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第1/4 頁)
權逐步分開,演化成單一的執行機關,三省並重的局面終於得以實現。針對中書門下屢起糾紛的弊端,太宗創設政事堂制度,集三省宰相於門下省政事堂集體議政,輪流秉筆紀錄,六部及御史臺高階官員均可參加,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問題可以得到慎重而迅速的解決,工作效率大為提高。政事堂設於門下省,突出了門下省的審議封駁許可權,詔旨無論出自中書還是皇帝本人,都可視情況駁回甚至塗歸(即直接在聖旨上批註退回)。魏徵即以門下省給事中的身份駁回過太宗的親筆詔旨多起,成為千古流傳的佳話。
政事堂設定之後,成為唐代中央最高權力機構,按照唐制,凡屬皇帝命令,必須政事堂會議正式議決透過,方可頒行生效。而未經政事堂簽署透過,直接由皇帝直接發出的命令,被認為是違制的,不能為國家各級機關所承認。皇帝不得用硃批,只能用墨筆,封袋也改用斜封,稱之為“斜封墨敕”,在當時已經被認為是不得了的事了。學者余英時即認為,自秦始皇統一中國以來,以初唐時的政事堂制度最為接近儒家“聖君賢相”互相制衡的政治理想,因君權在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明確的限制,而唐初三省制初行時卻居然對君權的範圍有所劃定。唐人李華所作《中書政事堂記》說:“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於人,反道於地,覆道於社稷,無道於黎元(指黎民)。此堂得以議之。”余英時引用了這一段文字後,由衷地感嘆道:“此記明白規定君主有四不可,真是中國製度史上一項極可珍貴的文獻。更重要的是最後一項,即君不可以對人民無道。此記絕非李華個人的意見,而是代表了唐初(特別是貞觀)以來的政治傳統。照這個傳統。宰相(政事堂)至少有制度化的‘議’君的權力。然,與古代宗法制度下的貴卿比,政事堂的權力並不算太大。因為齊宣王問孟子‘貴戚之卿’,孟子說:‘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 而政事堂卻並不能‘易君’。但就秦統一後的情勢言,‘議’君之權見諸明文,已極為難得。因此,從這個文獻看,唐初三省制度下的集體相權不但非宋以下可比,而且也超過了漢代。”'2'
政事堂雖然有這樣大的權力,但卻是眾宰相的群言堂,權力並不集中於個人之手,皇帝可放心地依賴他們治理國家,而不必擔心某位權相會威脅帝位。唐代多名相卻少有威勢足可易主的權相,即是為此了。
現在裴炎任中書令,即把政事堂從門下省遷往中書省,標誌著門下審議許可權的衰落和中書地位的加強,而他自任秉筆宰相,即每次開會議由他主持紀錄,儼然為首席宰相,除宰相外其他臺省官員如要出席,必須經過首席宰相的批准,政事堂慢慢由群言堂變為一言堂。尚書省在太宗之後已逐漸簡化為單一的執行機關,如今門下省的職權又受削弱,三省並重的局面漸漸失去平衡,中書省的地位日漸重要。從此之後,無論是尚書僕射還是門下侍中,如不帶同中書門下的名號都不得進入政事堂議政聽政,唯獨中書令被視為真宰相,不必接受這項封號,由此可見中書省的獨尊地位。不過,門下省的監督職能不僅是針對權相,也是針對君主,武后之所以同意裴炎的請求,固然主要是為了滿足裴炎的權力慾,但對她自己也未必沒有好處。
在短短的十幾天中,武后一口氣做完這一系列安排,以後的事實將會證明她的眼光和魄力,——她走的每一步棋都在關鍵時刻發揮出了效用。12月30日,武后將不聽話的郭正一罷黜相位,這正是嗣皇帝守喪期滿的日子,一切準備工作都已就緒。武后看著急不可待的哲三下兩下除去喪服,不禁微笑:他一定給憋壞了。
(本節未完待續)
'2' 余英時:“君尊臣卑”下的君權與相權
公元684年,註定將是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是嗣聖/文明/光宅元年,每一次改元,都反映出一段驚心動魄的爭鬥和變革。這是高宗入土為安的一年,這是武后獨攬大權的一年,這是大唐帝國風雲變幻動盪不安的一年,這是神州易主蒼生迷惘兵戈大起的一年。權力的巔峰,只容一人獨行。蓄謀已久的太后,不甘受困的皇帝,野心勃勃的朝臣,落寞失意計程車人,都傾盡全力盛大出演,看誰終將點燃閃電。
哲現在終於做了皇帝,韋氏成為皇后,但他依然不快樂。怎麼樂得起來呢?從中央到地方,從文臣到武將,沒有一個不是母后的支持者,上上下下,鐵桶一般,他雖是名義上的皇帝,卻四面受制,無人能為其所用,處境較章懷太子當年更為不利。章懷太子當時至少上面還有個維護兒子的父皇,還有一批忠心於太子的東宮僚屬,而哲卻什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