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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質,得到鼓勵和發揚。
我們的人壽保險,已出了花樣,產物保險,也非常奇怪:嘉義大地震,保險公司竟然聯合拒付;宜蘭大火獲、效果和事實。把理論、概念看作是行動的工具,是人在,保險公司也竟然聯合拒保。說出的理由一火車都裝不完,其實兩句話就包括盡啦,曰:“萬方有罪,罪在客戶。”汽車保險有沒有撒賴的,柏楊先生不知道,將來如果好運當頭,當再向各位讀者老爺介紹。
嗟夫,每個行業都有每個行業的基本規範,這規範在外行人看來,既稀鬆又平常,但在本行業之中,卻十分嚴重,不但十分嚴重,而且關係著該行業的興衰。當這些基本規範或被制定為法則,或被容納於行為,成為本能的一部分時,我們可以根據這些規範被遵守的情形,來判斷當事者的價值和分量。
好比說吧,“盜亦有道”,強盜朋友對局外人固然吹鬍子瞪眼,亂搞一通,但強盜朋友自己人之間,照樣講道德說仁義。皇帝老爺坐在金鑾殿上,固然用道德仁義要求他的臣民,強盜老爺坐在忠義堂上,也同樣用道德仁義衡量他的夥伴。你閣下一旦走投無路,身無分文,計劃偷點什麼,想跟柏楊先生光榮合作,由你閣下摸進大門猛俘,由柏楊先生在牆外把風,我如果靈機一動,接了兩件鑽石項鍊之後,一瞧三作牌來啦,連暗號也不打,就腳底抹油,而把鑽石項鍊下了腰包,恐怕你閣下捅我刀子時,就義正辭嚴。
——強盜不遵守規範,就永遠成功不了偉大的強盜。
抄風和套風
文壇上也是如此,作家學者雖不是強盜(這可能不是說作家學者的人品比強盜高,而只是說作家學者們的膽量大多數都比強盜小),但作家學者們也有基本的立身之道。不管寫得好也罷,寫得壞也罷,寫的是哥哥愛妹妹鴛鴦蝴蝶派也罷,寫的是誰看啦都出汗的現代派意識流也罷,有一點必須要大義凜然的,那就是,不能當文抄公或文套公,不能抄別人的作品,也不能套別人的作品。再名震世界的作家,一旦發現他的作品是抄別人的,或套別人的,他就砸鍋矣。以莎士比亞先生之尊,當然舉世無匹,誰提起他都會脫帽致敬的,可是一旦洩了底細,他的作品竟然都是——不要說都是啦,只要有一兩篇被證明是抄他老友柏楊先生的,他就得捲鋪蓋。
自從一九五○年代開始,二十年來,抄風和套風頗為茂盛,有些是抄古人的(其實也古不到哪裡去,頂多是○○年代“古”),有些則是抄三○年代的,大概英雄欺人,自以為只有他一個人有該秘本。萬萬料不到,文字的流傳,無孔不入,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古人”之書,臺灣有時候偏偏也有。而大陸出版的“今人”之書,臺灣雖沒有,香港卻有,日本也有。運氣不濟時,碰到該死的好事之徒,一對一照,就露了原形。一九五○年左右,有位朋友還用其抄品,不斷地得什麼獎,後來有人惱了火,該朋友遂丟了官,一直倒楣了十五六年,最近才算復興。但這個活例子並沒有使利慾薰心的朋友得到教訓,該抄仍是照抄。
抄品大都限於理論,如果死纏活纏,還可纏出來一點理。至於創作,就無抄矣,但雖不能抄,卻要以套,一套就是一本,比小孩子玩尿泥還興趣盎然。這種例子,如車載斗量。再過些時,柏楊先生一急,真打算列出一張表來,以便讀者老爺引經據典。嗚呼,軍人不能冒功,文人不能抄襲,這是最基本的規範。當一個文人,可以偷,可以搶,如果走桃花,也可以亂愛,甚至亂愛得刀光血影(當然,最好不要刀光血影),如果大發雷霆,也可以殺人,甚至也可以被綁赴刑場,執行槍決。但是,絕不可以抄,也絕不可以套,為了急於成名,或為了急於弄幾兩銀子,猛抄猛套,天老爺註定他要坍臺。
——作家學者,不遵守作這學者的規範,就永遠成功不了偉大的作家學者。
保險這一行業最崇高的境界,應該是一旦付保險金時,不但付得迅速,而且付得痛快。喝人血的那種地頭蛇想法,固然頑劣,就是纏到最後,雖然不得不付,大概心裡始終覺得彆扭,那股辦不完的手續,也屬於耍賴。據說有些保險公司在付保險金時,好像該倒楣客戶故意坑他,就心懷不共戴天之恨,能兇就兇,能刁就刁,倒楣分子或倒楣分子的親屬,哭哭啼啼去領錢時,就好像抽了他孃的腳後筋。
在一個有理可喻的國度時,保險公司是以“迅速”“痛快”為號召的。有一則小幽默可以啟示他們奮鬥的目標:在某一個場合裡,兩家保險公司經理碰面,甲經理曰:“敝公司是美國第一流的,客人上午斷了氣,中午就把保險金送到他尊府。”乙經理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