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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只得把疑惑藏在了肚子裡。
“少爺,眼看天就黑了,爬過那座山,我們就宿營吧。”趙龍遞過水囊,指了指前方詢問道。
李默點點頭,交代了幾句讓張順這小子先去探路,這才接過水囊,坐了下來。
張順不愧是跟隨過李國泰的親衛,只幾下便躍下了山包,飛快的消失在了林海中。如此靈動的身手,加上這小子天生一副油滑的性子,只需要稍加培養,那就是偵察兵的不二人選!
不到半個時辰,正當李默等人準備繼續上路的時候,張順就已經來報,越過山坡有個大河灣,只不過天已經開始變黑,看不清楚全貌。
這傢伙說完,還從身後變戲法似的掏出兩隻野兔,得意洋洋的說道:“順手摟的,今晚可有口福了。”
“行啊,小子,不聲不響的連野兔都弄好了,這要是給你時間,那還不弄只黑瞎子來!”瞅著兩隻肥壯的野兔,龍國章口水嘩嘩的,這幾日來大家一起廝混,倒也如同一家人般熟悉起來。
李默沒看野兔,因為張順說的話讓他的心一下子熱了起來,其實這幾天他也非常擔心,畢竟一百多年前的地貌和他旅遊時看到的完全不一樣,何況又沒有適合的工具,很可能就走偏了。
可現在聽到了什麼?河灣?大的河灣?加拿大西北部,育空河流域最大的金脈前不就有道大河灣嗎?難道蒙對了?不過可惜天已經開始黑了,所以李默也只能耐著性子,和大家一起宿營,等待天明。
很快,就到了趙龍口中的宿營地,張順麻利的將野兔收拾乾淨,架上火堆,不到一會便肉香四溢。
“少爺,給你。”用刀割下一隻後腿,張順遞給了少爺,可李默看到托馬斯一個人孤零零的坐在旁邊,瞅著兔子直流口水,還是將後腿轉給了他。
“給我的?”直到後腿被塞到手裡,托馬斯才清醒過來,原以為自己只能啃那些難吃的黑麵包呢,沒想到第一塊肉就輪到了自己,讓他十分驚訝。
“托馬斯,忘記過去吧,從現在起,我們是合夥人!當然,如果你願意,也可以把我當成朋友!”李默笑笑,知道一時也改變不了托馬斯對自己的戒心,遞上兔肉後就轉身坐回了位子。
“合夥人?朋友?”托馬斯實在是沒法將這兩個詞用到李默身上,可望著手裡的肥嫩的兔肉,心裡還是有些期待。
吃完飯後,李默獨自坐到了一塊大石上,聽著不遠處河水奔流,深深地吸了口氣。
是蟲?是龍?一切的一切,都要等待太陽昇起的那一刻了!
夜逝入水,很快,月華便高高升起,和托馬斯聊了一會,又和陳平商量了一下以後的事情,李默便鑽進了帳篷。
“少爺,少爺你快來看!”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一陣吵鬧的高叫聲將李雲飛吵醒,還以為出事了,嚇得他連衣服也顧不得穿,抓起手槍就衝出了帳篷。
可等他衝出帳篷時才發現,所有人都圍在了昨晚他坐的那塊大石上,而張順所說的河灣已經近在眼前。
“上帝啊!這是我見過最美的景色!”托馬斯高聲大叫著,因為他看到了,看到了盡在眼前的河灣,看到了太陽照射下,河水沖積而成的沙灘上,那美妙的點點金光!
那是上天的恩賜!
十三 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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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這傢伙是第一個衝入河灘的,跪在地上手捧著河沙的他張大嘴巴,兩眼放光,到最後更是差點趴到了地上,估計要不是難以消化,這傢伙絕對會抓幾把含金的沙粒,塞進嘴巴。
托馬斯固然興奮,而其他人也好不到哪去,張順蹲坐在沙灘上不肯起來,龍國章摸著鬍子不知道在笑什麼,就連算是見過大世面的陳平,也捧著金沙直嘀咕,兩眼直冒金光。
滿足,太滿足了,所有人都被這散發著金色光芒的河灘驚呆了,不僅步履小心翼翼,一副生怕踩壞了金子模樣,就連說話的聲音都小了很多。
整群人中,也只有李默微微皺著眉頭,倒不是他對面前的河灣無動於衷,而是附近的地貌讓他有些困惑,畢竟時間過去了上百年,他所知道金礦所在地除了河灣外,再也沒有別的可以參考了,如今河灘沙粒中含金量雖然很多,但相比真正的礦脈,這些只能算開胃小菜罷了。
而且只要一天沒發現真正的礦脈,那他的計劃就一天無法實行,所以此刻他更關心,記憶中的金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