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比說:“我們坐下來談談吧!”
鄭傑只好坐了下來,笑問:“你查明瞭那三個人是誰嗎?”
伊瑪娃笑笑回答:“那倒不急,現在我想先知道,假使你能把全部失款追回,將可獲得多少獎金?”
鄭傑表情逼真地說:“那筆錢除了失主追回之外,任何人拿去也派不上用場,所以他答應給我十分之一的獎金……”
伊瑪娃介面說:“可是失款要追不回,他既不能掛失,也不能要求花旗銀行補發,那就白白丟掉了五十萬美金!”
“話雖不錯。”鄭傑說:“但錢在別人手裡,就形同廢紙,既用不出去,也不敢留著,燒掉還得……!”
伊瑪娃忽問:“那麼你知道其餘二十萬美金的下落嗎?”
鄭傑以詫異的眼光望著她,反問:“你問這個幹嘛?”
伊瑪娃正色說:“如果你知道的話,我們可以做筆交易,由我派人協助你把那二十萬美金弄到手,不管它能不能派用場,交給我就行了。而我給你的代價是十萬美金,並且不是由那筆失款中提出來付!”
鄭傑更覺詫異地問:“你明知那筆錢是失款,每一張鈔票上的號碼都記下了,根本不能用的,為什麼願意花十萬美金的代價得到它?”
伊瑪娃笑笑說:“那是我的事,也許我有收藏失款的嗜好吧!但你得到的是十萬美金,不但比獎金多出一倍,而且絕對是沒有問題的鈔票,這筆交易你有興趣嗎?”
鄭傑不禁暗自納罕起來,天下似乎沒有這麼笨的人,居然願意花十萬美金的代價,去換回一堆形同廢紙的鈔票。
雖然五十萬的數字較大,但那筆錢已被列為贓款,無論在世界各地,都不敢公然使用,弄到手了又有什麼用?
那不僅是白白花了十萬美金,而且把那筆錢弄到手了還是個沉重的包袱,留在手裡既無用,萬一被查出了還得惹上麻煩,這又何苦來哉!
因此他不得不表示懷疑地說:“伊瑪娃小姐,難道你有辦法塗改鈔票上的號碼?”
伊瑪娃既不否認,也不承認,只笑了笑說:“那你就不必管了,反正這筆交易對你絕對有利,沒有任何損失,而且我還可以派人協助你。假使你夠聰明的話,連考慮都用不著考慮,就會答應啦!”
鄭傑裝出心動的神情說:“這當然是個可遇不可求的機會,可是我不能隨便答應,因為目前我只發現其中的三十萬美金,是被那兩男一女弄到手了。至於其他的二十萬,還沒有查明它的下落,又怎能貿然接受你的條件?”
“線索總有了吧?”伊瑪娃說:“假使沒有線索,我相信你是絕不會從吉隆坡追蹤到摩洛哥來的!”
鄭傑猶豫之下,靈機一動說:“我看這麼吧,原則上我同意這個交易,但必須等我查明那二十萬美金的確實下落,再作最後決定!”
伊瑪娃欣然一笑說:“好!我們就這麼一言為定,請把你的住址留下,並且記下這裡的電話號碼,我隨時等你的訊息!”
於是,她走出坑去,找來了紙和筆,把紙撕成兩半,自己先寫出電話的兩個號碼,交給了鄭傑說:“這兩個電話號碼是這裡的電話,前面這個是我專用的,萬一我不在,再撥後面這個號碼。這個電話無論日夜,隨時都有人接聽,你只要說明姓名,她們就會設法通知我。我立刻就跟你聯絡,現在請你把姓名和住址留下吧!”
鄭傑立即拿起筆,在空白的半張紙條上,寫下了姓名及摩洛哥大酒店的房間號碼,然後笑笑說:“對了,我還忘了告訴你,這次我是帶著內人一起來的!”
伊瑪娃也笑了笑說:“幸虧你現在告訴了我,否則萬一有必要時,我親自跟去找你,說不定會引起你太太的誤會呢!”
鄭傑遂說:“所以一有訊息,最好是我打電話給你,必要的話就約個地方見面,或者我上這裡來……”
“也好。”伊瑪娃說:“你沒有交通工具,行動也許比較不方便,我可以把這裡的車子借一部給你用。現在我不耽擱你的時間了,我送你下去吧!”
於是,她親自陪送鄭傑下了樓,把那怒猶未息的傢伙叫來,以阿拉伯語交代了一番,大概是咐咐他交一部車子給鄭傑使用。
那傢伙只好唯唯應命,等鄭傑向伊瑪娃握手告辭後,便領他穿過正在表演脫衣舞的客廳,一直走了出去。
階前停著十幾輛各式不同的轎車,那傢伙向其中一輛豪華型的一指說:“你就用那部吧,車門沒鎖,鑰匙留在電門上!”
鄭傑謝了一聲,徑自上了車,那傢伙也跟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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