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第4/4 頁)
舜根據各人所長,分別委以不同職務:鯀擔任司空,主平水土;后稷主持農業,播種百穀;契為司徙,掌管教化;皋陶為司法官,掌刑;倕為共工,主管手工業;益為虞官,掌山林原隰的草木鳥獸;伯夷為秩宗,主管祭祀典禮;夔為曲樂,負責教育貴族子弟;龍為納言,專門傳達舜的命令和轉達下情。
舜還規定,每三年考核一次官員的政績,有成績者加以提拔,不稱職者予以撤換。舜設官分職,使官員職守分明,辦事效率提高,百業由此興旺。
舜親自到鯀治水的地方去考察。他發現大水的起因是水怪作亂,連他都知道要徹底根除水患,必須先要平定水怪的作亂。可鯀卻只知道堵,別的什麼都不知道,於是認為鯀辦事不力,就把鯀流放到了羽山。
舜一面遣人四方打聽能夠治水的人才,一邊派人四方請求修士高人來平定水怪之亂。後來他聽說鯀的兒子禹,對於治水頗有心得,便令禹繼任治水之事。
禹為鯀之子,姓姒氏,又名文命,字高密。生於西羌,後隨父遷徙於崇,堯時被封為夏伯,故又稱夏禹或伯。自幼拜在截教多寶道人門下,學習治水之道。
禹接到任命之時新婚僅僅四天,還來不及照顧妻子,便為了治水,到處奔波,三次經過自己的家門,都沒有進去。
第一次,妻子生了病,沒進家去看望。第二次,妻子懷孕了,沒進家去看望。第三次,他妻子塗山氏生下了兒子啟,嬰兒正在哇哇地哭,禹在門外經過,聽見哭聲,也忍著心沒進去探望。
禹改變了他父親的做法,他帶領群眾yù鑿開龍門,挖通九條河,把洪水引到大海中去。他和百姓一起勞動,戴著箬帽,拿著鍬子,帶頭挖土、挑土,禹常年腳長年泡在水裡連腳跟都爛了,只能拄著棍子走。但是因為人力有限效果不是很好,禹很是煩惱。
而且周圍的大山,水壩多為父親鯀治水之時以那息壤所化,堅硬無比,是以雖經過多年治理,效果依然是不佳。舜見他治水方法合理只是限於條件限制才沒有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