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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都知道的杜甫的詩句“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如陶淵明的“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如李清照的“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如王勃的“青山高而望遠,白雲深而路遙”等等。在我這兒,便都視為性情寫作。既曰性情寫作,定當有寫的閒情逸致。有時候給別人的印象是閒情逸致得不得了,也許在作者卻是“偽裝”,字裡行間隱含的是憂思苦緒。有時給人的印象是憂思苦緒滿紙張,也許在作者那兒卻是“為賦新詞強說愁”。最根本的一點是,這一類寫作往往毫無功利性,幾乎完全是個人心境的記錄,不打算發表了博取讚賞,甚至也不打算出示給他人看自鳴得意。此類寫作,於古代詩人詞人而言乃極為尋常之事。現代的人中,較少有如此這般的現象了。然而我以我眼掃描大學校園寫作現象,你們大學生中確乎是有這樣的寫作之人的。他們和她們,多少還有點兒清高,不屑於向校報和校刊投稿。哪怕它們是愛好文學的同學們自己辦的。
我是相當肯定這一類寫作狀態的。依我想來,這證明著寫作與人的最自然最樸素的一種關係。好比一個人興之所致,引吭高歌或輕吟低唱甚或手舞足蹈。這一類寫作,它是為自己的性情“服務”的寫作。我們的性情在寫的過程中能擺脫浮躁和乖張以及敵戾之氣。即使原本那樣著,一經寫畢,往往也就自行排遣了大半。但我又不主張人太過清高,既寫了,自認為不錯的話,何妨支援支援辦刊的同學。不是說一個好漢還需要三個幫嗎?遭退稿了也不必在乎。因為原本是興之所致自己寫給自己看的呀!
二、感情寫作
感情寫作,在我這兒之所以認為與性情寫作有些區別,乃因這一類寫作,往往幾乎是不寫不行。不寫,便過不了那一道感情的“坎”。只有寫出,感情才會平復一些。那感情,或是親情,或是愛情,或是友情,或是鄉情,或是人心被事物所繫所結分解不開的某一種情。透過寫,得以自緩。比如李白的《靜夜思》。比如杜甫想念李白的詩,王維想念友人的詩。比如季羨林、蕭乾、老舍憶母親的文章。比如朱德的《我的母親》,無不是感情極真極摯狀態之下的寫作。與性情寫作之寫作為性情“服務”相反,這一類寫作往往體現為感情為寫作“服務”。我的意思是,感情反而是一個載體了,它選擇了寫作這一種方式來寄託它,來流露它,來表達它。它的品質是以“真”為前提的,不像性情寫作,往往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追求“美”、“酷”、“雅”,甚或一味希望表現“深刻”、“前衛”、“另類”什麼什麼的。它更沒有半點兒“為賦新詞強說愁”的矯揉造作。它有時也許是倉促的、粗糙的,直白而不講究任何寫作章法和技巧的。但即使那樣,它的基本品質也仍是“真”的。而縱然寫它的人是清高的,孤傲的,睥睨眾生的,一經寫出,那也是不拒絕任何人成為讀者的。因為他或她實際上希望自己記錄了的感情,讓更多的人知道、理解、認同。只有這樣,那是“債”似的感情,才算償還了。人性的糾纏之狀,才得以平復。心靈的結節,才得以舒展,由此生長出感激。此時人將會明白感激他人,感激人生,感激世界包括感激寫作本身,對自己的心靈是多麼的必要。
我尤其主張同學們最初進行這樣的寫作。原因不言自明。如果諸位竟真的不明白,我便更無話可說。我在你們中,太少太少發現這類寫作。筆連著心的狀態之下的寫作,人更容易領會寫作這件事的意味。如果說我也發現過這類寫作,那十之###是記錄你們的校園戀情的。我絕不反對校園戀情寫作。但諸位似應想一想,問一問自己,值得一寫的感情,除了戀情這一件事,在自己內心裡,是否還應有別的。確實還有別的,與確實的再就一無所有,對人心而言,狀況大為不同。
三、自悅寫作
這是一種主要由“喜歡”所促進著的一類寫作狀態。“喜歡”的程度即是牽動力的大小。性情寫作往往是一時性的,離開了校園可能即自行宣告終結。感情寫作甚至是一次性的,在校園外其一次性也較普遍地體現著。其“一次性”成果也許是一篇文章,也許是一本書,甚或是一部電影、一部電視連續劇。相對於職業寫作者,其“成果”願望又往往特別執拗,專執一念,不達目的死不罷休。願望一經實現,彷彿心病剔除。從此金盆洗手,不再染指。
而自悅寫作,既是由“喜歡”所促進著的,故有一定的可持續性,也許成為長久愛好。但又不執迷,視為陶冶性情之事而已。他們也有發表慾,發表了尤悅。但又不怎麼強烈,不能發表,亦悅。故曰自悅寫作。人沒了閒情逸致,便呆板。呆板之人,為人處事也僵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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