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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的總數遠遠超過清
廷指揮的部隊,看來妥協讓步還是必要的。妥協方案包含接受清朝的總理大
臣袁世凱出任總統。雖然有 14 省成立了革命政府,但在革命後,老的革命組
織僅僅在三省(廣東、江西和安徽)有任都督的堅定擁護者可以依靠。事實
上,革命黨人從來沒有完全掌握革命,而且也無迫切要求這種結局的打算。
革命的另一特點是伴隨其政治上的激進主義的社會方面的保守主義,這
也導致了對革命後的多種不同解釋。革命以新近的西方模式取代歷史悠久的
政體。《約法》規定主權屬於人民。國會(或稱議會)加上總統、內閣、法
院行使國家權力。但是,不久以後就變得很明顯,新的政治制度不會把佔優
勢的社會名流從他們的支配地位上撤換下來。相反,舊的統治階級又完整無
損而有生氣地出現了。秘密社團及其下層支持者雖然活躍,特別是在四川和
陝西,但他們尚不足以向軍官、民國的革命政治家和自治團體的領導人提出
嚴重的挑戰。所有這三個最有勢力的集團,在社會上都是有名人物,且大都
是士紳。對於普遍接受的社會秩序來說,另一個可能的威脅是,在幾個省內
存在著被動員來支援革命的民軍。但是它們同樣受到遏制,並且什麼地方有
必要,就被強行解散(廣東就是最顯著的例子)。
隨著正式承認民權擴大了社會上的參政。這是激進的。但同時,革命有
組織的力量,不論它們之間如何爭爭吵吵,在把政治支配權保持在上層手中,
特別是士紳階層手中這一點上,一般說來是一致的。這是保守的。作為湖南
革命都督的焦達峰,1911 年年底當他被認為是把自己的勢力建立在秘密社團
的基礎上時,即遭暗殺;一個圍繞在省議會議長譚延輳е芪У摹⒃諫緇岱矯�
更加保守的集團奪取了政權。貴州的革命政府剛一堅持同下層分子聯盟,就
在 1912 年 3 月被革命的鄰省(雲南)軍隊推翻。19 世紀晚期以來,中國的
社會精英在其文化風格和經濟活動方面,已經變得更加多樣化了。但是,在
辛亥革命的餘波中,他們仍以奇特的凝聚力和決心,為保衛自己的利益而活
動。少數背叛分子和動搖分子被輕而易舉地處置了,勿須求助於北京的袁世
凱。
士紳階層在成功地防範對他們社會權力的威脅時,向全國的和省的領導
提出了兩項要求。國家應該保持統一;地方應該享有自治。這是革命後未得
緩解的緊張局勢的另一根源。中國的統一既是珍貴的歷史遺產,面對外國的
圖謀,又是緊迫的現實需要。對這一基本看法,似乎沒有嚴重的異議。但是
如何去組織統一的中國呢?隨著革命而來的是,有些重要的政治領袖和集團
敦促實現中央集權制的政府。他們中間有北京的袁世凱和邊遠的雲南省都督
蔡鍔。中央集權制政府是一些黨派的綱領中的要點。但在革命後的最初幾個
月裡,這種呼聲被地方自治鼓吹者的聲音所淹沒(並在國會中被否決),這
些鼓吹者往往擁護省自治的極端形式。
認為各省自治較之中央集權更加有利於中國的民族主義,這種觀點在清
朝末年就在相當範圍內得到傳播。大多數省革命後以完全自治的姿態出現,
它們無意放棄其自然增長了的特權,包括指揮省的軍隊、截留稅收、挑選地
方的和省的官吏。與此同時,省級以下的地方議會的影響力和自信心大大增
強了。在地方主義者心目中,統一和自治這兩項要求可以熔合在聯邦制的結
構中。早期的民國,首先是實際上的各省聯盟。可是,外國對中國主權的持
續不斷的壓力,使這種鬆散的安排受到嚴峻的考驗。
新秩序的結構
在未得緩解的緊張局勢下,新的政治秩序有站穩腳跟的艱苦工作要做。
簡要敘述 1912 年春新的政治秩序的結構,對勾畫主要事件是必要的準備。
根據革命後談判達成的協議,由袁世凱出任總統。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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