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第2/4 頁)
],還有一碗水煮菜,晚飯又是湯麵或是散飯[5]。開飯時六個人一組在院裡蹲成一圈,碗也擺成一圈。值日生把菜打來,給每人碗裡舀上一勺,剩下了就再分一輪。分湯麵條也是這樣。吃湯麵條時一人一大碗,看著量不少,但是吃不飽,因為麵條湯裡下了很多菜葉子或是洋芋塊塊。孤兒們吃下野菜野草的,心靈有一種可怕的飢餓感,總覺得餓得心慌。我們端上飯捨不得吃,先稀溜稀溜地喝湯,後挑著吃菜,最後才吃麵條。有的把饃饃掐成小疙瘩塞進拾來的玻璃瓶瓶裡,別人吃過飯了,他才倒著吃一顆再吃一顆,饞人得很。
打倒“惡霸”(5)
娃娃們一天到晚都在想吃的,找吃的。小娃娃們總往食堂門口的垃圾堆上跑,撿炊事員倒出來的菜根根。大娃娃們經常跑到火車站的糧棧和城市居民的糧店去,趁人不備偷一把苞谷面,抓一把紅薯幹,撿馱糧隊灑下的糧食顆顆。膽大的到副食商店偷點心偷水果糖。經常有娃娃叫人抓住,打電話叫福利院去領導領回來。有些人走路都低著頭,看見別人扔掉的桃核撿起來嗍上一陣,西瓜皮乾脆嚼著嚥下去。
娃娃們吃完這頓飯想下頓,每到吃飯前的那段時間,總有娃娃跑到食堂去看,一會兒跑回來說,饃饃上鍋了,一會兒又有人來說下鍋了……
王漢元是一個賊大膽。火車站又在鋪設鐵軌,工地上有個食堂,他發現下屜的時候蒸氣大,視線差,就趁機鑽進去偷饃饃。有一次偷了半面袋,吃不完的分給我和年年吃。但他第四次去偷,叫人家抓住了,李叔叔去了才領回來。
我和年年跟王漢元很快就成了好朋友,我們經常在一起玩,一起想辦法搞吃的。我覺得這個人膽大,辦事有主意,還講義氣。有一次,我和他去街上給食堂拉水,來了幾個城裡娃娃,一把把我推進水坑裡了。王漢元急了,他打不過那幾個娃娃,拾了個釘子衝過去一下紮在一個娃娃的肩膀上。那娃娃的肩膀出血了,哭開了,一個大人看見喊開了:要殺人了!我們嚇得跑回來了,架子車都撇下了。還有一次,我們去偷定西糖廠的糖稀,他白天偵察好了熬糖稀的車間,半夜裡我們翻牆潛入擰開了鎖,往準備好的瓶子裡灌糖稀。回到福利院我偷的糖稀不甜,原來是裝了一瓶洗鍋水。王漢元把他的給我倒了半瓶,我用饃饃蘸著吃了好幾天。
我和王漢元關係好,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都有過要飯的經歷,內心裡有一種溝通,一種同病相憐的好感。他對我講過他的家事。他是榜羅公社毛家灣村的人,1948年出生的。他說1959年的五月初五,陰曆,他大到毛家灣村頭頂的山坡上掐苜蓿去了,在苜蓿地栽倒了。他說他大那年才47歲,就杵個棍走路,因為飢餓,父親瘦成個骨頭架子了。那時候隊長不叫社員掐苜蓿,說苜蓿是生產隊的,不是你個人的菜園,你想掐就掐。他大脾氣倔,說我一家人沒吃的,你不叫掐我咋活!硬是自己掐苜蓿去了。當時他的一個遠親房哥叫王天有的從旁邊走過來看見了,把他大揹回家了。他大被人揹回來時他還在炕上睡著呢,他已經餓得不願起床了,他娘也在家。他大放在炕上時已經沒氣了,他娘哭著說這可怎麼辦呀!他卻沒哭。他說他餓懵了,不知道悲傷,也沒有眼淚。王天有叫了兩個人把他大抬到地上。家裡沒木頭,卸下幾塊門板拼了個匣匣,轉過天抬出去埋了。他哥比他大七歲,頭一年就上洮河去了,這時家裡就剩下他和娘了。他娘白天參加隊裡的勞動,晚上收工了剝樹皮掐苜蓿撩亂兩個人的光陰。過了兩個月,那是一天上午,他在院門口的路上曬太陽,過來了一個人。那人他像是在哪達見過,但又知道他不是毛家灣的。那人看見他說,走,要飯走,不然就把你這娃娃餓死哩。他問到哪裡要飯去,那人說我把你領到隴西要著吃去。他娘那時在家,但他沒跟娘打招呼就跟上那人走了。他們順著毛家灣村後邊他父親掐過苜蓿的山樑走,到了榜羅,大概走了二十里路。那人揹著十幾斤穀子,找了一個人家,在人家的磨子上推成面煮了鍋湯,又烙了幾個饃。那人給這家人吃了些,他們自己也吃了些,就住下了。第二天又走,過四羅坪,青堡,天黑時到了和平。找到一家飯館,賣蕎麥麵面片,但是要糧票要證明。那人有點錢卻沒有糧票也沒有證明,人家不給賣。他們跟人家央求,人家給了一碗湯,他們泡些穀子麵餅吃了。吃飯時外邊停著一輛汽車,司機也在飯館吃飯,還有兩三個人。吃完飯司機要走,領他的那人說把我們拉上一下。司機看著他們問去哪兒?那人說你把我們帶到隴西。司機說我們不去隴西,我們去文峰鎮。那人說那就帶到文峰鎮吧。司機說上去,鑽到帳篷裡去。他們就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