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3/4 頁)
篡黨奪權的障礙,想方設法對他進行誹謗、誣陷,妄圖將他打倒。吳法憲緊跟林彪,大肆進行誹謗、誣陷朱德的活動。調查一開始,審判員問吳法憲:1968年11月在空軍駐京部隊營以上幹部會上你是不是講過誹謗朱德委員長的話?吳法憲回答說:他在空軍大會上講朱德委員長“在井崗山反對毛主席,是軍閥出身”。在黨的八屆十二中全會上,當著朱德委員長的面,他說,“聽說你在井崗山就反對毛主席,你講給我們聽一聽!你當了一輩子的總司令,實際上指揮打仗的都是毛主席,你是個黑司令,不是紅司令。”最後他說:“我誣陷了朱德委員長,犯了最大的罪。”這時法庭宣讀了吳法憲當時的講話記錄(節錄),對他的供述加以印證。
審判員又問:吳法憲,你說朱德委員長是個軍閥,幾十年沒有改造好,一貫天天反對毛主席,有什麼事實根據?吳法憲回答說:“沒有事實根據,都是捏造的。我就是為了突出林彪,打擊朱委員長。”他對朱德委員長的誣陷,表示認罪。
接著法庭對吳法憲誣陷鄧小平總書記的事實進行調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鄧小平長期擔任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國務院副總理,是黨和國家的主要領導人之一,被林、江反革命集團視為他們篡黨奪權的最大障礙,因而對他極盡誣陷之能事。調查一開始,審判員問吳法憲:“起訴書第4條指控你,從1968年4月起,和陳伯達、謝富治利用已經破獲的‘中共中央非常委員會’傳單案,以追後臺為名,陰謀誣陷、迫害黨和國家領導人,你在這一陰謀活動中都講過一些什麼話?”吳法憲回答說:陳伯達、謝富治和他負責這個專案組,陳伯達是組長。一次在“中央文革”碰頭會上,當著周總理的面,陳伯達說“非常委員會的這個信,像鄧小平總書記的口氣”,第二次在人民大會堂毛主席那裡開會時,陳伯達再一次說,“這封信他看來像鄧小平總書記的口氣,是不是他透過秘書搞的”。特別是破案後,陳伯達講了幾次,“還有後臺,這個後臺可能是中國第二個大走資派”。最後吳法憲說:“我就相信了陳伯達。”
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三審吳法憲 法庭調查(三)(3)
經過進一步訊問,吳法憲供認:他給專案組講要“追後臺”,就是指要追中國第二個大走資派;當時講的第二個大走資派,就是指鄧小平總書記。
陸定一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也受到林、江反革命集團的誣陷、迫害。起訴書第17條指控吳法憲參與了誣陷、迫害陸定一。法庭在調查了吳法憲誹謗、誣陷鄧小平的事實後,即開始對吳法憲誣陷、迫害陸定一的事實進行調查。
審判員單刀直入地問吳法憲:“你是怎樣誣陷、迫害陸定一的?”吳法憲回答:他參加了“陸定一專案組”,根據專案組的報告,說陸定一是特務、叛徒,在抗戰時期還跑到重慶去給蔣介石送情報……。在逮捕陸定一的報告上,陳伯達批了“同意”,他也劃圈,箭頭指著同意。最後他說:“迫害陸定一,是我犯的又一罪行。”這時法庭出示、宣讀、投影陸定一專案組和陳伯達、吳法憲等的批示。
審判員又問:“你為什麼要批准逮捕陸定一?”吳法憲回答:是根據材料逮捕的,陳伯達批了同意,他是中央常委、組長,“我就跟著劃圈同意。”這說明了在誣陷、迫害陸定一的事實中起最主要作用的是陳伯達,而不是吳法憲。
接著法庭對起訴書第13條指控吳法憲誣陷、迫害賀龍的事實進行調查。賀龍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國人民解放軍元帥。林彪、葉群一夥認為賀龍是他們篡黨奪權的心腹大患,對他橫加誣陷、迫害,以致將他迫害致死。
1966年8月,林彪在人民大會堂浙江廳召吳法憲彙報空軍黨委第十一次全會的情況時,就誣陷賀龍說:“你們這個會賀龍插手了。賀龍到處插手,總參、海軍、空軍、政治學院都插了手。”又說:賀龍派人要“奪你的權”,“你要警惕和防備”。吳法憲緊跟林彪、葉群,大肆誣陷、迫害賀龍。基於這樣的背景,審判員問吳法憲:“林彪、葉群誣陷、迫害賀龍,你參與了哪些活動?”吳法憲回答:1968年8月,他向林彪彙報空軍黨委第十一次全會的情況,林彪說“賀龍插手了這個會”,叫他寫材料送上去,他找人起草了一個報告,親自加以修改,於9月3日送給林彪。這個報告主要說賀龍參加空軍黨委第十一次全會,有奪權活動,說賀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