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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經脛上睪,結於莖。其病氣逆則睪腫卒疝。實則挺長,虛則暴癢。取之所別也。
任脈之別,名曰尾翳。下鳩尾,散於腹。實則腹皮痛,虛則癢搔。取之所別也。
督脈之別,名曰長強。挾膂上項,散頭上,下當肩胛左右,別走太陽,入貫膂。實則脊強,虛則頭重,高搖之,挾脊之有過者。取之所別也。
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腋下三寸,布胸脅。實則身盡痛,虛則百節盡皆縱。此脈若罷絡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絡脈也。
凡此十五絡者,實則必見,虛則必下。視之不見,求之上下。人經不同,絡脈亦所別也。
經別第十一
黃帝問於岐伯曰:餘聞人之合於天地道也,內有五臟,以應五音、五色、五時、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以應六律。六律建陰陽諸經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節、十二經水、十二時、十二經脈者,此五臟六腑之所以應天道。夫十二經脈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學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難也。請問其離合,出入奈何?岐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問也!此粗之所過,上之所息也,請卒言之。
足太陽之正,別入於膕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別入於肛,屬於膀胱,散之腎,循膂,當心入散;直者,從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此為一經也。足少陰之正,至膕中,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當十四椎出屬帶脈;直者,系舌本,復出於項,合於太陽,此為一合。成以諸陰之別,皆為正也。
足少陽之正,繞髀入毛際,合於厥陰,別者入季脅之間,循胸裡屬膽,散之上肝,貫心以上挾咽,出頤頜中,散於面,系目系,合少陽於外眥也。足厥陰之正,別跗上,上至毛際,合於少陽,與別俱行,此為二合也。
足陽明之正,上至脾,入於腹裡屬胃,散之脾,上通於心,上循咽出於口,上頞?,還系目系,合於陽明也。足太陰之正,上至髀,合於陽明,與別俱行,上結於咽,貫舌中,此為三合也。
手太陽之正,指地,別於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腸也。手少陰之正,別入於淵腋兩筋之間,屬於心,上走喉嚨,出於面,合目內眥,此為四合也。
手少陽之正,指天,別於巔,入缺盆,下走三焦,散於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別下淵腋三寸,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此為五合也。
手陽明之正,從手循膺乳,別於肩?,入柱骨,下走大腸,屬於肺,上循喉嚨,出缺盆,合於陽明也。手太陰之正,別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大陽(腸),上出缺盆,循喉嚨,複合陽明,此六合也。
經水第十二
黃帝問於岐伯曰:經脈十二者,外合於十二經水,而內屬於五臟六腑。夫十二經水者,其有大小、深淺、廣狹、遠近各不同;五臟六腑之高下、大小、受谷之多少亦不等,相應奈何?夫經水者,受水而行之;五臟者,合神氣魂魄而藏之;六腑者,受谷而行之,受氣而揚之;經脈者,受血而營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深淺,灸之壯數,可得聞乎?
岐伯答曰:善哉問也!天至高不可度,地至廣不可量,此之謂也。且夫人生於天地之間,六合之內,此天之高,地之廣也,非人力之所能度量而至也。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視之。其藏之堅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脈之長短,血之清濁,氣之多少,十二經之多血少氣,與其少血多氣,與其皆多血氣,與其皆少血氣,皆有大數。其治以針艾,各調其經氣,固其常有合乎。
黃帝曰:餘聞之,快於耳不解於心,願卒聞之。岐伯答曰:此人之所以參天地而應陰陽也,不可不察。足太陽外合清水,內屬於膀胱,而通水道焉。足少陽外合於渭水,內屬於膽。足陽明外合於海水,內屬於胃。足太陰外合於湖水,內屬於脾。足少陰外合於汝水,內屬於腎。足厥陰外合於澠水,內屬於肝。手太陽外合於淮水,內屬於小腸,而水道出焉。手少陽外合於漯水,內屬於三焦。手陽明外合於江水,內屬於大腸。手太陰外合於河水,內屬於肺。手少陰外合濟水,內屬於心。手心主外合於漳水,內屬於心包。凡此五臟六腑十二經水者,外有源泉,而內有所稟,此皆內外相貫,如環無端,人經亦然。故天為陽,地為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海以北者為陰,湖以北者為陰中之陰;漳以南者為陽,河以北至漳者為陽中之陰;漯以南至江者,為陽中之太陽,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