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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君裡5人家的經過,並將抄回的信件、日記本上報北京處理。
劉世英退庭後,法庭通知鄭君裡的夫人黃晨到庭作證。黃晨的出現,江青表現出驚慌。她立刻用上海口音叫了一聲“阿黃”,想利用20世紀30年代在上海同黃晨熟悉的關係套近乎。黃晨卻堅決地回答:我不和你說話。但還是忍不住對著江青說:就因為我們在20世紀30年代認識你,就因為你想收回的信中,有一封信是給唐納的,你搞得我們家破人亡。黃晨向法庭陳述了張春橋找鄭君裡談話和將有關江青的歷史文字材料交出的情況以及被抄家、搜查的經過。抄家後不久在1967年9月,就把鄭君裡秘密地抓走,在監獄裡鄭君裡受到慘無人道的刑訊逼供,僅兩年就被活活地折磨死了。黃晨說著就傷心地哭泣起來。江青還表示她不知道這些事,並說這是林彪一心要陷害她的。
接著,法庭宣讀1980年10月7日趙丹逝世前和黃宗英寫的有關抄家的證詞時,江青突然高聲問道:“趙丹怎麼啦?趙丹怎麼啦?”審判員未予回答。江青又大聲問了一聲。審判員仍未理睬,江青滿面疑惑,木然呆坐了一陣子。(趙丹和江青在20世紀30年代曾同臺演過戲)
四審江青 法庭調查(四)(2)
法庭繼續進行調查。
審判員問:“1967年1月你到過葉群住處沒有?”
江青回答:“不記得。”
審判員再問:“你是不是到葉群住處,親自監視葉群、謝富治把你的材料燒燬了?”
江青竟回答:“不知道。”
接著法庭對此事進行調查證明。江青1967年1月在林彪、葉群住處,由謝富治、葉群動手,把江騰蛟搜來的照片、信件等燒燬。江青這一罪行有保管這批材料和燒燬材料的現場見證人作證。證人趙根先出庭作證:“1966年10月末的一天,葉群叫我同她一起到東交民巷空軍招待所去取材料,到那裡一看,都是一些舊書刊、信件、筆記本、照片等類東西,亂七八糟塞在一個大口袋裡,從信皮上和書皮上看出來是上海文藝界趙丹、陳鯉庭的私人物品。葉群叫把這些東西帶回她的住處,放在她臥室隔壁的小辦公室裡……。1967年1月初,一天下午,我正值班,葉群說等一會兒要處理這些材料,你馬上到後院把小夥房的爐子捅開,捅開後。葉群、謝富治、江青3個人一起來了,他們當面沒有說什麼,就是我退下時,看到謝富治親自把那包材料拆開。葉群、謝富治把材料一份一份地送到爐膛去,江青在離爐子約3米的地方踱來踱去,有時還看一眼。不大工夫就把那包材料全都燒燬了,由於當時的工作關係,我目睹了這一事實。”
檢察員接著發言:指出葉群抄家這件事,江青是知道的。江青勾結葉群進行非法搜查、迫害20世紀30年代文藝界的知情人,有不可告人的目的。5位文藝界人士在被非法搜查之後,又都遭受到殘酷的人身迫害……江青的罪責是逃避不了的。
接著,法庭傳同案被告人吳法憲到庭,他供述:“在1966年10月有一天晚上,葉群親自打電話叫我把江騰蛟馬上找來北京,她說有要事向他交待,要絕對保密。過了幾天,江騰蛟突然間來到北京……他告訴我,葉群交待他的任務:在上海組織一些人冒充紅衛兵,抄一些文藝界人士的家,替江青抄檔案。江騰蛟開啟一個麻袋給我看,裡面裝有箱子,箱子裡有日記本,有照片,有江青的信。我正看著,葉群就來到了,將箱子提走了。”吳法憲還提及了江青在1968年叫他幹了四件事:一是抓上海公安局負責幹部到北京關押起來。二是將上海作家協會黨委副書記林峻青弄到北京,讓衛戍區負責監護。三是要他派人到上海將幫助過她的女傭人弄來北京,以後又把她抓起來。四是江青和林彪、葉群相互勾結,要他協助給解放軍報信。最後吳法憲說:“我幫江青辦了事,犯了反革命罪行,江青是罪魁禍首,我當了江青的幫兇。”
江青聽了吳法憲的揭發,氣得要命。公然在法庭上大罵“放屁,你是個什麼狗東西”。遭到法庭的禁止。
最後,受害人秦桂貞出庭指控江青。揭示了20世紀30年代江青一些醜事以及對她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的事實,使江青感到十分狼狽。此時江青不敢罵了,也不能罵,只好說秦桂貞是好人,自己裝作是不知情的人。
審判員甘英宣佈:起訴書指控江青迫害上海文藝界人士的事實已經調查完畢。
審判長曾漢周宣佈:“把被告人江青帶下去。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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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審江青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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