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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之後,只根據當時的情形來判定,與駕駛人的主觀故意沒有多少牽連。根據以往的司法實踐,很多惡意肇事,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最終也是依照普通的交通肇事進行定性處罰,主要是承擔經濟損失,對駕駛人的制裁十分輕微。
郭崢在修正案中提出,交通肇事罪這個罪名,比較籠統,相對我國機動車輛越來越多,交通事故頻發的現狀,這個罪名已經不大能起到真正的遏制交通肇事的作用。
第1381章 刑法修正案
郭崢的提案中,除了酒後駕車。還提到了另外一個罪名,那就是飆車。
“對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是郭崢提案中的原文,將此作為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的罪名之一。
正式刑法修正案內容,比較簡單,只有寥寥數行而已。十幾頁手稿,主要是對擬增加的這條罪名進行相關的解釋。
郭崢在解釋的文字中,特意舉了發生在首都師範大學門前的那個案例,對此案有相對比較詳盡的描述,而對於柳俊見義勇為的行為,也做了充分的描述,其中不乏對柳俊的讚譽之詞,評價很高。
柳俊看得很仔細。這個也是受周逸飛先生的影響,老夫子做學問的精神就是一絲不苟,柳省長在他手下束髮受教,整整兩年時間。自然要學到這個良好的習慣。
不知為什麼,柳俊靜靜閱讀手稿的時候,郭崢心裡總是有些忐忑不安,似乎對面這個年輕人身上,總是隱隱地透出一股威壓之氣。
其實柳俊雖然收斂起了笑容,臉色還是非常平靜的,沒有任何波瀾。
或許正是這種寧靜,令得郭崢不安吧。
“郭教授,對於這個提案,我有幾點不同的看法。”
大約過了二十幾分鍾,柳俊才看完了手稿的最後一頁,稍微沉思了一下,又再拿起手稿,從頭至尾快速瀏覽了一遍,這才放下手稿,眼望郭崢,緩緩說道。
郭崢一凜,自然而然地挺直了身子,說道:“請柳省長指示!”
“呵呵,郭教授客氣了,指示不敢當,就是一個探討。”柳俊擺了擺手,露出溫和的笑容,隨即說道:“第一點,我認為這個提案,並不是十分的成熟,可操作性比較低!”
郭崢不由怔愣了一下。他原以為柳俊會和他說一些大道理。甚或勃然作色。畢竟這件事的內幕,郭崢自己是很清楚的,派他過來面見柳俊的也是大人物,基本上向他交了個底。柳俊要是向他發怒,郭崢也能理解。換位思考一下,他站在柳俊現在的位置,也不會很高興的。
這個事情,他們是直接指向了柳俊的根基。
假使柳晉才不能在今年的全國黨代會上更進一步,對於整個派系來說,是一個失利,而對於面前這位年輕的副省長來說,則是難以承受的失敗。
郭崢在接受這個任務的時候,也是頗費思量。對這個任務的危險性,郭崢也有過思考,搞不好,會變“炮灰”的!只是人家開出了很優厚的條件,又捏住了他的小辮子,郭崢沒有多少選擇的餘地,不得不來。
“請柳省長明示,為什麼可操作性比較低呢?”
“郭教授這個修正案是針對醉酒駕駛置公共安全於危險狀態但尚未肇事的行為而設立的,但是醉酒和追逐競駛行為達到了情節惡劣才構成犯罪。那何為‘情節惡劣’?惡劣到什麼程度?是不是撞死了人或者造成重大事故才算是惡劣?這顯然違背了保護民生的立法本意。如果這樣規定,司法實踐中要正確適用就只能寄希望於司法解釋來說明什麼是情節惡劣,這就為司法解釋提供了很大的空間,不太合適。”
柳俊緩緩說道。
郭崢忙即說道:“柳省長說得很有道理,這個是我們欠考慮了。我回去之後,再好好修改一下,定得詳細一些。”
柳俊望了他一眼,不置可否,繼續說道:“而且,酒後駕車這個行為本身,也不好界定。怎麼確定駕駛人是酒後駕車呢?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了多少濃度,才能確定是酒後駕車?一些飲料之中,也含有少量酒精的。如果沒有量化的指標,駕駛人很可能在無意中喝了酒精含量很低的飲料,也會被判定為酒後駕車。這個對於很多駕駛人來說,又是不公平。立法的本意,首先就是要保證公平,對吧?我們不能想當然的將駕駛人置於對立面上,然後去制裁他!”
郭崢的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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