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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為高深奧妙的領域裡,19世紀的美國人顯然感到自己不如同時代的歐洲人——這是有非常充足的理由的。美國人忙於制服荒原,根本無暇假裝斯文和講究美學。此外,清教徒的傳統認為,辛勤勞動和拯救靈魂比藝術修養價值更大。 1835年,法國旅行者亞歷克西斯?德?托克維爾寫道:“除了星期回去做禮拜外,將一週中的每一天都花在掙錢上的人們,沒有什麼可用來招待喜劇女神。”
遲至1820年,美國還至少有8O%的書籍是從英國引進的,到1830年時,這個數字仍高達70%。就歐洲知識分子來說,美國文化是不存在的。英國評論家西德尼?史密斯的態度頗有代表性,他於1820年反問道:“在全球各地,有誰讀過一本美國的書,看過一場美國的戲,見過一幅美國的畫或一尊美國的塑像呢?”這種高高在上的態度漸漸為美國人自己所容納。亨利?亞當斯寫道:“縱觀一生,人們已看到,美國人在文學上總是向歐洲人屈膝。”
因此,19世紀的美國人認真地努力模仿歐洲的文化。他們前往倫敦、巴黎、維也納和羅馬求學,建造希臘式聖堂作為公共建築物和教堂,引進歐洲的音樂家和歌唱家,幫助建立歌劇院和管弦樂團。有些富豪巨頭派代理人到歐洲去購買“18世紀前歐洲大畫家的作品”。有些人甚至購買城堡,將城堡的石頭一塊一塊拆下來,然後在美國重新建造起來。正如預期的那樣,這些努力並沒有給歐洲大多數知識分子留下深刻印象;他們仍輕視美國人,認為美國人是一個“正在衰弱、被人唾棄、愛猜測、善算計、好打賭、喜毆打奴隸、愛淺斟慢飲的民族”。
將近19世紀末時,這種態度開始有一些明顯的轉變。“隨著歐洲一切的衰弱,隨著封建文化最後一點殘餘的消失”,瓦爾特?惠特曼和馬克?吐溫,尤其是馬克?吐溫,成為地地道道的美國作家,他們的風格“既是當地的、西方的,又是北美大陸的”。1888年,詹姆斯,布賴斯的頗具鑑別力的名著《美利堅共和國》的出版也具有重大意義。隨著19世紀的結束,歐洲知識分子越來越注意到一群日益顯赫的美國明星:約翰?杜威、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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