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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舉所知。遣工部代公達、小禮部辛彥之使於齊。丙戌,詔百官軍民上封事,極言得失。丁亥,詔斷四方非常貢獻。庚寅,追尊略陽公為孝閔皇帝。癸巳,立魯國公贇為皇太子。大赦天下,百官各加封級。
五月,封衛國公直長子賓為莒國公,紹莒莊公洛生後。壬戌,帝以大旱,集百官於庭,詔之曰:“盛農之節,亢陽不雨,氣序愆度,蓋不徒然。豈朕德薄,刑賞乖中歟?將公卿大臣或非其人歟?宜盡直言,無得有隱。”公卿各引咎自責。
其夜澍雨。六月庚子,改置宿衛官員。秋七月辛丑,陳遣使來聘。丙午,辰星、太白合於東井。己酉,月犯心中星。九月庚子朔,日有蝕之。庚申,扶風掘地得玉杯以獻。冬十月庚午,詔江陵所獲俘虜充官口者,悉免為民。辛未,遣小匠師楊勰、齊馭唐則使於陳。柱國、大司馬、綏德公陸通薨。
十一月丙午,上親率六軍講武城南。庚戌,行幸羌橋,集京城以東諸軍都督以上,頒賜有差。乙卯,還宮。壬戌,以大司空、趙國公招為大司馬。乙未,月犯心中星。
十二月壬申,行幸斜谷,集京城以西諸軍都督已上,頒賜有差。丙戌,還宮。
己丑,帝御正武殿,親錄囚徒,至夜而罷。庚寅,幸道會苑,以上善殿壯麗,遂焚之。
二年春正月辛丑,祠南郊。乙巳,以柱國、雁門公田弘為大司空,大將軍、徐國公若干鳳為柱國。庚戌,復置帥都督官。乙卯,祠太廟。閏月己巳,陳遣使來聘。
二月辛亥,白虹貫日。甲寅,詔皇太子贇撫巡西土。壬戌,遣司會侯莫陳凱、太子宮尹鄭譯使於齊。熒惑犯輿鬼,入積屍。省雍州內八郡,併入京兆、馮翊、扶風、咸陽等郡。
三月己卯,皇太子於岐州獲二白鹿以獻。詔答曰:“在德不在瑞。”癸巳,省六府諸司中大夫以下官,府置四司,以下大夫為之官長,上士貳之。夏四月己亥,祠太廟。丙辰,增改東宮官員。
五月丁卯,熒惑犯右執法。丁丑,以柱國、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大宗伯,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大司寇,上庸公陸騰為大司空。六月庚子,省六府員外諸官皆為丞。
甲辰,月犯心中星。壬子,皇孫衍生,文武官普加一階。大選諸軍將帥。丙辰,帝御露寢,集諸軍將,勖以戎事。庚申,詔諸軍旌旗皆畫以猛獸、鷙鳥之象。
秋七月己巳,祠太廟。自春末不雨,至於是月。壬申,集百寮於大德殿,帝責躬罪己,問以治政得失。戊子,雨。
八月丙午,改三夫人為三妃。關內大蝗。九月乙丑,陳遣使來聘。癸酉,太白犯右執法。戊寅,以柱國、鄭國公達奚震為金州總管。詔曰:“政在節財,禮唯寧儉。而頃者婚嫁競為奢靡,牢羞之費,罄竭資財,甚乖典訓之理。有司宜加宣勒,使鹹遵禮制。”壬午,納皇太子妃楊氏。
冬十月癸卯,齊遣使來聘。甲辰,六代樂成,帝御崇信殿,集百官以觀之。
十一月辛巳,帝親率六軍講武於城東。癸未,集諸軍都督以上五十人於道會苑大射,帝親臨射宮,大備軍容。
十二月癸巳,叢集臣及沙門、道士等,帝升高座,辨釋三教先後,以儒教為先,道教為次,佛教為後。以大將軍、樂川公赫連達為柱國。詔曰:“尊年尚齒,列代弘規;序舊酬勞,哲王明範。朕嗣承弘業,君臨萬邦,驅此兆庶,置諸仁壽。
軍民之間,年多耆耋。眷言衰暮,宜有優崇。可頒授老職,使榮沾邑里。“戊午,聽訟於正武殿,自旦及夜,繼之以燭。
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群臣於露門。冊柱國齊國公憲、衛國公直、趙國公招、譙國公儉、陳國公純、越國公盛、代國公達、滕國公逌並進爵為王。己巳,祠太廟。庚午,突厥遣使獻馬。癸酉,詔:“自今已後,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鰥寡,所在軍民,以時嫁娶,務從節儉,勿為財幣稽留。”乙亥,親耕籍田。
丙子,初服短衣,享二十四軍督將以下,試以軍旅之法,縱酒盡歡。詔以往歲年穀不登,民多乏絕,令公私道俗,凡有貯積粟麥者,皆準口聽留,以外盡糶。
二月壬辰朔,日有食之。丁酉,紀國公康、畢國公賢、酆國公貞、宋國公實、漢國公贊、秦國公贄、曹國公允並進爵為王。丙午,令六府各舉賢良清正之人。
癸丑,柱國、許國公宇文善有罪免。乙卯,行幸雲陽宮。丙辰,詔曰:“民生而靜,純懿之性本均;感物而遷,嗜慾之情斯起。雖復雲鳥殊世,文質異時,莫不限以堤防,示之禁令。朕君臨萬宇,覆養黎元,思振頹綱,納之軌式。比因人有犯,與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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