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3/4 頁)
“你在地下室裡,對吧?”
“是,長官。”
“聽好,你叫我林肯就行。等這件事情過去後,我們彼此會有很深的瞭解的。”
這件事大概還需要六十分鐘,最多了。
“如果我沒記錯,你會在手提箱裡找到一些橡皮筋。”
“我看到了。”
“把橡皮筋綁在你的鞋子上,綁在腳掌靠前的隆起部位。萬一足跡搞混,你能分辨出哪個腳印是自己的。”
“好,綁好了。”
“拿一些證物袋和信封,各拿一打放在你口袋裡。你會用筷子嗎?”
“你說什麼?”
“你住在這個城市,對吧?從沒去過中國城?沒吃過辣子雞?麻醬涼麵?”
提到食物,她胃裡的東西又要翻上來了。她拒絕望向綁在她面前的女人。
“我會用筷子。”她冷冰冰地說。
“在箱子裡找找看,我不敢保證一定能找到。我以前勘察現場時,箱子裡總會放幾雙筷子。”
“我沒看到。”
“那麼,你就抓幾隻鉛筆放在口袋裡。現在開始走格子,每一英寸都要走到。準備好了嗎?”
“好了。”
“先告訴我你看到什麼?”
“一個大房間,大約二十乘三十英尺。到處都是生鏽的水泥管,碎裂的水泥板,牆是磚制的,佈滿了黴斑。”
“有箱子嗎?地板上有什麼東西?”
“沒有,這裡是空的,只有水管、油槽和鍋爐。有一堆沙子——貝殼,從牆上裂縫裡漏出來的。這邊還有一些灰色的東西……”
“東西?”他叫了起來,“我聽不懂這個詞。什麼叫‘東西’?”
一股怒火從她心底直衝上來。她穩定了一下情緒,說:“是石棉。但不像今天早上發現的那樣團成一團,而是在一堆碎紙上。”
“很好。現在開始第一遍搜尋。你先找腳印和他故意留給我們的任何線索。”
“你認為他又留下了一些東西?”
“嗯,我敢打賭。”萊姆說,“戴上護目鏡,使用珀利燈。照低一點,格狀掃過房間,每一英寸都要照到。你知道怎麼走格子嗎?”
“是的。”
“怎麼走?”
她發怒道:“我現在不想接受考試。”
“哎,遷就我吧。怎麼走?”
“先朝一個方向走一個來回,然後從與它垂直的方向再走一個來回。”
“每一步不要超過一英尺。”
她不知道這點,但嘴上說:“我明白。”
“去吧。”
珀利燈投射出一種詭譎、陰森的光芒,她知道這東西叫ALS——替代光源——它能使指紋、精液、血跡和足印發出熒光。這道閃爍的膽綠色光線讓房間裡所有的陰影都舞動跳躍起來,她不止一次差點拔槍瞄準黑暗中的陰影,但隨即發現那只是暗處的幻影。
“阿米莉亞?”萊姆的聲音突然傳來,又把她嚇了一跳。
人骨拼圖 8(3)
“在。又怎麼了?”
“你看到腳印了嗎?”
她凝神看向地面。“我……呃,沒有。我看到地上有一道道條紋,好像吧。”她擔心又要為含含糊糊的措辭捱罵,但是萊姆不像佩雷蒂,沒有過多計較,只是說:“這麼說,他把現場清掃過了。”
她很驚訝。“沒錯,就是這個!掃帚的痕跡。你怎麼知道?”
萊姆笑了——對置身在這惡臭的墓穴之中的薩克斯來說,這笑聲相當刺耳。他說:“他夠聰明,今天早上能徹底掩蓋行蹤,現在沒有理由不這麼做。不錯,這小子挺厲害,但我們也不差。繼續走。”
薩克斯彎下身子,膝蓋像火燒一樣疼,但她還是馬上又開始搜尋。她把每一英寸地面都走了一遍。“沒有東西,什麼也沒有。”
他聽出她話語裡結論的意味。“你僅僅是剛開始而已,阿米莉亞。要記住,犯罪現場是三維空間的。你剛才說的只是地面上沒有東西了,現在開始搜尋牆壁。從離蒸氣孔最遠的地方開始,同樣每一英寸都要搜查過。”
她慢慢繞過房間中央那具恐怖的木偶。她想起六七歲時在布魯克林區街道上的五朔節花柱,當時她父親還驕傲地拍下家庭錄影帶。她慢慢地繞著圈。這是個空曠的房間,還有上千個不同的地方要搜尋。
沒有希望……不可能。
但事實並非如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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