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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賦集中取賦一篇,千有餘言。慶立讀三遍,便即誦之,無所遺漏。時僧習為潁川郡,地接都畿,民多豪右。將選鄉官,皆依倚貴勢,競來請託。選用未定。僧習謂諸子曰:“權貴請託,吾並不用。其使欲還,皆須有答。汝等各以意為吾作書也。”慶乃具書草雲:“下官受委大邦,選吏之日,有能者進,不肖者退。此乃朝廷恆典。”僧習讀書,嘆曰:“此兒有意氣,丈夫理當如是。”即依慶所草以報。起家奉朝請。
慶出後第四叔,及遭父憂,議者不許為服重。慶泣而言曰:“禮者蓋緣人情,若於出後之家,更有苴斬之服,可奪此從彼。今四叔薨背已久,情事不追。豈容奪禮,乖違天性!”時論不能抑,遂以苫塊終喪。既葬,乃與諸兄負土成墳。服闋,除中堅將軍。
魏孝武將西遷,除慶散騎侍郎,馳傅入關。慶至高平見太祖,共論時事。太祖即請奉迎輿駕,仍命慶先還覆命。時賀拔勝在荊州,帝屏左右謂慶曰:“高歡已屯河北,關中兵既未至,朕欲往荊州,卿意何如?”慶對曰:“關中金城千里,天下之強國也。宇文泰忠誠奮發,朝廷之良臣也。以陛下之聖明,仗宇文泰之力用,進可以東向而制群雄,退可以閉關而固天府。此萬全之計也。荊州地非要害,眾又寡弱,外迫梁寇,內拒歡黨,斯乃危亡是懼,寧足以固鴻基?以臣斷之,未見其可。”帝深納之。及帝西遷,慶以母老不從。獨孤信之鎮洛陽,乃得入關。
除相府東閣祭酒,領記室,轉戶曹參軍。八年,遷大行臺郎中,領北華州長史。
十年,除尚書都兵,郎中如故,並領記室。
時北雍州獻白鹿,群臣欲草表陳賀。尚書蘇綽謂慶曰:“近代以來,文章華靡。逮於江左,彌復輕薄。洛陽後進,祖述不已。相公柄民軌物,君職典文房,宜制此表,以革前弊。”慶操筆立成,辭兼文質。綽讀而笑曰:“枳橘猶自可移,況才子也。”尋以本官兼雍州別駕。
廣陵王元欣,魏之懿親。其甥孟氏,屢為匈橫。或有告其盜牛。慶捕推得實,趣令就禁。孟氏殊無懼容,乃謂慶曰:“今若加以桎梏,後復何以脫之?”欣亦遣使辨其無罪。孟氏由此益驕。慶於是大集僚吏,盛言孟氏依倚權戚,侵虐之狀。
言華,便令笞殺之。此後貴戚斂手,不敢侵暴。
有賈人持金二十斤,詣京師交易,寄人停止。每欲出行,常自執管鑰。無何,緘閉不異而失之。謂主人所竊。郡縣訊問,主人遂自誣服。慶聞而嘆之,乃召問賈人曰:“卿鑰恆置何處?”對曰:“恆自帶之。”慶曰:“頗與人同宿乎?”
曰:“無。”“與人同飲乎?”曰:“日者曾與一沙門再度酣宴,醉而晝寢。”
慶曰:“主人特以痛自誣,非盜也。彼沙門乃真盜耳。”即遣吏逮捕沙門,乃懷金逃匿。後捕得,盡獲所失之金。十二年,改三十六曹為十二部,詔以慶為計部郎中,別駕如故。
有胡家被劫,郡縣按察,莫知賊所,鄰近被囚繫者甚多。慶以賊徒既眾,似是烏合,既非舊交,必相疑阻,可以詐求之。乃作匿名書多榜官門曰:“我等共劫胡家,徒侶混雜,終恐洩露。今欲首,懼不免誅。若聽先首免罪,便欲來告。”
慶乃復施免罪之榜。居二日,廣陵王欣家奴面縛自告榜下。因此推窮,盡獲黨與。
慶之守正明察,皆此類也。每嘆曰:“昔於公斷獄無私,闢高門可以待封。儻斯言有驗,吾其庶幾乎。”十三年,封清河縣男,邑二百戶,兼尚書右丞,攝計部。
十四年,正右丞。
太祖嘗怒安定國臣王茂,將殺之,而非其罪。朝臣鹹知,而莫敢諫。慶乃進曰:“王茂無罪,奈何殺之?”太祖愈怒,聲色甚厲,謂慶曰:“王茂當死,卿若明其無罪,亦須坐之。”乃執慶於前。慶辭氣不撓,抗聲曰:“竊聞君有不達者為不明,臣有不爭者為不忠。慶謹竭愚誠,實不敢愛死,但懼公為不明之君耳。
願深察之。“太祖乃悟而赦茂,已不及矣。太祖默然。明日,謂慶曰:”吾不用卿言,遂令王茂冤死。可賜茂家錢帛,以旌吾過。“尋進爵為子,增邑三百戶。
十五年,加平南將軍。十六年,太祖東討,以慶為大行臺右丞,加撫軍將軍。還轉尚書右丞,加通直散騎常侍。魏廢帝初,除民部尚書。
慶威儀端肅,樞機明辨。太祖每發號令,常使慶宣之。天性抗直,無所迴避。
太祖亦以此深委仗焉。二年,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魏恭帝初,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轉左僕射,領著作。六官建,拜司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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