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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稱“身為一個作者,要盡力站在中立的立場去看去寫,所以在文章中請不要出現不寫出角色全名而為了省事叫她小xxx,阿xxx的情況出現。文章必須給人中立,冷酷的感覺。而呢稱是為了親友之間的親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稱呼,從來沒有見過那些文筆高超的人用這些妮稱代替角色的名字。你是作者與自己的角色拉親切感幹什么?”
十二,忌上下關係混亂“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盡力與身邊的角色拉關係”比如:主角命令身邊的大哥去某事時是這樣說的:“某某哥,去幫我把什什什么給打下來吧。”而不是:“某某某聽令,將xxx給我打下來。”公私無法公明,上下關係混亂,你看全世界哪一個軍隊會戰鬥時、工作場合這用這種語氣。這隻能表現作者社會經驗不足。
另外一點,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顯了,將嚴肅戰爭寫得家鬥彆扭,有如兒戲。“啊!我來遲一步。那個誰誰竟然把他們全殺光了,留下一點來給我嘛!”“你這好小子,竟然將敵人全打敗了,那我打什么?也不留下一點給我。”這哪像軍人應說的話!兵~國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這些主角的親友想怎樣怎様;,軍法哪去了。弄得戰場有如過家家一樣兒戲。——評寫作之得失評寫作之得失第一,對一名作者來說,很多新手都喜歡用我來寫書,或者是說第一人稱,本人不明白為什么他們會這種想法。像異人傲世錄、商業三國之類的最後都漸漸地轉為用他,第三人稱了。因為這種寫作手法缺點多多,在網上游歷過的人都知道一般情況下用‘我’絕寫不出好書,特別對新手而言。因此,使得很多的讀者對‘我’來寫書的作者都不帶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頁就不看了,除非是入什么的期望他在之後會改善才忍著看下去。所以,寫書最好不要用我來寫,金庸沒用過這種寫作手法,黃易在大劍師中用過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問能夠比這二位宗師更加厲害,實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這些作者有多少的戀愛經驗,或者是中國現今的市場上男女比例太過離譜,使得書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個男人應有的風骨與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罵,似乎只要有個女朋友就足夠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錯誤我也見不到主角生氣或怎么樣的,這也太聖人了吧。這種主角一多,啊!那這種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特別是一些寫君王的書,君王是絕對不會讓任何人威脅自己的權威,必須做到冷酷無情,有的時候必須放棄自己心愛的女人,做到極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寫成完美愛情故事。去!無論是現實或者是小說世界從來都沒有完美的,因為讀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這樣寫不是明著告訴讀者這只是我的妄想嗎?還有,本人是個男人,網上讀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們想寫情情愛愛的東西可以考慮去寫愛情小說。本人不認為愛情的因素不應出現在男性讀物中,不過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將小說中的愛情成份比例調得高得離譜,明明是君王類的小說硬要與情愛拉上關係,鐵血類的非要弄得像過家家,似乎比起國家而言女人更重要。哈!所謂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時候必須在女人與國家之間作出選擇,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寫成完美結局,好嘛!只愛美人而不愛江山這句話夠經典了吧,是這些讀者們諷刺的寫照,硬要寫成完美是不可能的。還有在很多書中主角都過於心軟,至少我還見不到有打殺女人的事發生,不管那個女人多么混帳與囂張。唉!武則天的天下了。
第三,對自己不善長的東西可以選擇輕輕跳過,點到即止,淡淡地將它帶過去,不要硬去詳細描寫。如果真的非寫不可,那么可以去查資料,但是愛情是沒有資料可查的,所以勸各位沒有愛情經驗或者是隻從漫畫與小說中理解愛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寫,那隻會使得大米粘上蒼蠅。
第四,什么應詳寫什么應簡陋,如果架空的話,那么主要是要描寫所建立的帝國之強大。俗點說就是一國之yy,而不主角之yy。軍事與架空之間的分別我看就只有史實與不史實了。
第一忌諱:無論文筆多麼優美,都不要讓描寫使你的敘述陷入中止。
小說的作者必須牢記這點:不要過分描述任何事情,無論它是特頓山脈,是夕陽,還是懷基基海灘上的斑馬。否則,你敘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響,你也將使讀者的注意力出現危險的空白。請記住愛勒莫。雷納德的金玉良言:“我總是力圖去掉那些讀者會跳過去的內容。”讀者的確願意跳過那些無效內容。
第二大忌諱:不要浪費過多的時間來描寫並非重要的環境。
小說家大衛。羅吉曾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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