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3/4 頁)
人骨拼圖 2(9)
計程車司機、證物、被綁架的銀行高階職員……所有思緒頃刻間從林肯?萊姆的頭腦裡一掃而空,消失得無影無蹤。
“是伯格醫生。”
終於到了。等了這麼久,總算到了。
“呃,對不起,朗,我不得不請你們離開了。很高興再次見到你。”他露出微笑,“這的確是件有趣的案子。”
塞林託猶豫了一下,起身說:“可是你會讀完這份報告吧,林肯?會把你的想法告訴我們?”
萊姆說:“你說呢?”然後把頭靠回到枕頭上。像萊姆這種程度的癱瘓者,頭部和頸部還可以任意活動,只需要透過頭部的三維運動,就可以執行十多項控制指令。但是萊姆不願意使用頭部控制器,他可以體會到的感官愉悅已經所剩無幾,他不想放棄把頭放在那價值兩百美元的枕頭上的快感。這兩個不速之客已經讓他感到很疲倦。還不到中午,他就一心想睡覺。他頸部的肌肉正在痛苦地抽搐著。
當塞林託和班克斯走到門口時,萊姆說:“朗,等一等。”
那位資深警探回過身來。
“有件事你應該知道。你們只找到一半的犯罪現場,而最重要的是另外一個——第一現場,兇犯的藏身處。他會躲在那裡,但要找到那個地方會比登天還難。”
“你為什麼認為還有另一個現場?”
“因為他不是在坑裡開槍射擊被害人的,而是在其他地方,在第一現場。很有可能就是他藏匿那個女人的地方。可能是在地下,或者是這座城市某個特別偏僻的角落,也可能兩者兼有……因為,班克斯——”萊姆搶在那個年輕人提問之前說,“他不會冒著被人發現的危險開槍射擊,除非那個地方很安全,又沒有什麼人。”
“也許他使用了消音器。”
“子彈上沒有與橡膠或棉花摩擦的痕跡。”萊姆反駁道。
“但是那個人怎麼可能是在別的地方挨槍的呢?”班克斯分辯說,“我的意思是,現場沒有任何血跡。”
“我敢說被害人是臉部中彈。”萊姆說。
“是的,沒錯。”班克斯回答,臉上帶著自嘲的傻笑,“你怎麼知道?”
“被點三二口徑的子彈射中面部會很痛,會完全喪失抵抗力,但流血不多。只要不射中腦子,一般不會致命。被害人處於這種狀態下,那個不明嫌疑犯可以隨意把他帶到任何地方。我說‘那個不明嫌疑犯’,因為嫌疑犯只有一個人。”
一陣冷場。“但是……現場有兩組腳印。”班克斯聲音很小地說,好像正在拆除地雷的引信。
萊姆嘆了口氣。“腳印只有一種,是同一個人走了兩次留下來的,目的是愚弄我們。還有,往北和往南的腳印深度完全一樣,所以他並沒有抬著兩百磅重的人走來走去。被害人是赤腳嗎?”
班克斯翻了一下記錄本。“只穿著襪子。”
“好,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作聰明地走到梯子那裡,又折了回來。”
“如果他不是從梯子上下來的,他又是怎麼走到埋屍地點的呢?”
“他帶著那個人從鐵軌上自己走過來,大概是從北邊方向。”
“不論哪個方向都沒有別的通往街區的階梯呀。”
“但是有和鐵軌並行的隧道。”萊姆繼續說,“它們與十一大街邊一些舊倉庫的地下室相連。禁酒時期有個名叫奧尼?馬登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透過這條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紐約中央列車,運往奧爾巴尼和布里奇波特。”
“但為什麼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為什麼要冒著被人看見的危險把那傢伙拖到高架橋下?”
萊姆現在有點不耐煩了。“你還不明白他想要告訴我們什麼嗎?”
班克斯張嘴想要說什麼,但還是搖了搖頭。
“他就是要把屍體放在能看得見的地方,”萊姆說,“他希望有人發現它,所以才把那隻手露在外面。他在向我們揮手,吸引我們的注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但他的聰明程度足以抵過兩個人。在現場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門通往隧道,快去那裡採集指紋。這可能沒什麼用,但你們還是得趕快這樣做。你們知道這個案子的分量,尤其是當報紙開始大肆報道時……好了,兩位先生,祝你們好運。現在,就對不起了。朗?”
“是。”
“別忘了第一犯罪現場。無論發生什麼事,你都得找到它,而且要快。”
“謝謝,林肯。別忘了看那份報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