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4/4 頁)
“三年前……”
“對,和你第一次見面就是在那時候。因為遇到那種事,覺得活著很沒意思,才會想去那種地方。”
“哦。”
那種地方——和小夥子亂來的地方。
“這件事我很久以前跟亮說過。我想,這次他一定很煩我。”奈美江拿起放在桌上的打火機,點著香菸。
“為什麼?”
“因為我重蹈覆轍,亮最恨別人這樣,不是嗎?”
“哦。”的確,友彥想。“可以問一個問題嗎?”
“什麼?”
“要盜領銀行的錢這麼簡單?”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奈美江蹺起腳,繼續抽菸,似乎是在想該如何說明。香菸短了兩厘米之後,她開口了:“想來想去,算是很簡單吧,不過,這就是陷阱所在。”
“怎麼說?”
“簡單地說,只要偽造匯票就行。”奈美江用兩隻夾著香菸的手指摁太陽穴,“在上面填好金額和對方的戶頭,蓋上集中作業科的主任和科長的印章就可以了。科長經常不在位子上,要偷蓋他的章並不難。主任的公章我是偽造的。”
“這樣不會被發現嗎?沒有人會檢查?”
“我們有一張日報表,是用來算資金餘額的。會計部的人負責驗算,不過,只要有他們的印章,就可以偽造透過驗算的檔案,也就可以暫時矇混過去。”
“暫時?”
“用這個方法,結算金額會突然減少,被發現只是時間問題。所以,我只能盜用墊付金。”
“那是什麼?”
“金融機構間的匯款,原理是這樣:承辦匯款的銀行先替客戶代墊,事後再跟錢匯進去的銀行結算。先墊的那筆錢就叫墊付金,無論哪家金融機構都會另外提存起來。我就是看上了那筆錢。”
“聽起來很複雜。”
“操作墊付金需要專業知識,只有具備多年實務經驗的職員才能掌握整個局面。在大都銀行昭和分行,就是我在負責。所以,本來應該要經過會計部、查核部二重、三重的檢查,實際上卻由我一手包辦。”
“反正就是沒有按照規矩檢查?”
“簡單來說就是那樣。像我們銀行規定,匯款金額超過一百萬元時,要在管核簿上填寫收款人與金額,經科長許可,借用鑰匙,才能操作電腦終端機。而且,這筆轉賬的結果,必須在第二天列印成報表,交給科長檢查。可是,幾乎沒有一家銀行檢查得這麼嚴格,所以只要把盜領的傳票和那天的日報表藏起來,只讓上司看正常處理的傳票和日報表,誰也不會發現哪裡不對勁。”
“哦。聽起來好像很難,都是上司太馬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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