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4/4 頁)
對著她的背影說:“我們過幾天要去唱歌,你也一起來。”
“好。”這應該是個眷村大聚會,她不會錯過的。“拜拜——”
他又對她拱手。最喜歡看他拱手的姿態,很斯文卻又大氣,有種義薄雲天的氣質。她很想模仿他做一遍,但姿態怎麼擺、怎麼奇怪。那種獨特的魅力是專屬於他的。
然後,她進了診所,他則更往停車場深處走去。
這時,他的手機還在震動。依然是剛才那個號碼,它不死心,非要他接不可。
他看著它,嘆了好長一口氣,還是接了。
“韓維森,你以為不接電話,我就會放棄嗎?你做夢!”
“婉婷,我剛剛在看醫生,有點不方便……”
洪婉婷是韓維森的妻子,兩人正在辦離婚。她出軌,但不是韓維森發現的,是韓母捉姦,最後才告知韓維森,讓他回來處理。
這件離婚鬧劇已經吵了一年多,無止盡的財產分配、孩子歸屬,幾乎磨光他的耐性。
他最近常想,為什麼當年想跟婉婷結婚?她除了錢,根本不愛其他東西。
但她曾經是他最心愛的女人、最重視的家人。
父親過世後,他特別渴望擁有一個家,於是他拼了命地工作。永遠是最早進公司、最晚離開的那一個。他付出一切,就是想讓家人過好日子,結果……他的付出成了最諷刺的笑話。
“你這個人永遠有一堆理由,我認識你十幾年,還會不懂嗎?韓維森,我不會上當了。”電話另一頭,洪婉婷說。
“那你想怎樣?”韓維森氣得一拳撾在牆壁上。“出軌的是你、被捉姦在床的也是你,在這場婚姻中,你才是背叛者!我願意付你贍養費,是因為一夜夫妻百日恩,可這不代表我能容許你獅子大開口!”
“你每個月給我三萬,當我是乞丐嗎?”
“對大部分人而言,一個月三萬已經很夠用了。”
“對我而言,不夠。”
“那你想要多少?”
“三千萬現金,一次付清。我不要每個月可憐巴巴地向你伸手,等你施捨,還有你在臺北、臺中、嘉義那三棟別墅,都要給我。另外,你答應開一家美容院給我,不能食言。”
韓維森氣過頭,反而想笑。
“這麼離譜的條件,你以為我會答應?”除非他撞壞腦袋了。
“如果你不答應,你就別想再見薇薇。”
“薇薇也是我女兒,你憑什麼不讓我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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