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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峰告訴我的,雖然我們因為競選的事情鬧了些小摩擦,但是在權利交接上,他還是公事公辦,基本上沒給我留下什麼爛攤子,該告訴我的都告訴我了,比如說每週一晚上學生幹部的例會,每星期的班會前和班主任的碰頭,這些都是我不太清楚的。
很是不巧,傳達室的老太婆這裡只有一封信,而且還是我的。
一邊走路,一邊拆開信封,我仔細地讀起這兩頁紙來,這封信是英語報社的編輯回覆給我的,開學的前幾天,我給自己比較熟悉的那個唐編輯寫了一封信,問了問我寫的這些英語短文有沒有出版成書的可能,一個學期和一個寒假的心血,如果能讓我賺到點錢,我還是很滿意的。
信上剛開頭的幾段,看的我很是高興,編輯說了一通好話,讓我覺得自己的東西很有價值的。但是,看著看著,我的眉頭皺了起來,這都是什麼啊,難道世界上的伯樂真的很少嗎?
我的英語應試技巧寫的很是不錯,不過因為我只是一個學生,沒什麼名氣,如果出版的話,編輯不能肯定買我書的人到底有多少,這點其實算不上什麼,我也認為他說的很有道理,出版社肯定也是要賺錢的。可是他下面的建議就很不能讓我接受了,他說可以讓我和英語報社合作,到時候出版的時候署上一些英語牛人的名字,沒有我的名字,雖然稿費還是我的。
一個人寫書,不就是為了名和利嗎?我辛苦那麼多的成果,竟然不能署上我的名字,這也太搞笑了,而且,他們的稿費,遠遠低於我的預期。
再加上出版一本書,還要去申請書號,還要透過幾次校審,這樣一來二去,時間就拖的久了,萬一中間再出點什麼別的變故,我的付出很有可能是竹籃打水——什麼也得不到。
這顯然不是我寫書的目的。
我覺得,我寫得那些英語資料,即使不出版,全部影印出來,幾百頁裝訂一起,賣給我們同學,我也能得點錢吧,雖然目前我不想這麼做。
出書大計是泡湯了,再看了一邊編輯的信,我苦笑一聲,條件太苛刻了,雖然我是弱勢的一方,可也不能讓他們這樣對待。用力揉了揉信封,我擦擦地撕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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