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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
新中國成立後,總參謀部的正規化機制進一步完善。其基本任務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制定的關於國防建設和作戰的方針、原則,平時組織武裝力量建設,領導全國戰備工作;戰時負責作戰組織指揮的實施。毛澤東等中央軍委首長高度重視總參謀部的正規化機制建設。新中國成立之初,毛澤東指示:為了組織複雜的高度機械化的近代的戰役和戰鬥,必須挑選優秀的富於組織和指揮才能的指揮員,組成健全的、具有頭腦作用的富於科學的組織和分工的司令機關。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時,總參謀長由中央軍委副主席周恩來兼任。10月19日,改稱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參謀部,徐向前任總參謀長,聶榮臻任副總參謀長。徐向前因病,由聶榮臻代總參謀長。建國初期,為適應軍隊現代化建設和作戰指揮的需要,總參謀部抓緊編制體制的改革調整,建立健全了相應機構,其下設作戰部、軍訓部、情報部、技術部、通訊部、聯絡部、軍校部、人民武裝部、軍務部、裝備計劃部、直屬政治部、測繪局、民用航空局、氣象局、軍事運輸司令部、軍事出版局等部門。1952年4月,粟裕任第二副總參謀長。1952年10月,黃克誠任第三副總參謀長、張宗遜任第四副總參謀長。1953年1月,李克農任第五副總參謀長。1954年10月,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部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粟裕任總參謀長,副總參謀長為黃克誠、張宗遜、李克農、陳賡、王震、許世友、鄧華、彭紹輝、張愛萍、楊成武、韓先楚。
此後,根據進行正規化建設的需要,軍委總部的體制陸續作了調整:1955年4月,中央軍委批准,以總參謀部軍事訓練部、軍事學校管理部、軍事出版局為基礎,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訓練總監部;1955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力量監察部;1956年,總參謀部通訊部改稱通訊兵部,直屬中央軍委領導;1957年1月,中央軍委根據國際形勢的變化,做出大量裁減軍隊的決定,嗣後,撤銷了總軍械部,將軍械工作劃歸總參謀部管理。1958年7月,中央軍委擴大會議透過《關於改變組織體制的決議(草案)》,《決議》認為,人民解放軍的組織體制仍然存在著機關龐大、部門過多、組織重疊、分工機械的現象。因此,有必要對軍隊的組織體制進行某些改革。《決議》規定,總參謀部是軍委統率全軍的軍事工作機關,在軍委領導下負責組織計劃軍隊的編制、裝備、訓練、兵役動員、戰場準備、工程建築、作戰指揮、行政管理、後備力量建設等工作。並負責組織各部門的協同,調節和解決軍事工作中共同有關的各項問題。直接領導陸軍各兵種,對空軍、海軍負有指導和組織協同的責任。會後不久,訓練總監部、武裝力量監察部劃歸總參謀部建制。1959年又撤併了軍校部、出版局,增加了管理局、外事局。通訊兵部、防化兵部劃歸總參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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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總部機關(2)
1958年10月,黃克誠任總參謀長,免去粟裕總參謀長職務。1959年9月,羅瑞卿任總參謀長,免去黃克誠總參謀長職務。1959年10月,楊勇任副總參謀長,免去王震、鄧華、許世友副總參謀長職務。1961年3月,副總參謀長陳賡病故。1962年3月,副總參謀長李克農病故。1962年9月和1963年9月,李天佑、王新亭先後任副總參謀長。1965年6月,楊成武任第一副總參謀長。12月,羅瑞卿被解除總參謀長職務,由楊成武代總參謀長。60年代初,總參謀部機關進行了調整充實,到1965年總參謀部下設部門有:辦公廳(軍委辦公廳兼)、作戰部、情報部、第三部、通訊兵部、軍訓部、軍務部、裝備計劃部、動員部、軍事交通部、防化學兵部、政治部、機要局、測繪局、氣象局、管理局等機構。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黃永勝等人把總參謀部搞得相當亂。1967年11月,溫玉成任副總參謀長。12月,吳法憲任副總參謀長。1968年3月,林彪、江青一夥誣陷楊成武“搞山頭主義”、“宗派主義”,撤銷了楊成武代總長職務,任命黃永勝為總參謀長。9月,李作鵬、邱會作任副總參謀長。1969年5月,閻仲川任副總參謀長。“文化大革命”期間,林彪和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等人,以加強戰備、精簡機關為名,於1969年6月撤併了總參謀部裝備部、動員部,從而使軍隊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中一些綜合性工作和專業工作受到削弱。同時,又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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