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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設,
在為中國的北半部提供現代交通設施方面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在那裡,隔得
很開的經濟區和缺乏巨大水上航道的情況,成了經濟發展的主要障礙。中國
官辦鐵路甚至在支付其外債以後,在 1920 年還從總投資 5.22 億元中取得了
利潤 4100 萬元。這 4100 萬元有總投資中中國政府份額的利息。如果這部分
利息按 5%計算,那麼仍然留有 3100 萬元純利。在軍閥時期,特別從 1922
年起,利潤下降,歸北京政府控制的比率也越來越小,可是這些基本上是外
國建造和外國提供資金的鐵路線是一項經濟成就。
財政
在 1912 至 1921 年的十年中,至少有 70 筆大部分是小額和無擔保的貸款
和預支款(在 1921 年,未歸還的餘額也許共計兩億元),由形形色色的外國
債主借給中央政府和各省的各種機構。數額最大的幾筆是 1917 至 1918 年的
“西原貸款”,日本利益集團企圖透過這些貸款,提出它們在滿蒙的要求。
由於北京政府日益惡化的財政狀況,這些貸款大部分拖欠下來。對比之下,
約在 1925 年之前,大約三億元未償還的鐵路貸款餘額按期從幾條鐵路的收入
中提出歸還。但是中國向外國借的公債的絕大部分是以下幾筆:日本的戰費
和賠款貸款、庚子賠款、1912 年的克利斯浦貸款、1913 年的善後借款,這幾
筆合在一起,1921 年未歸還的餘額將近 10 億元。①這些債務全部用關稅收入
或鹽務收入擔保,或者用兩者擔保,並且不間斷地支付本利。
除了鐵路貸款外,這些外國資金對中國經濟沒有作出貢獻。用於賠款的
貸款和義和團起事後的債務是純支出,而其他的債大部分用於北京政府非生
產性的行政和軍事需要。外國的債主自認為在支撐中央政府,或者支援某個
特定派別反對它的對手。他們在上海的銀行作為歸還借款擔保的關稅收入和
鹽務收入的收存行,以及從它們對外匯市場(中國的白銀在那裡折換成借款
合約中規定的黃金歸還款)的控制中,獲得了利益。他們也許取得了對北京
的一定的政治影響;甚至不包括庚子賠款,本世紀第二個十年中,中國每年
支付的外債利息和分期償還的外債,至少相當於貧困的中國中央政府收入的
1/4 或 1/3。(民國初期的財政資料依然是一個未經研究的領域。)
對民國初期中國的外債所能講的好話大概是,按人頭算,1921 年也許是
① 徐義生:《中國近代外債史統計資料,1853—1927 年》;《中華年鑑,1923 年》,第 713—727、744—748
頁。
每人三元,按照國際標準,這算是低的。
總的來說,外國人的經濟收益(部分地以其特權地位為基礎,並靠這種
特權地位成倍增長)並沒有絕對地減少了中國的經濟福利。相反,中國土生
土長的現代化——即開始出現了與“高度平衡的陷阱”的決裂,這種平衡的
陷阱使中國經濟在低水平的總產量上徘徊不前——只是在對進口貨和對外國
在華的製造業的外來衝擊作出反應時才開始的。②貿易、外國在製造業和運輸
業中的投資以及技術的引進,使中國的經濟產生了絕對的收益,儘管國民生
產的增長是緩慢的,它的社會分配是有問題的。在一個不同的政治背景下,
即如果中國由一個有效率的中央政府管理,那麼對外貿易和外國製造業與國
內經濟中華資部類的逆向聯絡和順向聯絡,無疑地本來可以更多。無論如何,
外國的經濟存在只是促使中國政體虛弱的一個——而且不是主要的一個——
因素。
② 見羅伯特?F。德恩伯格:《外國人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1840—1949 年》,載珀金斯編:《中國的
現代經濟》,第 19—47 頁。
第 4 章 革命後的政治風雲:袁世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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