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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在不知不覺中過去了一個多小時,從掛上電話,張奕就伸長了脖子,等著家人來解救自已,但是左等右盼,沒見到誰來解救自已,卻看到了兩個熟人從派出所門外走了進來。
這兩人正是在警察的陪同下到醫院處理傷口的吳瑞文和彭佳。此時是回派出所做筆錄的。
見到張奕和胖虎被銬在派出所長條椅上的狼狽樣,吳瑞文厭惡地看了一眼,不禁搖了搖頭,何必呢!不過這種紈絝還真是應該給他一個教訓,幸好佳佳居然有那樣利落的身手,不然今晚上倆人非吃大虧不可。
作為受害者,吳瑞文和彭佳是被請進辦公室做筆錄的,而與此同時,小鄭警官也搬了張桌子,和小胡一起,坐在張奕和胖虎對面:
“下面給你們做筆錄,記住啊,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把事情經過如實交待清楚。”
小鄭警官不客氣地對張奕二人說道。
“喲,派出所今夜又是忙碌的一夜啊!哈哈!”就在這時,一個爽朗的聲音在派出所內響起。
小鄭和小胡抬頭一看,說話的中年人穿著便服,面相威嚴,而所長黃太平則畢恭畢敬地跟在他的身後,此時黃太平開口介紹道:
“這位是市局王副局長。”
小鄭和小胡立即從桌子後面站了起來,向王副局長敬了個禮。
“你們很辛苦嘛,還在加夜班。我路過這裡,看到這裡燈火通明,就順路過來看看。沒想到我們的小同志都這麼敬業,太辛苦你們啦!”
王副局長一通表揚,把兩個小警察說得心裡暖暖的。象他們這樣剛畢業的小警察,還沒有機會參加過全域性大會什麼的,所以對王晉只知其名,不識其人,沒想到王副局長這麼親民,不由對他產生了幾分好戌。
“你們今晚上在做什麼案子啊?”王晉關切地問。(未完待續)
第八十六章:求你們高抬貴手
見王副局長髮問,小鄭趕緊回答道:
“是一起持刀傷人案。”
王晉點點頭,道:“現在全市正在爭創全國精神文明城市,其中刑事案件發案率下降百分二是個硬指標,黃所長,你要處理好。”
黃太平為難地道:“受害者也在這裡,或者可以先徵求一下雙方的意見,看看他們是否自願調解。”
“王……”,張奕一看到王晉剛想開口,卻見王晉對他使了個眼色,於是趕緊生生把下一個“哥”字憋了回去,眼巴巴地看著王晉走進了辦公室……
小鄭見王副局長突然大半夜地大駕光臨,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再加上張奕剛那那句脫口而出的“王……”,他心下不由得明白了幾分。剛才掛電話時說的“王哥”難道真地就是王副局長?如果是,那麼這小子說的“我媽是市長”莫不成也是真的?
小鄭越想越清楚,心道:看來,今晚有好戲看了。至於自已打了張奕的一巴掌,小鄭反倒不以為意,帶著幾分大學校園裡豪爽勁的他,覺得打了就是打了,哥打的就是這個禍害!就算他媽是市長,俺也打定了!
王晉輕輕掀起吳瑞文胳膊上一角的紗布一看,面色雖然鎮定,但心裡卻倒抽了一口涼氣。
因為,吳瑞文手上縫了五針,看上去傷勢明顯不輕,王晉身為分管刑事的副局長,自然知道,象眼前這位傷者,肢體面板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基本上可以肯定是達到了輕傷的標準。如果對方不依不饒。還真是不好辦。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透過法醫鑑定做出傷情是輕傷或者重傷,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如果是輕微傷就好多了,至少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看來。惟一之計就是說服眼前這兩位年輕人不要追究張奕的責任。多給一些經濟補償了事。
而且眼前的兩位年輕人,穿著一般,這樣深秋的夜裡,腳上竟然還趿著拖鞋。看樣子,也不是經濟很寬裕的,大概是剛畢業才找工作的農村大學生。正努力掙扎著在這個城市立足。
這麼一想,王晉心裡有了點底。於是和顏悅色地對吳瑞文道:“小同志,傷得怎麼樣?現在感覺如何?”
彭佳心想。這不是廢話嗎?自已不才剛剛看到,難道身為警務人員不曉得判斷傷情嗎?而且這位看著有把年紀了,應該對業務內的工作很熟悉,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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