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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可以分享3C聯盟徵收的專利特許使用收入。
面對“最後通牒”的無奈與妥協
由於中國DVD產品的價格優勢,對以日本財團企業為主的6C聯盟和3C聯盟專利權人的DVD產品造成一定的衝擊。所以,6C聯盟等專利權人急不可待向中國企業索要專利費,一方面可獲得高額收入,另一方面以此來打壓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多數國內廠家承認專利費收取的合理性,但是對於專利費用過高表示無法接受,希望每臺DVD收取專利費2美元至3美元,最多不超過5美元至6美元,但這與6C聯盟要求的20美元相差太遠。
第一節 揮起專利大棒(2)
然而,2002年3月8日,以東芝為首的6C聯盟急不可待地向中國電子音響工業協會(CAIA)的100多家中國DVD企業發出最後通牒:中國廠家務必在3月31日前就專利使用費與6C聯盟達成協議,否則6C聯盟將向法院提出訴訟。6C聯盟開出的條件是專利使用費按產品單價的20%收取,每臺約20美元。顯然,若將20美元的專利成本計入出口海外市場的產品供貨價格中,中國產的DVD也就肯定失盡了產品的價格競爭優勢。
由於中國企業DVD核心技術的專利佔有率幾乎為零,關鍵的零部件均為國外直接進口,中國企業僅提供諸如電阻、電容、遙控器、普通電路板以及包裝等邊緣性生產,對專利直接使用率幾乎為零。因此,有部分中國企業認為,中國進口相應的核心零部件時已經向國外企業支付相關產品的費用,專利使用費不應再向終端使用者收取,否則整機企業將會出現對專利兩次付費的情況。中國企業希望由官方背景的中國電子音響工業協會(CAIA)來堅持這一立場,爭取應有的權益。
但是,中國電子音響工業協會迫於來自入世(WTO)後的國際壓力,與6C聯盟在最後通牒日(2002年3月31日)作出了妥協,表示承認6C聯盟收取專利費的合理性,尊重DVD專利權人的利益,在以後的生產中,把專利費用納入產品成本核算中。從2003年年初開始,中國國產DVD每出口一臺,都必須向6C和3C聯盟分別交納4美元和5美元的專利費用,而此時出口價格只有60美元到80美元;另外,內銷DVD也被要求交納專利費用。
其實,6C、3C聯盟的建立,向中國企業征討DVD專利費等行動只是三井財團帶頭推進日本智慧財產權立國戰略的重要一步。2002年10月4日,三井物產(三井財團的綜合商社)成立了主要負責奈米業務智慧財產權的戰略制定、管理與評估以及對外合作的子公司“INRI公司”。INRI公司錄用的職員主要是精通智慧財產權的原研究人員,在業務方面還與專利事務所等外部機構的專家合作,到2003年4月擴編至大約100人的規模。
就在三井物產成立智慧財產權戰略公司不到兩週,2002年10月16日,日本政府正式發表了旨在保護髮明者專利和著作者權利的智慧財產權基本法案,並計劃提交臨時國會討論透過後於當年內付諸實施,這標誌著日本在全面推進智慧財產權方面已邁出重要一步。保護智慧財產權正在變成日本全社會的行動,三井物產智慧財產權戰略公司的成立表明日本保護智慧財產權在法律化、制度化和體系化的同時,社會化程度也很高。
這次“最後通牒”引起的風波給中國DVD行業和生產企業敲響警鐘,自主研發DVD核心技術,擁有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才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辦法。不掌握核心技術,成了DVD的致命傷。中國加入WTO以後,在國際貿易中,熟悉各國法律和國際規則已迫在眉睫,政府和相關行業也亟待對企業進行國際法方面的培訓。鑑於中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政府必須信守保護國外專利的承諾,DVD專利費事件顯然讓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為難。
變本加利,層層盤剝
繼2002年向DVD整機企業收取專利費告捷後,東芝為首的6C聯盟一年後又將專利大棒轉向更大規模的DVD、PC(個人電腦)產業。2003年9月5日,6C聯盟透過其代理律師事務所宣佈自9月1日起,開始對DVD音訊及可燒錄DVD產品的核心專利實施全球許可,並從2004年1月起開始徵收專利費。6C聯盟此次收費範圍再次擴大,不僅面向中國國內PC廠商而且包括中國國內整個碟機產業,這是6C聯盟繼2002年向中國DVD廠商專利費後的進一步升級。
2004年4月,在第95屆廣交會上, 6C聯盟向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和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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