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3/4 頁)
又難以給出一個具體的標準。只能用總結為“氣質”二字。一種即使態度謙和,骨子裡也透著高傲和堅韌的氣質,那是一道無形的牆壁,將低賤的平民與傲慢的貴族隔絕開來。
很久很久以前,野狼曾經也是貴族的一員。不過那時候的他名為西蒙,而西蒙的事情,全部都與現在的他毫無瓜葛了。
不過,就連他自己也沒有意識到,其實幼年的生活,還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痕跡。因為當他出現在眾人視線範圍開始,喧囂的酒肆驀地陷入了一片詭異的沉默。
他是現場唯一佩戴金色徽章的。並且,他也是真正具有貴族氣質的。
裹著黑色披風的少年面容清冷,一頭碎金捲髮披散在背後,懷裡抱著披著白熊皮的嬰兒。小孩子的臉像發胖的麵糰一樣綿軟可愛,小腦袋貼在少年胸口,好奇地看著坐在大堂裡的人。他們看上去毫無戰鬥力。
野狼過度白皙和細膩的面板那是貴族的特徵之一,因為只有不事生產的貴族才能保養出這樣的膚色。精緻小巧的容顏更是純血的象徵,更別說那一頭較之旭日更為耀眼的金髮,再加上他戴著等級很高的金矛,總而言之一句話:這傢伙是上等貨色。
無數道視線集中在他們的身上,既有好奇,也有不懷好意,甚至居然還有人看著他咽口水,總之讓人十分不舒服。
野狼彷彿什麼也沒有感覺到,穿過人群走到位置上坐下,然後狀若無意地解下腰間劍帶上的長劍,“啪”地橫在桌子上。
這是專門替騎兵打造的刺劍,接近五磅的重量使得它能夠輕易擊破對方的防禦,洞穿敵人的鎖鏈盔甲。
用油蠟打磨過的烏黑劍鞘反射著寒光,長劍柄頭上騎著一隻咆哮的獅鷲,鑲嵌著紅寶石的眼睛像鮮血一般妖豔,虎視眈眈地盯著每一個覬覦它的人。
更何況這並不是普通的細長刺劍,而是塔里爾斯的武器。塔里爾斯具有極高的冶煉技術,它的東西可是出了名的昂貴和鋒利。而且武器辨識度很高。
不少人認出了那柄劍的價值,膽怯地將目光收了回去。
但還是有些目光始終黏在他的身上。野狼冷漠地掃了他們一眼,眼中的殺意逼退了不少人,可隱藏在黑暗中蠢蠢欲動的目光,卻是他無可奈何的。
野狼左手反覆撫弄著獅鷲的腦袋,希望今晚不要有將它拔|出|來的機會。不僅僅因為他不想在嬰兒面前見血,而且從他的角度來考慮,他也不希望在大庭廣眾之下作戰。
野狼並不是靠力氣取勝的型別,所以這把好劍對他來說其實作用不大。更不如說,50英寸長的雙手重劍反而會拖累他的行動。
野狼所擅長的是雙手短劍,30英寸的輕盈短劍,能夠在他的手裡轉變成致命的危險武器。無論是刺砍挑斬,他都掌握得非常熟悉,並藉以靈敏身手的輔助,常常從刁鑽的角度進行突然攻擊,打敵人一個措手不及。而且他的攻擊,是完全拋棄盾牌的危險打發,不過夠快,夠鋒利,夠直接。
野狼端起桌上的石杯,抿了一小口蜜酒。其實他更加原意來一杯沒有味道的白水,無奈潑辣的女招待以這裡是酒肆不賣水為理由拒絕了他,於是他只好挑了純度最低的蜜酒,入口過於甜膩,但好在並不是很烈。
酒肆大堂的中央是由十多張桌子拼接而成的公共席,長條板凳不少,但全都擠滿了人,不管認識不認識,都相互碰杯,唱歌喝酒,混亂吵雜。
左側是櫃檯和廚房,右邊則是專門空出來的卡座區,總共也就隔出來四個位置。
卡座區的裝潢其實與普通區的並無區別,但由於高出一個臺階,要價更昂貴,所以顯得更加清靜。
會選擇這個位置的,多半是些想要談點兒檯面下的生意的人,而這些生意,大多和錢與死亡分不開。
野狼猜得出這其中的貓膩,所以一開始並沒有對隔壁的談話產生多大興趣。
然而,當一個人的名字鑽進他的耳朵時,野狼難以控制地愣住了。
“獵鷹堡的霍蘭德公爵這次是真的反了!絕對不騙你!”
獵鷹堡!?
霍蘭德·托馬斯公爵!?
野狼根本就沒有料到,居然會在這種地方這種情況下,聽到父親的名字。
毫無防備的他,感覺自己的心彷彿被誰狠狠地揪了一把。
一時間,心酸怨恨憤怒渴慕等各種複雜的情緒湧了上來,野狼猛地捏緊了手中的石杯。
等反應過來後,野狼因極度不滿意自己的表現,而憤怒地瞪著桌面,彷彿跟桌子有仇似得。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