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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修養的“暴發戶”。
認識他是因為徐薇。他是徐薇公司的客戶——否則我們根本不可能認識——沒辦法,當年的我似乎只鍾情於一種型別的男人:牛仔褲,T恤,皮夾克,長髮飛揚。
徐薇畢業之後,如願以償地進入一家美國獨資企業,老闆是一個40多歲的美籍臺灣人,她給老闆當秘書兼公關經理——“反正就是陪著老闆和客戶在各大酒店吃完了飯喝咖啡,喝完了咖啡再喝茶,然後再接著吃飯唄!”徐薇曾經得意至極地向我解釋她的工作。那時候她是“霓裳宮”的常客,只要一有客戶,吃完晚飯她準會把他們拉來聽我唱歌——當然最重要的是能順便來找我玩兒。“這是我大學時最好的朋友!”她總是把我拉到他們那桌介紹一番,然後再補充一句:“哎!可惜我們倆志向不同。不過,這也不能影響我們做最好的朋友!是嗎?”她總是會在說到這兒的時候,極其親熱地摟著我的脖子,歪著頭裝出一副很認真的樣子來問我。
“一會兒別忘了給漂亮‘美眉’送花哦!”那會兒她已經跟她的老闆學了一口的臺灣腔,管女孩兒叫“美眉”。
我就是這樣認識了Jeremy。在我為情所困的那段時間裡,他幾乎每天都和徐薇來聽我唱歌。那段時間,徐薇老是在我耳邊嘮叨她的道理:“算了吧!老跟那幫窮搖滾混有什麼前途?他能給你什麼?何況還不專一!喜歡音樂,買盤帶子聽不就得了?也沒必要非跟搞音樂的人在一起吧?別傻了!趕快趁年輕有本錢找個有錢的嫁了,將來就算他變心至少也能撈到錢,照樣能過舒服日子!Jeremy真的很喜歡你,他老是跟我提你。他條件多好啊!可惜他喜歡的不是我,要是我,早就答應了!真不明白你是怎麼想的……”說實話,Jeremy人不錯,舉止得體,我並不討厭他,那倒是我對我當時所接觸到的“有錢人”一貫印象中的例外,何況他每次都會送很多花給我——能收到那麼多漂亮的花,這大概對哪個女孩子來說都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吧?所以,抱著花的我,在一瞬間裡還是會笑得很甜。就算是另一種撫慰也好吧,雖然我並不在意其有其無,也不會對他心存感激。雖然,從來沒有誰會因為如此這般類似的殷勤而真正進入另一個人心底。
就這樣,我想到了他。我找出他的名片,打電話,他的反應果然是求之不得——幾乎以最快速度到達了我在電話中指定的地點——夏暘家衚衕口的大街上。
我只留下三個字:我走了!
就這樣“鐵”著心,我上了Jeremy的車,想著這一次離開,我大概真的不會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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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樂章 生命重燃(1)
我搬回父母家住了。那大概是自高三那年的暑假之後,我唯一在爸媽身邊住得稍長的一段日子。因為心裡還在愛著他,我當然不可能接受和“別人”住在一起。
Jeremy對我倒真稱得上是無微不至——每天必定車接車送。可是,那卻不如那些我坐在夏暘的腳踏車後座上的日子甜蜜。所以每次一上Jeremy的車,我反而更加懷念從前那段日子;所以,坐在車上的我,很少講話,眼睛也總是盯著車窗外,要是偶爾再看見有男孩兒騎著腳踏車帶著女孩兒從路邊閃過,我就會止不住傷感起來……
說實話,那段時間Jeremy真是沒少跑路,因為我們家離“霓裳宮”確實不近。不僅如此,他還總會在接我的時候隔三差五地帶來一大束鮮花和許多水果——而且還都是些一般收入的家庭不會經常購買的高階水果!這下我媽可高興了,我媽當然不是見錢眼開,她高興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終於可以每天看見她的寶貝女兒;另一個是,這一回女兒帶回來的男朋友在她眼裡不僅是事業有成可以依靠,最起碼也屬於正常人範疇,而且懂事兒。我媽媽一直有點兒介意夏暘每次去我們家都兩手空空,而且居然“坦坦蕩蕩”。她說這說明這孩子不懂事兒:“其實我們並不圖他什麼,但起碼要有個心意。”我當然並不在意這些,相反那時候我倒為此覺得自己的媽有點兒俗——“幹嗎非要玩那些虛的?”這是我和夏暘那會兒對於此類事情的一致觀點,所以不管是在他家還是我家,我們都特別“坦蕩”——不知道夏暘的媽媽背後是不是也覺得我不懂事兒。
Jeremy完全不一樣,不僅會送東西,還會陪我媽聊天,而且,他總是顯得彬彬有禮,這大概又和夏暘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夏暘每次去我們家總是把自己“關”在我那間小屋裡,不到吃飯的時候絕不出來……所以我媽老是誇Jeremy,還自作主張地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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