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3 頁)
,看他能否收留朱傳仙。
劉義廣給我的回答更乾脆:絕對不能收留!他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別看喜旺是個破破爛爛的廠,裡面的是是非非可複雜著呢。王得福和他的手下是穿一條褲子的,他們不僅在一起上班,而且經常聚在一塊吃喝嫖賭,關係鐵著呢。他們要炒一個員工,比捏死一隻螞蟻還容易。你也知道我和王得福的關係,有他一個就夠我受,我沒必要為一個被他們扔掉的員工再去得罪他們一幫人。”
“是啊,你說得也有道理。我也只不過是一時心軟,想幫一下這個小夥子。”
“兄弟我知道你的心好,但也要看什麼人,什麼事情。有時有了好心,並不見得就能辦好事,弄不好還會引火燒身的。”
沒有人願意收留朱傳仙,看來他只能打包走人了。我把朱傳仙再次請到辦公室,告訴我幫他協調的結果。朱傳仙表示可以走,但還是堅持給予補償。
從法律上講,朱傳仙的要求一點都不過份。但這是在法制不健全的中國,在國家需要勞動者作出讓步、甚至某種犧牲的經濟大發展時代,勞動者的權益不可能得到完全的保護。更何況喜旺廠的老闆是當地人,人家和當地方方面面的關係熟得很,一個身單力孤的打工仔想和他們對抗,無異於螞蟻撼樹。
我勸朱傳仙現實一點,放棄索賠的念頭,答應他工資可以百分之百結算,不罰他一分錢。出於道義,我甚至可以個人拿出三百元補助他。
朱傳仙很感謝我的一番好意,說這事我會自己處理的,你就不用管了。
朱傳仙平平靜靜地辦了離職手續,臨走的時候我去送他。他紅著眼睛對我說:“童總監,你是我見過的最好的管理幹部,我會記住你的情義的。好人有好報,惡人定有惡報,咱們後會有期……”說完一扭頭,義無反顧地走了。
我的心頭湧上一股倜倀:外面的世界很精采,外面的世界也很無奈,誰能保證朱傳仙的遭遇哪一天不降臨在自己頭上呢。
半個月後,廠裡有訊息傳出,說三車間主管鄒嘉頒晚上在回出租屋的路上被人打了,送到醫院去,腦殼縫了三十幾針,好懸把命丟了。訊息震驚了全廠,高大猛可能估計到了誰給鄒嘉頒下的毒手,緊張得要命,生怕下一個遭暗算的是自己。他原本也是在外面租房住,於是當天就張羅著搬回了廠內宿舍,而且隨後的一個多月未敢出廠門一步,著實給別人留下一個大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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