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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不可得而食。故先王之戒曰:“一夫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飢者;一婦不織,天下必有受其寒者。”若此三時不務省事,而令民廢農者,是則絕民之命,驅以就死然。單劣之戶,及無牛之家,勸令有無相通,使得兼濟。
三農之隙,及陰雨之暇,又當教民種桑、植果,藝其菜蔬,修其園圃,畜育雞豚,以備生生之資,以供養老之具。
夫為政不欲過碎,碎則民煩;勸課亦不容太簡,簡則民怠。善為政者,必訊息時宜而適煩簡之中。故《詩》曰:“不剛不柔,佈政優優,百祿是求。”如不能爾,則必陷於刑辟矣。
其四,擢賢良,曰: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必立君以治之。人君不能獨治,故必置臣以佐之。
上至帝王,下及郡國,置臣得賢則治,失賢則亂,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
今刺史守令,悉有僚吏,皆佐治之人也。刺史府官則命於天朝,其州吏以下,並牧守自置。自昔以來,州郡大吏,但取門資,多不擇賢良;末曹小吏,唯試刀筆,並不問志行。夫門資者,乃先世之爵祿,無妨子孫之愚瞽;刀筆者,乃身外之末材,不廢性行之澆偽。若門資之中而行賢良,是則策騏驥而取千里也;若門資之中而得愚瞽,是則土牛木馬,形似而用非,不可以涉道也。若刀筆之中而得志行,是則金相玉質,內外俱美,實為人寶也;若刀筆之中而得澆偽,是則飾畫朽木,悅目一時,不可以充榱椽之用也。今之選舉者,當不限資蔭,唯在得人。
苟得其人,自可起廝養而為卿相,伊尹、傅說是也,而況州郡之職乎。苟非其人,則丹朱、商均雖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況於公卿之胄乎。由此而言,官人之道可見矣。
凡所求材藝者,為其可以治民。若有材藝而以正直為本者,必以其材而為治也;若有材藝而以奸偽為本者,將由其官而為亂也,何治之可得乎。是故將求材藝,必先擇志行。其志行善者,則舉之;其志行不善者,則去之。而今擇人者多雲:“邦國無賢,莫知所舉”。此乃未之思也,非適理之論。所以然者,古人有言:明主聿興,不降佐於昊天;大人基命,不擢才於後土。常引一世之人,治一世之務。故殷、周不待稷、契之臣,魏、晉無假蕭、曹之佐。仲尼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豈有萬家之都,而云無士。但求之不勤,擇之不審,或用之不得其所,任之不盡其材,故云無耳。古人云:“千人之秀曰英,萬人之英曰雋。”今之智效一官,行聞一邦者,豈非近英雋之士也。但能勤而審察,去虛取實,各得州郡之最而用之,則民無多少,皆足治矣。孰雲無賢!
夫良玉未剖,與瓦石相類;名驥未馳,與駑馬相雜。及其剖而瑩之,馳而試之,玉石駑驥,然後始分。彼賢士之未用也,混於凡品,竟何以異。要任之以事業,責之以成務,方與彼庸流較然不同。昔呂望之屠釣,百里奚之飯牛,寧生之扣角,管夷吾之三敗,當此之時,悠悠之徒,豈謂其賢。及升王朝,登霸國,積數十年,功成事立,始識其奇士也。於是後世稱之,不容於口。彼瑰偉之材,不世之傑,尚不能以未遇之時,自異於凡品,況降此者哉。若必待太公而後用,是千載無太公;必待夷吾而後任,是百世無夷吾。所以然者,士必從微而至著,功必積小以至大,豈有未任而已成,不用而先達也。若識此理,則賢可求,士可擇。
得賢而任之,得士而使之,則天下之治,何向而不可成也。
然善官人者必先省其官。官省,則善人易充,善人易充,則事無不理;官煩,則必雜不善之人,雜不善之人,則政必有得失。故語曰:“官省則事省,事省則民清;官煩則事煩,事煩則民濁。”清濁之由,在於官之煩省。案今吏員,其數不少。昔民殷事廣,尚能克濟,況今戶口減耗,依員而置,猶以為少。如聞在下州郡,尚有兼假,擾亂細民。甚為無理。諸如此輩,悉宜罷黜,無得習常。非直州郡之官,宜須善人,爰至黨族閭里正長之職,皆當審擇,各得一鄉之選,以相監統。夫正長者,治民之基。基不傾者,上必安。
凡求賢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審者,必由任而試之,考而察之。起於居家,至於鄉黨,訪其所以,觀其所由,則人道明矣,賢與不肖別矣。率此以求,則庶無愆悔矣。
其五,恤獄訟,曰:人受陰陽之氣以生,有情有性。性則為善,情則為惡。善惡既分,而賞罰隨焉。賞罰得中,則惡止而善勸;賞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民無所措手足,則怨叛之心生。是以先王重之,特加戒慎。夫戒慎者,欲使治獄之官,精心悉意,推究事源。先之以五聽,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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