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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已如前面的分析。果如所言,則袁世凱亦為替人受過,只是受過的代價很不小,袁世凱應無所憾。
其次,光緒恨的是榮祿。兩宮一起召見大臣時,光緒幾乎從不理榮祿。但榮祿卻常存補過之心。廢立一事,論者多歸功於張季直為劉坤一所草一疏,其中警句:“君臣之分已定,中外之口難防”,筆力足以迴天。其實若無榮祿在朝中主持,彼此取得內外相維的默契,劉坤一不敢貿然上折,即上亦未見得能發生有力的效果。主張廢立者,實以“蒙古狀元”崇綺為首,而徐桐力贊。崇綺自其女嘉順皇后殉帝,閒廢二十年,希望以此媚禧而得復起;徐桐則以不通的翰林,自以為衛道的重任,實在是兩為帝師,聲光權勢先不逮李鴻藻,後不及翁同,此心不甘,想將大阿哥溥儀炮製成一個如同治之親李、光緒之暱翁,可以由他擺佈的皇帝。說起來都是私心。
光緒之倒楣,在於榮祿、袁世凱、崇綺、徐桐,還有康有為,都拿他當作反面的政治資本,好比一張“人頭支票”,可藉以詐欺搪債。所不同者,榮、袁、崇、徐,人盡皆知其為後黨。而康有為則打著保皇的鮮明旗幟。而最諷刺者,則後黨與保皇黨,都誣賴光緒想以武裝奪母之權。北方謂某人害慘了某人,輒謂之“送了他的忤逆”。榮祿與康有為都送了光緒的忤逆,而光緒實非忤逆。康有為不特不為之辯,且推波助瀾,證成其事。其肉安足食乎?
康有為拿光緒這張“人頭支票”行騙的手法是搞勤王。勤王要人要錢,故必須號召忠義之士,有力出力、有錢出錢。梁啟超改譚嗣同的詩、改林旭的詩,都是為了這個目的。
梁啟超改林旭之詩,不如改譚嗣同之詩之甚。但小動手腳,意思卻大有出入。先說第一句:青蒲飲泣知何補(原作)
伏蒲泣血知何用(改作)
按:青蒲之典已如前述。惟其用青蒲,才可以表明是近臣造膝密陳。今以林旭受光緒特達之知,凡有諫奏,只要辦得到,無不嘉納,根本無須泣諫,更不會無補於事。然則近臣密陳,“青蒲飲泣”的物件,既非皇帝,必是太后。
今改為“伏蒲泣血”,不過大廷苦諫,是一般忠烈的言官之所為,並不能表現林旭的近臣的身份,更不能顯示泣諫的物件為太后。“泣血”亦不典,或者由評丁卯的詩:“卻賴漢庭多烈士,至今猶自伏蒲論”而來,以“泣血”之泣來強調“烈士”之烈。
這句詩中,梁啟超用意最深的是改掉“青”字,抹煞“青蒲”即所以隱瞞林旭曾有向慈禧力諫之意。因為這表現了林旭調和兩宮的本心,變成妥協主義。而梁啟超要表現勢不兩立的戰鬥精神,當然要隱藏林旭的真心本意。末一字改“補”為“用”,亦所以表現並無商酌的餘地。
再談第二句:慷慨難酬國士恩(原作)
慷慨何曾報主恩(改作)
原作及改作酬報深恩的物件,雖皆為光緒,但報恩的原因大不相同。這一點於林旭的原意,頗有出入。就詩論詩,是點金成鐵;就事論事,是抹煞作者的心跡。僅就前者而言,梁啟超已經愧對故友了。
按:林旭的原意是“國士待我,國士報之”,報恩是因為光緒以國士相待,並非由於光緒是皇帝的緣故。作詩講究貼切,切人切時切地切事,不獨移用不到他人身上,即為其人,亦移用不到他時他地他事。此即是宋詩精髓。
照梁啟超一改,則是一般化了,凡為臣子,無不可用。化特殊為一般,恰就是梁啟超改詩的用意,以君臣大義立論,則人人當奮起勤王,黃彰健:《戊戌政變記》記林旭此詩頭兩句作:“伏蒲泣血知何用,慷慨何曾報主恩。”其言“報主恩”,與梁撰《譚嗣同傳》“酬聖主”語氣相同。恐系梁有意竄改。
我完全同意這個說法,所謂“酬聖主”之語見梁啟超所撰《譚嗣同傳》:(八月)初六日,變遂發。時餘方訪君寓,對坐榻上,有所擘劃,而抄捕南海館之報忽至。旋聞垂簾之諭,君從容語餘曰:“昔欲救皇上,既無可救,今欲救先生,亦無可救,吾已無事可辦,惟待死期耳!雖然,天下事知其不可為之。足下試入日本使館謁伊藤氏,請致電上海領事而救先生焉。”餘是夕宿於日本使館,君竟日不出門以待捕者,捕者既不至,則於其明日入日本使館,與餘相見,勸東遊,且攜所著書及詩文詞稿本數冊,家書一篋託焉。曰:“不有行者,無以圖將來;不有死者,無以酬聖主。今南海之生死未卜,程嬰杵臼,月照西鄉,吾與足下分任之。”遂相與一抱而別。初七、八、九三日,君復與俠士謀救皇上,事卒不成。初十日,遂被捕。被逮之前一日,日本志士數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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