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十七(第2/2 頁)
就叫阿福了。」
那天晚上,小姑娘氣呼呼地睡著了。
小姑娘在我這裡從正月待到來年初夏,在樹上的知了呱噪起來之前,我替她找了一個好人家。
願意收養她的夫婦非常和善,家裡條件也不錯,在繁華的地段開了一家吳服屋,比我這寒酸的長屋氣派多了。
小姑娘喜歡漂亮的和服,喜歡鈴音清脆的花簪,她會在那裡過得很好。
兩國橋上的煙火今年也一樣璀璨絢麗,盛大的夏天隨著漫天降落的煙火正式落下帷幕。我將小姑娘帶到她的養父母面前,一個人沿著街道走回去。
「阿朝——」
走到半路,身後忽然響起急匆匆的腳步聲。
我告訴自己不能回頭。
「阿朝——」
那個聲音喊著我的名字,好像幼鳥在啼哭。
我轉過身,瘦瘦小小的小姑娘被和服絆得摔了一跤,她忙不迭從地上爬起來,跌跌撞撞朝我奔跑。
她張開手,我下意識地接住她。小姑娘幾乎是跌到我懷裡,軟乎乎的一團,抱著我的衣服死活不撒手。
「阿福?」
我摸摸她的頭髮。
窩在我懷裡的孩子,像小小的太陽一般溫暖。
我忽然就明白了——我的母親為什麼會為我取名叫朝日子。
「阿福這個名字太土了。」她說,「你得給我想個別的。」
我想了很久。然後嘆了口氣,說:
「好吧,荻子。」
我想,我以後得多賺點錢了。
吃飯時的碗筷多了一雙,晚上鋪開的被褥多了一份。
小姑娘長得很快,從最初瘦瘦小小的一團,後來抽長成纖細明麗的少女。我依然開著我的醫館,只是每到傍晚就得出去找人回家吃飯。
已經成為少女的荻子不知何時學會了爬樹,但學藝不精,有一次從樹上摔下來,折了幾根骨頭。
我沒有再讓她爬樹。
她不理解我為什麼忽然變得死板,我對她一向縱容,就算她想爬到天上去摘個月亮,我也只會給她遞上梯子。
她以前想讀書,所以我送她去讀書。寺子屋讀完了,字都認識了,她還想繼續讀,但私塾沒有先生願意教,我就挽起袖子親自上陣,教她讀那些令人昏昏欲睡的詩詞和經書。
荻子被我慣得無拘無束,無法無天,是這個町內的小霸王,連柴犬阿吉見到她都要乖乖夾起尾巴。
不就是爬個樹嗎,她說。
你的技術太差了。我告訴她。
她愣一會兒,忽然大笑起來。
你以前難道會爬樹嗎?
她在榻榻米上滾作一團,笑得樂不可支,過程中扯到傷勢,哎呦一聲,終於老實下來。
我看著她傻不拉幾的天真模樣,心裡有些憂愁,鄰家的大嬸家裡有三個姑娘,她在水井邊洗菜的時候和我嘮叨了好久,說這個年紀的女孩子喲,一不小心就會被哪家的混小子拐跑了。
我覺得鄰家大嬸說的很對,我自己就曾經有過腦子不太清醒的時候。
於是,在荻子養傷期間我對她百般叮囑,務必讓她記住男人都是大豬蹄子。
可惜千防萬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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