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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一坤面色都不變一下,“你說的昇華是指變成和你一樣的怪物嗎?” “我不是怪物。” 金大師肯定這一點,他只是被選中的人、特別的人。 “我也不怕死,只要你敢殺我。” 林慧發現,這位金大師和上一位分裂陶像的擁有者不一樣。他沒有失去神志,至少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似乎還對陶像有一定的瞭解。 此時,金大師就露出得意的神情,大笑起來。 他篤定常一坤不敢殺死自己。 幾百人在金大師的笑聲中,轉身面向貢臺,瞪大眼睛看著即將發生的一切。 常一坤沒再多說,低吟道:“神秘——” 一道黑色的光暈從他身上蔓延開來,每個人的眼睛上都蒙上一層黑色的薄膜。他們失去視力,至少看不到金大師被殺死,有可能連感官也被隔絕了。 “這是有用的,他們失去昇華的機會了。你現在可以捏碎陶像了。” 金大師似乎並不怎麼害怕死亡,還有心情閒聊。 那他們還是會發瘋,苗歡也會變成瘋子。 “等等,”林慧出聲道:“署長,你既然能蒙上他們的眼睛,可不可以欺騙他們的感官呢?只要讓他們知道到手的金子花不出去,就不會再崇拜金大師。” 只要是普通人,怎麼可能不害怕人群裡的異類。 金大師已經脫離人的範疇,人們崇拜他、熱愛他、奉承他、喜歡他難道是因為他有人格魅力嗎?不,只是因為他能點石成金,帶領大家脫貧致富。 她能感覺到金子是聯絡陶像和擁有者的紐帶,切斷紐帶,就可以最大化的降低毀掉陶像、殺死金大師帶給人們的刺激。不能強搶——苗歡已經證明,金子被搶一樣會發瘋。那麼,可以試著讓眾人主動放棄。 “我不能控制他人的思維,那是某個邪惡職業才能辦到的事情。” 常一坤思索片刻,低吟道:“神秘——” 接著說:“不過,神秘武士最厲害的不是手中的劍,而是‘神秘’本身。” 黑色的光暈再一次蔓延。 林慧聽到有人驚叫,“我的金子……啊!這不是金子,是蛆蟲。” 她看見苗歡將玻璃瓶遠遠丟開,玻璃瓶碎掉,雪白的蛆蟲在地上蠕動。 “這是怎麼回事?” 單啟明舉著喇叭走進來,喊道:“這個人騙你們的,他不能點石成金,用的是障眼法。你們上當了!” 群情激奮。 “真的是蛆。” “不是金子。” “騙子……” “大騙子。” 有人痛哭,有人唾罵。 “你胡說!胡說八道。” 金大師失去冷靜。他不怕死,但害怕什麼都沒做成就死掉。 要死,他也應該帶著一批墊背的。 “我沒騙你們……至少這次我沒騙你們……” 他的申辯戛然而止,因為常一坤捏碎了藏在他腹中的陶像。 乾癟的金大師緩慢的消融…… 在場人神情還是略有異常,大喜大悲之下數人昏厥,卻沒人在意金大師的死亡。 “噠噠噠噠——” 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傳來,林慧抬眼望去。 一群身穿正裝的男女破門而入,整齊有序。為首的是一名體重超過兩百斤的大胖子,圓滾滾渾身浮腫。以至於高檔西裝不像是穿在他身上的,而是捆在身上的。 一左一右跟著兩名健碩的高壯男人,戴著墨鏡,警惕周圍的情況,行走間對大胖子多有護衛的動作。 其餘二十多人手裡都拿著槍。 林慧在其中看到神色緊張的王百元。 “吃屎都趕不上熱乎的。” 單啟明哼一聲,神情裡分明有些不耐煩。他對林慧說:“他們是財富密碼的人。” 緣由 王百元不想參與任何一場具備超凡因素的行動, 太危險了。財富集團錄用他,看中的是他的荒野生存經驗和遺蹟探索本領。可惜,當初他年輕不懂事, 跟著老莊的時候擔任的武力輸出的角色,遺蹟探索的本事他學得不精。 老莊一個學術派,能靠鑽研精神成為南部市最好遺蹟獵人。 他就算早早懂事,恐怕拍馬也追趕不上。 幹這一行, 是有點天分在裡面的。 發現他在遺蹟探索方面不大行, 公司也沒辭退他。因為他身手不錯,又熱衷於武術, 體能幾乎能達到普通人的極限。這是能派得上用場的, 但和職業者沒法相比。 一個格鬥大師能輕鬆幹掉十個他這樣的壯漢,哪怕常被人稱之為“巨石百元”, 他也沒辦法生出絲毫的驕傲。 財富公司拿他這樣的人當補充戰力, 遇到特殊事件的時候,就是他體現價值的時刻——他不能推拒, 否則就是不想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