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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以下四人:亓詩教、官應震、吳亮嗣、趙興邦。
如果你記性好,應該記得這幾位倒黴蛋的身份,亓詩教,齊黨首領,趙興邦,浙黨骨幹,官應震、吳亮嗣,楚黨首領。
此時的朝政局勢,大致是這樣的,東林黨大權在握,三黨一盤散沙,已經成了落水狗。
很明顯,雖然這幾位兄弟已經很慘了,但趙先生並不干休,他一定要痛打落水狗。
這是一個很過分的行為,不但要擠掉他們的政治地位,還要擠掉他們的飯碗,實在太不厚道。
更不厚道的是,就在不久之前,楚黨還曾是東林黨的同盟,幫助他們掌控政權,結果官應震大人連屁股都沒坐熱,就被轟走了。
這就意味著,汪文言先生連哄帶騙,好不容易建立的牢固同盟,就此徹底崩塌。
趙大人在把他們掃地出門的同時,也不忘給這四位下崗人員一個響亮的稱號——四凶。為此,他還寫了一篇評論文章《四凶論》,以示紀念。
跟著這四位一起走人的,還有若干人,他們都有著共同的身份:三黨成員、落水狗。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既然趙大人不給飯吃,就只好另找飯館開飯了。
就在此時,一個人站在他們面前,體貼地對他們說,在這世界上,趙南星並不是唯一的飯館老闆。
據史料記載,這個人言語溫和,面目慈祥,是個親切的胖老頭。
現在,讓我們隆重介紹:明代太監中的極品,宦官制度的終極產物,讓劉瑾、王振等先輩汗顏的後來者,比萬歲只差一千歲的傑出壞人、惡棍、流氓地痞的綜合體——魏忠賢。
魏忠賢,北直隸(今河北)肅寧縣人,曾用名先是魏進忠,後是李進忠。
對於魏公公的出身,歷史上一直有兩種說法。一種說,他的父母都是貧苦農民;另一種說,他的父母都是街頭玩雜耍的。
說法是不同的,結果是一樣的,因為無論農民或雜耍,都是窮人。
家裡窮,自然就沒錢給他讀書,不讀書,自然就不識字,也沒法考取功名,升官發財,小孩不上學,父母又不管,只能整天在街上閒逛。
就這樣,少年魏忠賢成為了失學兒童、文盲、社會無業遊蕩人員。
但這樣的悲慘遭遇,絲毫沒有影響魏忠賢的心情,因為他壓根兒不覺得自己很慘。
【混混的幸福】
多年前,我曾研習過社會學,並從中發現了這樣一條原理:社會垃圾(俗稱混混),是從來不會自卑的。
雖然在別人眼中,他們是當之無愧的人渣、敗類、計劃生育的敗筆,但在他們自己看來,能成為一個混混,是極其光榮且值得驕傲的。
因為他們從不認為自己在混,對於這些人而言,打架、鬥毆、鬧事,都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搶小孩的棒棒糖和完成一座建築工程,都是人生意義的自我實現,沒有任何區別。
做了一件壞事,卻絕不會後悔愧疚,併為之感到無比光輝與自豪的人,才是一個合格的壞人,一個純粹的壞人,一個壞得掉渣的壞人。
魏忠賢,就是這樣一個壞人。
根據史料記載,少年魏忠賢應該是個非常開朗的人,雖然他沒錢上學,沒法讀書,沒有工作,卻從不唉聲嘆氣,相當樂觀。
面對一沒錢、二沒前途的不利局面,魏忠賢不等不靠,毅然走上社會,大玩特玩,並在實際生活中確定了自己的人生性格(市井一無賴爾)。
他雖然是個文盲,卻能言善辯(目不識丁,言辭犀利),沒讀過書,卻無師自通(性多狡詐),更為難得的是,他雖然身無分文,卻胸懷萬貫,具體表現為明明吃飯的錢都沒有,還敢跑去賭博(家無分文而一擲百萬),賭輸後沒錢給,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依然無怨無悔,下次再來。
混到這個份上,可算是登峰造極了。
然而混混魏忠賢,也是有家庭的,至少曾經有過。
在他十幾歲的時候,家裡就給他娶了老婆,後來還生了個女兒,一家人過得還不錯。
但為了快樂的混混生活,魏忠賢堅定地拋棄了家庭,在他尚未成為太監之前,四處尋花問柳,城中的大小妓院,都留下了他的足跡,家裡僅有的一點錢財,也被他用光用盡。
被債主逼上門的魏忠賢,終於幡然悔悟,經過仔細反省,他發現,原來自己並非一無所有——還有個女兒。
於是,他義無反顧地賣掉了自己的女兒,以極其堅定的決心和勇氣,為了還清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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