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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你找我。有什麼事?”
柳俊平淡地問道,聲音中不帶絲毫的感情色彩。
方汝成的眼皮跳動了幾下。
“方汝成同志”!
這已經代表了柳俊的態度。
方汝成深深吸了一口氣,說道:“市長,我對審計局和民政局這次對我們白湖縣審計,有不同的看法。”
柳俊淡然道:“有什麼不同的看法?”
“我認為,審計局的同志,在審計過程中有失偏頗,有針對我們縣裡幹部的嫌疑。”
方汝成說道,聲音比較響亮,是一種不必要的響亮。
柳俊依舊很平靜地說道:“請舉例說明!”
“比如說,我們縣裡撥給‘鴻達貿易公司’的那筆款子。是支付以前搶險救災時向他們購買救災物資的拖欠款,並不是審計報告裡說的,不合理的支出……”
這份審計報告,白湖縣委縣政府,都收到了副本。審計結果,不是紀委或者政法委辦案的結論,照理必須通報給被審計物件。方汝成對這份審計報告,自然是很詳細地拜讀過了的。
所謂支付給“鴻達貿易公司”的款項,審計報告上有一個專門的條款加以說明。一共支付了“鴻達貿易公司”一百七十六萬元。審計報告後面,有很詳細的附件。有縣委縣政府在抗洪搶險過程中向“鴻達貿易公司”購買救災物資的明細,物資很多,類似麻袋、編織袋、鋼材、鉛絲、應急燈、手電筒、尼龍繩等等物品,無所不包。密密麻麻幾十頁,都有經辦人員簽名。
而這個“鴻達貿易公司”的內幕,柳俊也已經有了詳細的瞭解。貿易公司的老闆,是一個叫馬海燕的年輕女子,據說與方汝成關係很密切。
“方汝成同志,你為什麼會認為這筆款項,是合理的支出呢?”
柳俊不動聲色地問道。
“這個……市長,鴻達貿易公司在抗洪搶險的過程中,向縣裡捐獻了大量的物資,當然,也有一部分是出售給縣裡的,畢竟人家是做生意的,捐獻物資有一定的限度,我們也不能強迫人家捐獻。當時情況緊急,縣裡也沒有那麼多現金支付,全部打的都是欠條,現在洪水已經過去很久了,縣裡拖欠他們的貨款,照理應該歸還。做生意的商家,也是需要現金週轉的。”
“這個解釋很合理,欠了人家的貨款,當然要如數歸還。但是,為什麼要在救濟款裡撥付呢?方汝成同志,你應該知道,這筆救濟款是專款專用的。必須全數撥付給受災的群眾!”
“這個,市長,您也知道,我們縣裡的財政,很緊張。所以……”
方汝成兀自強辯。
柳俊擺擺手,打斷了他,冷然說道:“所以,你就要從群眾的救濟款裡,優先支付這筆貿易款?就要花錢買四元錢一條的編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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