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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支援。不管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只要是商人,不都同樣需要安全嗎?他
們必須團結一致以求重建秩序。在上海的美國人和英國人完全相信本地資產
階級的默契,他們的商會和僑民協會在關於加強外國人對中國的控制的共同
綱領中,結論性地提到,“中國主要商界和銀行界都同意,他們對局勢的混
亂感到不滿,只是自己不敢採取行動”。③
中國商人真的不敢採取行動嗎?《北華捷報》責備他們“巧妙地裝聾作
啞”;①但是,難道這不恰好表明中國資產階級拒絕參與他們認為與自己的利
② 穆藕初:《花貴紗賤之原因》,《上海總商會月報》,3。2(1923 年 2 月)。
③ 《遠東商業公報》,1923 年 3 月,第 41—42 頁;《北華捷報》,1923 年 2 月 17 日,第 426 頁。
④ 《使團與禁棉出口令之取消》,《銀行月刊》,3。7(1923 年 7 月)。
① 《北華捷報》,1923 年 5 月 19 日,第 471—472 頁。
② 伍德海編:《中華年鑑,1924 年》,第 819 頁。
③ 《密勒氏評論報》,1923 年 7 月 7 日,第 172 頁。
① 《北華捷報》,1923 年 6 月 30 日,第 859 頁。
益、尊嚴,甚至是與自己的生存不相容的做法嗎?中國商人的確是把臨城事
件視為國家的恥辱,並竭盡自己的一切可能幫助解決這一事件;各主要商會
甚至派出代表親赴出事地點與綁匪談判。儘管這一事件是可悲的,但它卻不
能證明因此就應該對中國實行國際共管。
“敝會深信各友邦與敝國均有多年之友好關係,必不致因一地方之騷擾
事件,而遽有損敝國主權,惹起敝國人民反感之行動。”②各行業組織和各商
會並由此而更進一步採取攻勢,將這一事件的責任加到那些提供“助長內亂
之借款與軍械”的“各國銀行及軍械洋行”。③
各商會和商人團體的行動得到了共產黨人的稱許,譽之為對“帝國主義
助長中國內亂”有了認識。“我們希望全國商民總動員反抗外國帝國主義主
亂中國”。外國人採取強硬立場,並且拒絕與中國資產階級合作,豈不是要
將他們驅向革命嗎?資產階級怎能經受這種要命的選擇呢?但是它又怎能逃
避得了呢?
革命運動的興起和資產階級日趨孤立
1923 年孫逸仙與共產黨人的合作和“統一戰線”政策的逐步形成,給了
革命運動以新的推動力:廣州根據地的建立、工會主義的興起、1925 年偉大
的五卅反帝國主義運動,以及前一章提到的北伐,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在
城市中,大批工人和知識分子協力支援革命,而資產階級——既包括“舊制
度的資產階級”,也包括新企業家資產階級——卻離它越來越遠。五四運動
時期使人們團結一致的民族主義口號,再也不能抑制當前各種社會與政治的
對立。於是鬥爭迭起——在商會與孫逸仙之間,在商團與國民革命軍的軍校
學生之間,在工會與商會之間。
1923 年秋季在廣州發生的關餘事件導致了孫逸仙與列強之間的直接對
抗。儘管幾個月前臨城事件造成了緊張氣氛,資產階級還是拒絕支援孫逸仙
的行動,因為他選作挑戰的領域早已被資產階級認為是他們的獨佔禁區。廣
州政府發起的攻勢實際上有使償還內債的體制受到損害的危險。
在大戰末期,海關稅收的增加使每年都有大量結餘,外國銀行將這筆餘
款交給中國的中央政府處理。1919 年廣州軍政府要求分得,而實際上也的確
分得了一部分(13.7%)供自己使用。廣州政府在 1920 年被驅逐,停止了這
項要求。孫逸仙在 1923 年 3 月重新掌權以後,他要求重新獲得這筆款項,並
要求清償欠款。但在此期間,1922 年 7 月 29 日中國總統已釋出命令將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