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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槀離國王侍婢有娠,王欲殺之,婢曰:「有氣如雞子,從天來下,故我有娠。」後生子,捐之豬圈中,豬以喙噓之;徙至馬櫪中,馬復以氣噓之,故得不死。王疑以為天子也,乃令其母收畜之,名曰「東明」。常令牧馬。東明善射,王恐其奪己國也,欲殺之。東明走,南至施掩冰,以弓擊水,魚鱉浮為橋,東明得渡。魚鱉解散,追兵不得渡。因都王夫餘。
四
古徐國宮人,娠而生卵,以為不祥,棄之水濱。有犬名「鵠蒼」,銜卵以歸,遂生兒,為徐嗣君。後鵠蒼臨死,生角而九尾,實黃龍也。葬之徐裡中。見有狗壟在焉。
五
鬥伯比父早亡,隨母歸,在舅姑之家。後長大,乃奸妘子之女,生子文。其妘子妻,恥女不嫁而生子,乃棄于山中。妘子游獵,見虎乳一小兒,歸與妻言。妻曰:「此是我女與伯比私通,生此小兒。我恥之,送于山中。」妘子乃迎歸養之,配其女與伯比。楚人因呼子文為」谷烏菟」。仕至楚相也。
六
齊惠公之妾蕭同叔子,見御有身。以其賤,不敢言也。取薪而生頃公於野,又不敢舉也。有狸乳而鸇覆之,人見而收,因名曰「無野」。是為頃公。
七
袁劍者,羌豪也。秦時,拘執為奴隸,後得亡去。秦人追之急迫,藏於穴中。秦人焚之,有景象如虎,來為蔽,故得不死。諸羌神之,推以為君。其後種落熾盛。
八
後漢定襄太守竇奉妻,生子武,並生一蛇。奉送蛇於野中。及武長大,有海內俊名。母死將葬,未窆,賓客聚集。有大蛇從林草中出,徑來棺下,委地俯仰,以頭擊棺,血涕並流,狀若哀慟,有頃而去。時人知為竇氏之祥。
九
晉懷帝永嘉中,有韓媼者,於野中見巨卵,持歸育之,得嬰兒,字曰「撅兒」。方四歲,劉淵築平陽城不就,募能城者。撅兒應募。因變為蛇,令媼遺灰志其後。謂媼曰:「憑灰築城,城可立就。」竟如所言。淵怪之,遂投入山穴間,露尾數寸,使者斬之,忽有泉出穴中,匯為池,因名「金龍池」。
十
元帝永昌中,暨陽人任谷,因耕息於樹下。忽有一人,著羽衣,就淫之。既而不如所在,谷遂有妊。積月將產,羽衣人復來,以刀穿其陰下,出一蛇子,便去。谷遂成宦者,詣闕自陳,留於宮中。
十一
舊說,太古之時,有大人遠征,家無餘人,唯有一女。牡馬一匹,女親養之。窮居幽處,思念其父,乃戲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吾將嫁汝。」馬既承此言,乃絕疆而去,徑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乘之。馬望所自來,悲鳴不已。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故乎?」亟乘以歸。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不肯食。每見女出入,輒喜怒奮擊。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暴皮於庭。父行,女與鄰女於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婦耶?即招此屠剝,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鄰女忙迫,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還,求索,已出失之。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間,女及馬皮,盡化為蠶,而績於樹上。其蠶綸理厚大,異於常蠶。鄰婦取而養之,其收數倍。因名其樹曰「桑」。桑者,喪也。由斯百姓競種之,今世所養是也。言桑蠶者,是古蠶之餘類也。案《天官》,辰為馬星。《蠶書》曰:「月當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也。《周禮》校人職掌「禁原蠶者」。注云:「物莫能兩大。禁原蠶者,為其傷馬也。」漢禮,皇后親採桑,祀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稱也;菀窳婦人,先蠶者也。故今世或謂蠶為女兒者,是古之遺言也。
十二
羿請不死之藥於西王母,嫦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黃。有黃佔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恐毋驚,後且大昌。」嫦娥遂託身於月,是為蟾蠩。
十三
舌埵山,帝之女死,化為怪草,其葉鬱茂,其華黃色,其實如兔絲。故服怪草者,恆媚於人焉。
十四
滎陽縣南百餘里,有蘭巖山,峭拔千丈。常有雙鶴,素羽皦然,日夕偶影翔集。相傳雲:「昔有夫婦,隱此山數百年,化為雙鶴,不絕往來。忽一旦,一鶴為人所害,其一鶴,歲常哀鳴。至今響動巖谷,莫知其年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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