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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發現,不論物品價值高低,每發現一次扣除半年工錢和福利。三次仍不悔改,或者偷盜金額巨大、情節嚴重者,送交官府,沒收分得的房產。
包括家人和近親親屬,逐出農場,永不僱用。
第三條,禁止賭博。
不管是在農場內外,凡聚眾賭博者,每發現一次扣除半年工錢和福利。累積三次不改,或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沒收所分房產,送交官府。
包括家人和近親親屬,逐出農場,永不僱用。
第四條,禁止鬧事鬥毆,
凡無故鬧事鬥毆,影響農場正常做工和生活秩序的,絕不姑息。
若鬧事之人非農場的僱工,直接送交官府。
若鬧事之人是農場僱工,每發現一次扣除三個月工錢和福利。累積三次不改,或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送交官府。包括其家人和近親親屬,沒收所分房產,逐出農場,永不僱用。
若鬧事非農場僱工,卻與農場僱工有血緣或者親友關係,問明緣由,情節不嚴重的,給予個人一次自行調解的機會。調解不利,繼續鬧事鬥毆者,與鬧事之人有關係的所有人都要承擔責任。
每發現一次,每人扣除三個月工錢和福利。三次不改,或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送交官府。包括其家人和近親親屬,沒收所分房產,逐出農場,永不僱用
……”
葉知秋一口氣說了十多條,每一條都有“送交官府”和“包括其家人和近親親屬,沒收所分房產,逐出農場,永不僱用”的話,在場的人聽得後背直髮涼。
他們在這裡做事久了,人熟地熟,說話做事不知不覺就隨便起來。哪個沒做過順手摘個果子掐把菜,從作坊裡拿壇罐頭打二兩酒,揣個蛋舀碗奶,帶些零碎的皮毛不線回家之類的事情?又有哪個跟管事的打過招呼?
這要認真追究起來,不都是偷盜嗎?
葉知秋存心往狠裡敲打牛嬸,因此第四條說得尤為詳細,懲罰也定得重了一些。
在她說“不怕沒人用”的時候,牛嬸的底氣已經洩了一半,聽到第四條,另一半也洩了個精光。
家裡除了她和小山子,其餘的人都在農場裡做事,三個月的工錢,加上五人份的福利,少說也有幾十兩銀子。這要是沒了,可就虧大發了。
鬧上三次,不止要收回房子,這輩子都別想到成家幹活兒掙錢了。十里八村尋摸一圈,哪裡還找得到這麼大方的東家?
想通了這一層,她連後怕帶後悔,不敢再吭聲。
葉知秋目光在人堆裡掃了一圈,“我剛才說的,只是主要條款。稍後我會把所有的條款列出來,找人刻在石頭上,大家閒著的時候仔細看看。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跟識字的人請教。
過去誰犯了什麼錯,我心裡都有數。不過因為我事先沒有把話說清楚,你們犯的錯也無傷大雅,我不打算翻舊賬。今天以前的事情,一概不予追究。
但是,從現在開始,誰要是再犯錯,我不管你是誰,是誰的誰,一律按規矩處置。”
聽她說不追究過去,在場的大部分人懸著的心都放了下來。憂慮去了,心思活了,就有人大著膽子提出異議,“知秋妹子,我有個叔伯兄弟,他們兩口子也在這兒幹活兒。
那要按你說的,他們犯了大錯,我們一家子也得被趕出去。犯錯的是他們,又不是我們,憑啥趕我們走啊?這也太不講理了吧?”
這邊話音剛落,引起一片共鳴之聲,“可不是,憑啥啊?”
“憑我是僱主。”葉知秋淡淡的一句話,讓所有人都閉了嘴,她目光湛湛地看著那個最先提出異議的人,“如果你不放心自家的親戚,就時常給他們提提醒,督促他們不要犯錯。
一旦發現他們犯錯,及時舉報,就不會被連累了。”
她很想講理,也很想對每一個人公平以待。只是社會制度如此,她心目中的公平和道理,並不完全適用於這些滿腦子小農意識的人。
對他們好,他們未必當成是好,可能當她好欺負。對他們好習慣了,偶爾不好一次,就會生出怨憤甚至仇恨來。
她之所以推出“連坐”制度,一是為了讓僱工們相互監督;二來是為了杜絕僱工拉幫結夥。
這個時代的人十分看重和依賴親緣關係網,拉幫結夥的首選就是親戚。防止他們內部勾結或者內外勾結,跟她對著幹,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沒辦法擰成一股繩。
有了這個連坐制度,沒人犯錯也就罷了。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