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2/4 頁)
給胖子解圍的是苦哥,叼著個牙籤的他慢悠悠的從院子裡踱出來,腳邊跟著尾巴亂搖的叮噹,也不知道他昨晚上是什麼時候進屋的。
“垃……垃圾堆裡翻出來的破書?你你你,你太打擊人了吧?”
胖子白眼亂翻的差點一頭撞死在院牆上,看來那本“垃圾堆裡翻出來的破書”在他眼裡是很珍貴的東西,實在無法忍受別人的糟踏。
“苦叔叔!”
丹丹歡叫一聲撲了過去,如果沒有苦哥伸出來的手,她肯定會一下子就撲進苦哥的懷抱,那是她獨有的專利,那種近乎親暱的親密一度讓我偷偷的妒嫉不已。
可是現在,苦哥伸出了他的右手,小鳥歸巢般的丹丹被他用一根指頭點在額頭,很輕鬆的抵在了一步之外。
“別鬧了,你現在已經不是小孩子,而我雖然是個老當益壯的男子漢,卻是你的叔叔,不能再這麼沒大沒小沒個規矩。”
老當益壯的男子漢,不是小孩子的大姑娘……
我恍惚了一下,是啊,時光流逝,當年的憂鬱少年已經成了如今的鬍子大叔,那削瘦的臉,那沉鬱的笑,那單薄的身子,還有那白了將近一半的頭髮,怎是一個“苦”字了得?
“苦叔叔,你不要丹丹了?”
丹丹被拒之懷外,一張小臉變得慘白,眼裡頓時水光朦朧,就連聲音也帶上了讓人心裡直髮抖的顫音。
“噝——”
從牙齒縫裡倒吸冷氣的是小狐兄妹倆,該死的胖子更是不要臉的加了一句:“天哪,蘿莉和怪叔叔——啊!”
胖子的驚歎最後變成了慘叫,因為勃然大怒的我一拳揮出狠狠地砸到了他的眼眶上。
蘿莉和怪叔叔,那是指相當可愛尚未發育完全的類人生物和有著戀童癖的變態,我們家丹丹哪點像是類人生物苦哥又那點像是猥褻兒童的變態,真虧他想得出來還說得出來。
退一萬步講,就算苦哥和丹丹真的那個啥,也是我們家自己的事,哪裡輪得到別人說三道四?
“別鬧了丹丹,長大了就該有個姑娘家的樣子。”苦哥皺皺眉頭看了我一眼,“還有簡潔你這是幹嗎,說過好多次了,女孩子家家的不要這麼毛躁,動不動就出手,打壞了怎麼辦?”
這話是那麼的熟悉,昨晚的怪夢浮現,我又恍惚了一下,一時間竟然分不清這話究竟是平時苦哥就唸叨得多以至於夢裡都難以忘懷還是夢裡早有預兆此時得以應驗。
雖然心裡亂七八糟的,不過這不妨礙我趕過去把委屈的丹丹摟在懷裡安慰,小丫頭兩個眼睛水汪汪的,受到的打擊實在不小,也怪她頭腦簡單,昨晚上貿然表白,反而提醒了苦哥讓他刻意保持了距離。
“東西可以亂吃,因為吃錯東西死的是自己,話卻不能亂說,因為說錯話傷的往往是別人。”跌倒在地的胖子頂著只熊貓眼爬起來,疼得是齜牙咧嘴,“可是現在,受傷的為什麼偏偏是我?只是說錯話而已嘛!”
“那麼多年前的廢話你還記得?真服了你。”苦哥衝胖子笑笑,然後就瞟見了我眼裡的疑問,“當年,我們曾經是搭檔。”
“什麼搭檔?”
到底是簡單,丹丹很快就從苦哥拒絕她的傷感中跳出來,一下子搭上了話。
“發丘娼墳的搭檔。”苦哥輕描淡寫的說出了答案,“我們是兩個聯手作案的盜墓賊,我懂點風水,找墓娼墳是我的主要工作,胖子關係廣,主要負責明器的出手……”
據他所說,當初他出去做生意那是幌子,真正的勾當就是發丘娼墳,為了給到手的明器(就是“冥器”,陪葬的古董)找銷路搭上了胖子,一來二去就成了搭檔,一起倒過幾次鬥,後來胖子拿了那本破書不辭而別,就此斷了聯絡。
“要說那書呢還真算不了偷,的確是收破爛時在垃圾堆撿的,本來沒什麼稀罕,可是習慣了拿來做枕頭就一直帶著,他要是開口說要我肯定給,沒想到他以為是什麼不傳之秘,結果偷偷下手卻陰差陽錯的只弄到半本,真他媽的好笑!”
苦哥倒是好笑,不過胖子卻苦了臉:“哎呀我的老大你怎麼就不早說,害兄弟擔了十多年的心,老是怕你找我算賬……不過那書真的是不傳之秘絕世寶典,你能在垃圾堆裡找到,實在太NB了!”
“真的是不傳之秘絕世寶典,那你學了些什麼神功玄術?”小狐老實不客氣的打擊胖子,看來對我扁她老哥沒什麼太大的意見,“看看你的熊貓眼,吹牛也不怕閃了舌頭!”
“這不是沒那個福緣麼,半卷奇書到手,才學點皮毛就給一個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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