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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朱五一(希望還記得這名字)同志也是窮苦出身,但張獻忠明顯缺乏同情心,不但燒了他的墳,還把朱元璋同志的故居(皇覺寺)也給燒了。
此外,張獻忠還很有品牌意識,就在朱元璋的祖墳上,樹了個旗幟,大書六個大字:“古元真龍皇帝”。
就這樣,張獻忠在朱元璋的祖墳上逍遙了三天,大吃大喝,然後逍遙而去。
事大了。
從古至今,在罵人的話裡,總有這麼一句:掘你家祖墳。
但一般來講,若然不想玩命,真去挖人祖墳的,也沒多少。
而皇帝的祖墳,更有點講究,通俗說法叫做龍脈,一旦被人挖斷,不但死人受累,活人也受罪,是重點保護物件。
在中國以往的朝代裡,除前朝被人斷子絕孫外,接班的也不怎麼挖人祖墳,畢竟太缺德。
真被人刨了祖墳的,也不是沒有,比如民國的孫殿英,當然他是個人行為,圖個發財,而且當時清朝也亡了,龍脈還有沒有,似乎也難說。
朝代還在,祖墳就被人刨了的,只有明朝。
所以崇禎聽到訊息後,差點暈了過去。
以崇禎的脾氣,但凡惹了他的,都沒有好下場。崇禎二年,皇太極打到北京城下,還沒怎麼著,他就把兵部尚書給砍了,現在祖墳都被人刨了,那還了得。
但醒過來之後,他卻做出了一個讓人意外的決定——做檢討。
請注意,不是讓人做檢討,而是自己做檢討。
皇帝也是人,是人就會犯錯誤,如皇帝犯錯誤,實在沒法交代,就得做檢討。這篇檢討,在歷史上的專用名詞,叫做“罪己詔”。
崇禎八年(1635)十月二十八日,崇禎下罪己詔,公開表示,皇陵被燒,是他的責任,民變四起,是他的責任,用人不當,也是他的責任,總而言之,全部都是他的責任。
這是一個相當奇異的舉動,因為崇禎同志是受害者,張獻忠並非他請來的,受害者寫檢討,似乎讓人難以理解。
其實不難理解,幾句話就明白了。
根據慣例,但凡出了事,總要有人負責,縣裡出事,知縣負責,府裡出事,知府負責,省裡出事,巡撫負責。
現在皇帝的祖墳出了事,誰負責?
只有皇帝負責。
對崇禎而言,所謂龍脈,未必當真。要知道,當年朱元璋先生的父母死了,都沒地方埋,是拿著木板到處走,才找到塊地埋的,要說龍脈,只要朱元璋自己的墳沒被人給掘了,就沒有大問題。
但祖宗的祖宗的墳被掘了,畢竟影響太大,必須解決。
解決的方法,只能是自己做檢討。
事實證明,這是一個相當高明的方法。自從皇帝的祖墳被掘了後,上到洪承疇,下到小軍官,人心惶惶,唯恐這事拿自己開刀,據說左良玉連遺書都寫了,就等著拉去砍了,既然皇帝做了檢討,大家都放心了,可以幹活了。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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