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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閻王,大家都知道啊,特別是我們這些凡人,對他更是恐懼加敬畏。因為他位列仙班,掌管天下萬物生靈。
一句:“我讓他三更死,他就活不到天明!”
足可以把一些膽小之人嚇得尿了褲子。就縱然是天下無敵,只有如來才能控制的孫猴子,說讓閻王派的小鬼勾了去,也就勾去了。要不是孫猴子仗著自己法力高強,也得乖乖的受閻王的擺佈。
但是就這麼個厲害的角色,最近卻是煩事不斷啊。老天爺正給他小鞋穿呢,正所謂官高一級壓死人,何況老天爺是所有的皇帝,他給閻王小鞋穿,就即便穿著難受,閻王也不敢不穿啊。
而且閻王還得咧著嘴說:“承蒙聖上的關愛,穿上很舒服啊。”
一句玩笑而已,言歸正傳。
訊息紛紛傳來,說是老天爺準備要把閻王撤職查辦,至於為何要這樣,是因為閻王涉及到了一樁誹謗案,而這個案子,自然是和老天爺有關係。
原因是這樣,一個年輕人到了陰間之後在閻羅殿上大喊冤枉,閻王也很奇怪,因為這個年輕人自己並沒有派鬼使去勾他的魂兒啊,怎麼自己來了?大家想啊,包公死後就是閻王,他自然是公正的,碰上有鬼喊冤,他自然要親自過問,於是便問年輕人是怎麼一回事。
年輕人說道他們那裡有一個跳大神的婆娘,婆娘自詡自己是老天爺在人間的代言人。平日裡婆娘經常的給人看病賺了不少的錢,而今,她決定要在當地專門給老天爺修一座大廟,修廟自然要佔地,婆娘不知道用了什麼法子竟然說的當地的縣太爺同意了,於是縣太爺大筆一揮,就把一些人的莊稼地徵用了,用來給老天爺修這個大廟。
這些個被徵用了土地的人祖祖輩輩都是靠種地為生的,沒了地,他們自然是沒了活路,自然是不同意了。於是便起了衝突,在和官府派來彈壓的衙役的衝突中,年輕人被活活的打死了,自然是就來到了陰間。
閻王聽了年輕人的講述自然是暴怒,萬物生靈是我掌管的子民,竟敢讓我的子民沒了活路,誰都不行,就即便是老天爺也不行!
閻王當即決定要管管此事,他立刻讓這個年輕人重返了陽間,年輕人對閻王自然是感激涕零。而且派鬼使把那幾個打人的和那個跳大神的婆娘給抓來了,一下子死了好幾個人,人們自然是害怕了,認定這是上天的警告,這個廟是不能修的了。
做完這些後,閻王在上朝的時候給老天爺說了這樣的事情,而且還直諫老天爺,要管管那些個在陽間的你的那些代言人,不要讓他們為所欲為。而這個跳大神的婆娘,閻王說是要自己發落,雖然是老天爺的人,但是她觸犯了生靈界的規矩,就得我來管。而且閻王還直諫老天爺,要多為陽間的生靈想一想,少修一些用處不大的行宮官邸。
老天爺聽了閻王的彙報,原本高興的心情一下子跌落萬丈。這個修廟的事情他是知道的,他雖然沒有直接的說明同意修廟,但是他暗示可以修。因為修好了之後,自己在出游到那裡就有個歇腳的地方。現在倒是好,讓這個黑老包橫插一槓子,而且還挺大膽,竟然不經過我的同意就把我在那個地方的代言人給抓起來了,你眼裡還有沒有我這個皇帝了?這都是老天爺在心裡想的,沒有說出來。
不過在退朝之後,閻王就不能回去了,他被老天爺雙規了。之後老天爺是越想越生氣,決定好好治治這個黑老包。老天爺於是命令司法天神楊戩給閻王找罪名。
不日,閻王被天庭最高司法宮正式撤職查辦批捕,罪名是誹謗玉帝。
判決書這樣寫道:“閻王目無玉帝,蠱惑下民,擅自抓捕玉帝在人間的神職代言人員,嚴重危害了天庭的形象和安全和諧的秩序。玉帝以仁慈、勤儉在天庭和陽間著稱,閻王卻大肆聒噪玉帝奢侈浪費。閻王的做法,已經嚴重的觸犯了天庭最高司法宮第二百五十條之第二十五款,犯了危害天庭公共安全和諧秩序罪,和第一條第一款,誹謗玉帝罪。現撤銷閻王一切職務去給太上老君燒火。本判決即日起生效,不服可上訴。
閻王於是向三界最高大司法宮上訴,力陳自己並沒有誹謗玉帝。但是三界最高大司法宮並沒有採納閻王的說法,並且在維持原判的基礎上還加了一條,剝奪閻王天庭發言權終生。而且三界最高大司法宮還決定,閻王擅自的抓捕無效,要把那些人放回陽間。不過值得說到的是,三界最高大司法宮的決定等於是白做了,因為婆娘和那些人的肉身早已腐爛,不可能再回到原來了。
眾神對閻王的落馬都感到吃驚,於是紛紛向玉帝上言,希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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