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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潞州上黨郡邑萬戶為代。達出就國。二年,朝京。其年冬,為隋文帝所害,及其世子執、弟蕃國公轉等,國除。
冀康公通,字屈率突。武成初,封冀國公,邑萬戶。天和六年十月,薨。子絢嗣。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大象中,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滕聞王逌,字爾固突。少好經史,解屬文。武成初,封滕國公,邑萬戶。天和末,拜大將軍。建德初,進位柱國。三年,進爵為王。六年,為行軍總管,與齊王憲徵稽胡。逌破其渠帥穆友等,斬首八千級。還,除河陽總管。宣政元年,進位上柱國。其年,伐陳,詔逌為元帥,節度諸軍事。大象元年五月,詔以荊州新野郡邑萬戶為滕。逌出就國。二年,朝京。其年冬,為隋文帝所害,並子懷德公祐、祐弟箕國公裕、弟禮、禧等,國除。逌所著文章,頗行於世。
孝閔帝一男。陸夫人生紀厲王康。
紀厲王康,字乾定。保定初,封紀國公,邑萬戶。建德三年,進爵為王。仍出為總管利始等五州、大小劍二防諸軍事、利州刺史。康驕矜無軌度,信任僚佐盧奕等,遂繕修戎器,陰有異謀。司錄裴融諫止之,康不聽,乃殺融。五年,詔賜康死。子湜嗣。大定中,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明帝三男。徐妃生畢剌王賢,後宮生酆王貞、宋王實。
畢剌王賢,字乾陽。保定四年,封畢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出為華州刺史,遷荊州總管,進位柱國。宣政中,入為大司空。大象初,進位上柱國、雍州牧、太師。明年,宣帝崩。賢性強濟,有威略。慮隋文帝傾覆宗社,言頗洩漏,尋為所害,並其子弘義、恭道、樹娘等,國除。
酆王貞,安乾雅。初封酆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大象初,為大冢宰。
後為隋文帝所害,並子濟陰郡公德文,國除。
武帝七男,李皇后生宣帝、漢王贊,厙汗姬生秦王贄、曹王允,馮姬生道王充,薛世婦生蔡王兌,鄭姬生荊王元。
漢王贊,字乾依。初封漢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仍柱國。大象末,隋文帝輔政,欲順物情,乃進上柱國、右大丞相。外示尊崇,實無綜理。及諸方略定,又轉太師。尋為隋文帝所害,並其子淮陽公道德、弟道智、道義等,國除。
秦王贄,字乾信。初封秦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上柱國、大冢宰、大右弼。尋為隋文帝所害,並其子忠誠公靖智、弟靖仁等,國除。
曹王允,字乾仕。初封曹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
道王充,字乾仁。建德六年,封王。
蔡王兌,字乾俊。建德六年,封王。
荊王元,字乾儀。宣政元年,封王。元及兌、充、允等併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宣帝三子。朱皇后生靜皇帝,王姬生鄴王衎,皇甫姬生郢王術。
鄴王衎,大象二年,封王。
郢王術,大象二年,封王。與衎併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史臣曰:昔賢之議者,鹹雲以周建五等,歷載八百;秦立郡縣,二世而亡。
雖得失之跡可尋,是非之理互起,而因循莫變,復古未聞。良由著論者溺於貴達,司契者難於易業,詳求適變之道,未窮於至當也。嘗試論之:夫皇王迭興,為國之道匪一;賢聖間出,立德之指殊途。斯豈故為相反哉,亦云治而已矣。何則?五等之制,行於商周之前;郡縣之設,始於秦漢之後。論時則澆淳理隔,易地則用舍或殊。譬猶干戈日用,難以成垓下之業;稷嗣所述,不可施成周之朝。是知因時制宜者,為政之上務也;觀民立教者,經國之長策也。
且夫列封疆,建侯伯,擇賢能,置牧守,循名雖曰異軌,責實抑亦同歸。盛則與之共安,衰則與之共患。共安系乎善惡,非禮義無以敦風;共患寄以存亡,非甲兵不能靖亂。是以齊、晉帥禮,鼎業傾而復振;溫、陶釋位,王綱弛而更張。然則周之列國,非一姓也,晉之群臣,非一族也,豈齊、晉強於列國,溫、陶賢於群臣者哉,蓋勢重者易以立功,權輕者難以盡節故也。由此言之,建侯置守,乃古今之異術;兵權勢位,蓋安危之所階乎!太祖之定關右,日不暇給,既以人臣禮終,未遑藩屏之事。晉蕩輔政,爰樹其黨,宗室長幼,並據勢位,握兵權,雖海內謝隆平之風,而國家有盤石之固矣。高祖克剪芒刺,思弘政術,懲專朝之為患,忘維城之遠圖,外崇寵位,內結猜阻。自是配天之基,潛有朽壤之墟矣。宣皇嗣位,兇暴是聞,芟刈先其本枝,削黜遍於公族。雖復地惟叔父,親則同生,文能附眾,武能威敵,莫不謝卿士於當年,從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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