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部分(第1/4 頁)
哪怕於異永遠不敗,可他終究會走啊!白虎寨可走不了。
哪怕於異就此在白虎寨安家,可他終究會死啊!到時白虎寨怎麼辦?難道也跟著死絕?
其實苗刀頭不是沒想過,就借於異的勢,壓過四大部族,哪怕黑羽王不肯接納,也可自成一脈,然而想一想,於異終究不是苗人,他終究是要走的,哪怕把苗朵兒嫁給他,他放棄神界的官位不走了,可百年之後終究是要死的,那時又怎麼辦?
所以苗刀頭才選擇了對付於異,反過來搏一場富貴——他也是不得不搏,黑羽王不會甘休,哪怕紅日大巫再輸了,整個苗界也不會甘休,自然有無數好手聞風而來——苗人對內打冤家,但對付神界,從來都是極為團結的,白虎寨必須早日撕清與於異的關係,否則拖到最後,哪怕他再會打悲情牌,再說什麼是給於異逼的,別人也不會相信。
“爹爹不要擔心,師父自有主意。”苗朵兒靠過來,拿手帕給苗刀頭抹淚,眼晴卻看著白骨神巫。
白骨神巫微微沉呤,雖然難以置信,但事情到了這個份上,信不信都無所謂了,道:“這人神通廣大,以我的誅靈劍,卻也未必就斬得了他。”
苗朵兒大喜,只要她點頭就好,道:“師父,我有一計,這人現在不防備我們,晚間跟他喝酒,在他酒中下酥骨草,酥了他骨頭,然後師父出手,擒他易如反掌。”
酥骨草為苗界特有的一種惡草,生於水澤之旁,牛羊誤食,立時筋軟骨酥,全身癱瘓,苗民先恨它歹毒,一見就撥,曬乾成堆焚燒,要燒絕了它,但也有人另生想法,用這個泡酒,酥骨草曬乾後再沒什麼氣味,泡出的酒和常酒沒有任何區別,除非事先知道,否則不可能察覺,而一旦喝了這酒,全身立時酥軟如綿,真如砧板上的軟肉一般,想怎麼切,就怎麼切,而於異完全不防備苗朵兒父女師徒,用這酥骨草酒算計他,那絕對是手到擒來。
白骨神巫眉頭不經意地皺了一下,她不喜歡這種詭黠的伎倆,但她自思,憑她的誅靈劍,確實不一定對付得了於異,那也只好採用苗朵兒的法子,卻不說話,也不點頭,只把茶杯端了起來,喝了一口,苗朵兒自然也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於異一覺醒來,泡個澡換了衣服,說起這換衣服,還是有了高萍萍以後養成的習慣,在高萍萍以前,哪怕螺殼裡衣服現成,於異也從來沒想到要換過,洗澡也一樣,以前睡一覺,醒了就往外竄,還泡澡?沒那個閒兒,他就是頑童心性,完全定不下來,但有了高萍萍後,歡愛完了,抱著軟軟的白白的嬌嬌的美人在白玉池泡一會兒,感覺也相當的好,而且高萍萍好潔,哪怕是白玉床上交歡,也是一身大汗,不洗一洗,美人是要大發嬌嗔的,然後換衣服就理所當然了,養成了習慣,於是每次醒來都要泡一泡換身衣服,也因此於異外表狂放,身上卻總是清清爽爽的,所以說有了女人的男人,和沒有女人的男人,就是不一樣。
249
一閃念出來,苗家父女白骨神巫林蔭道幾個都在,苗朵兒到底嫩了些兒,心中有鬼,未免有些發虛,到是苗刀頭是塊老薑,呵呵笑道:“於小哥起來了啊!要吃晚飯了,正想叫朵兒叫你呢,呵呵!來,先乾一碗,馬上開席。”
“幹。”只要是敬酒,不管什麼時候,也不管是誰敬的,於異通通是來者不拒,和苗刀頭碰了一下,一口乾了。
苗朵兒眼睛瞪得圓了,就象兩粒黑烏烏的珍珠兒,看著於異嘴一張,那酒都不經嘴腔,直接從喉頭裡倒了下去,點滴不剩,懸著地心頓時落了下去,卻還怕一碗酒的量不夠,見於異放碗,立刻捧了酒罈子上前來,道:“於大哥,我給你倒酒,我師父說要敬你三大碗呢。”
“哦!好啊!”倒酒於異是不客氣地,看著白骨神巫呵呵笑道:“神巫,如何要敬我三碗,有個說法沒有?”
“他到還真是不客氣。”白骨神巫心下冷笑,道:“人類大多詭譎卑劣,如於壯士這般爽氣的,到是少見,相識也是有緣,所以要敬於壯士三大碗。”
“對對對。”苗刀頭在一邊大叫:“於小哥真是個爽快地,神巫敬了三碗,我再來敬三大碗。”
於異大喜,一拍桌子:“說到喝酒,苗人到真是比人類爽快,無論是神界之民還是下界之民,很多人上了酒桌子,都畏畏縮縮的,我看著就悶氣,而苗民卻是人人酒到杯乾,這一點我最喜歡了,來,別說敬不敬的,神巫,我先跟你喝三碗。”
苗朵兒已經倒上酒了,於異端起碗,跟白骨神巫碰了一下,仰頭又往嘴裡倒,這時耳中突地聽到螺尾生的聲音:“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