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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問以去留之計。
褒曰:“方今王室凌遲,海內鼎沸。使君天資英武,恩結士心。賀拔公奄及於難,物情危駭。寇洛自知庸懦,委身而託使君。若總兵權,據有關中之地,此天授也,何疑乎!且侯莫陳悅亂常速禍,乃不乘勝進取平涼,反自遁逃,屯營水洛。斯乃井中蛙耳,使君往必擒之。不世之勳,在斯一舉。時者,難得而易失,誠願使君圖之。”太祖納焉。
太祖為丞相,引褒為錄事參軍,賜姓侯呂陵氏。大統初,遷行臺左丞,賜爵三水縣伯。尋轉丞相府屬,加中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二年,梁人北寇商、洛,東魏復侵樊、鄧,於是以褒為鎮南將軍、丞相府從事中郎,出鎮淅、酈。居二年,徵拜丞相府司馬,進爵為侯。出為北雍州刺史,加衛大將軍。州帶北山,多有盜賊。褒密訪之,並豪右所為也,而陽不之知,厚加禮遇。謂之曰:“刺史起自書生,安知督盜,所賴卿等共分其憂耳。”乃悉詔桀黠少年素為鄉里患者,署為主帥,分其地界。有盜發而不獲者,以故縱論。於是諸被署者,莫不惶懼。皆首伏曰:“前盜發者,並某等為之。”所有徒侶,皆列其姓名。或亡命隱匿者,亦悉言其所在。褒乃取盜名簿藏之。因大榜州門曰:“自知行盜者,可急來首,即除其罪。盡今月不首者,顯戮其身,籍沒妻子,以賞前首者。”旬日之間,諸盜鹹悉首盡。褒取名簿勘之,一無差異。並原其罪,許以自新。由是群盜屏息。入為給事黃門侍郎。九年,遷侍中。
十二年,除都督、西涼州刺史。羌胡之俗,輕貧弱,尚豪富。豪富之家,侵漁小民,同於僕隸。故貧者日削,豪者益富。褒乃悉募貧人,以充兵士,優復其家,蠲免徭賦。又調富人財物以振給之。每西域商貨至,又先盡貧者市之。於是貧富漸均,戶口殷實。十六年,加大都督、涼州諸軍事。魏廢帝元年,轉會州刺史。二年,進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尋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進爵為公。武成三年,徵拜御伯中大夫。
保定二年,轉司會。三年,出為汾州刺史。州界北接太原,當千里徑。先是齊寇數入,民廢耕桑,前後刺史,莫能防捍。褒至,適會寇來,褒乃不下屬縣。
人既不及裝置,以故多被抄掠。齊人喜相謂曰:“汾州不覺吾至,先未集兵。今者之還,必莫能追躡我矣。”由是益懈,不為營壘。褒已先勒精銳,伏北山中,分據險阻,邀其歸路。乘其眾怠,縱伏擊之,盡獲其眾。故事,獲生口者,並囚送京師。褒因是奏曰:“所獲賊眾,不足為多。俘而辱之,但益其忿耳。請一切放還,以德報怨。”有詔許焉。自此抄兵頗息。四年,遷河洮封三州諸軍事、河州總管。天和三年,轉鳳州刺史。尋以年老請致仕,詔許之。五年,拜少保。
褒歷事三帝,以忠厚見知。高祖深相敬重,常以師道處之。每入朝見,必有詔令坐,然後始與論政事。七年,卒。贈涇岐燕三州刺史。諡曰貞。子繼伯嗣。
趙肅,字慶雍,河南洛陽人也。世居河西。及沮渠氏滅,曾祖武始歸於魏,賜爵金城侯。祖興,中書博士。父申侯,舉秀才,後軍府主簿。
肅早有操行,知名於時。魏正光五年,酈元為河南尹,闢肅為主簿。孝昌中,起家殿中侍御史,加威烈將軍、奉朝請、員外散騎侍郎。尋除直後,轉直寢。永安初,授廷尉平,二年,轉監。後以母憂去職,起為廷尉正。以疾免。久之,授徵虜將軍、中散大夫,遷左將軍、太中大夫。東魏天平初,除新安郡守。秩滿,還洛。
大統三年,獨孤信東討,肅率宗人為鄉導。授司州治中,轉別駕。監督糧儲,軍用不匱。太祖聞之,謂人曰:“趙肅可謂洛陽主人也。”七年,加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都督,仍別駕。領所部義徒,據守大塢。又兼行臺左丞,東道慰勞。九年,行華山郡事。
十三年,除廷尉少卿。明年元日,當行朝禮,非有封爵者,不得預焉。肅時未有茅土。左僕射長孫儉白太祖請之。太祖乃召肅謂曰:“歲初行禮,豈得使卿不預,然何為不早言也?”於是令肅自選封名。肅曰:“河清乃太平之應,竊所願也。”於是封清河縣子,邑三百戶。十六年,除廷尉卿,加徵東將軍。肅久在理官,執心平允。凡所處斷,鹹得其情。廉慎自居,不營產業。時人以此稱之。
十七年,進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賜姓乙弗氏。
先是,太祖命肅撰定法律。肅積思累年,遂感心疾。去職,卒於家。子正禮,齊王憲府屬、大都督、新安郡守。
時有高平徐招,少好法律。發言措筆,常欲辯析秋毫。歷職內外,有當官之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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