大道的額外屬性。這個東西,沒人能寫明白,老子的道德經至今都有無數種解讀,沒有任何絕對權威的解讀,所以別跟我說哪個小說作者能把這種道理寫出來。
那麼,實際上,道理只有前面兩種意思。
道理最常用的語境,幾乎全是感覺上、經驗上、本能上、常識上、生活中等等一種“模糊感知化”的存在。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勾股定理。
一,道理:
現在,一個3厘米的木條,和一個4厘米的木條,擺成了一個直角,於是一個大人對孩子說,第三根木條只要5厘米,就能圍成一個直角三角形。
孩子問為什麼,大人說,這就是勾股定理,直角形的兩個直角邊如果是3和4,那斜邊就是5。
這就是道理,可以模糊感知到,知道是這麼回事,本質上是“這是什麼”。
還有一些日常生活中簡單的道理,比如陰天要下雨,人要努力學習,土壤能中莊稼,這些,都是道理。
二,定理:
孩子進一步問,什麼是勾股定理呢?
於是,大人就用各種方法證明出勾股定理。
那麼問題來了,誰能用故事證明出勾股定理?
我覺得目前沒人能做到,也沒人做過。
假如我回到古代,寫了一個主角證明勾股定理的爽點橋段,那麼,我請問,讀者覺得爽,是勾股定理本身讓讀者爽,還是因為故事讓讀者爽?
讀者因為故事爽了之後,就會證明勾股定理了嗎?
勾股定理好像不難證明,那我們把勾股定理換成費馬大定理。
結果是什麼?結果是讀者並不理解費馬大定理,甚至懷疑作者也未必能真正理解,但能理解“主角證明出費馬大定理就能震驚學術界”這個“道理”,於是爽了。
讀者是因為故事中的道理爽了,本質上還是不能理解費馬大定理,不會從這個定理上感受到任何爽的情緒。
定理,就是“一件事的為什麼”。
那麼,原理是什麼?
三,原理
原理就是為什麼的為什麼,是事物規律的規律。
最嚴謹的證明勾股定理的方式,需要運用到公理化,就是像《幾何原本》裡面的內容。
一切的定理,都應該出自公理。
而文中我反覆提及的第一性原理,闡述的很明白,就是每個學科中最核心、最不可或缺、不可否定的根本性命題。
四,最關鍵的是什麼?
最關鍵的是,道理可以感知到,可以在生活中模糊地意識到,可以完全融入故事中,因為故事和道理,都是感知的、本能的、經驗的與“可體驗”的。
閱讀小說,看影片,本質上就是人類用身體和大腦在體驗或模擬體驗,完全都是身體上的反應,哪怕是情緒,也主要是神經和神經遞質的作用。
但是,原理不一樣。
原理這個東西,是完全超越人類身體感知的,這東西本身是不能被人類確定的,當老子說“道”,當赫拉克利特說“邏格斯”和其他希臘哲學家談“萬物本源”的時候,這個東西,就開始醞釀了。
我們這才知道,原來在這個世界,存在一種不可描述的東西,那個東西是這個世界的“第一推動力”,可稱之為本源或大道。
那麼,這個這個大道,這種本源,這種第一推動力,就是我們全宇宙的“第一性原理”。
但問題在於,這種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