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部分(第3/4 頁)
份,用弓箭遠遠地支援。
雖然規模不大,但是因為意識相連,這些第一次上戰場計程車兵,卻擁有神射手的實力,所以這支隊伍還是很厲害的。
不過問題還是出現了,伊斯特一直在注意箭矢的數量,他突然嘆了口氣,說道:“速度放慢一點吧!箭矢都快用完了。”
尼斯轉頭看去,果然,帶上戰場的六捆箭矢,現在只剩下半捆。
箭矢的消耗如此巨大,其中有一半是他的“功勞”他的箭一發就是五枝,射箭的速度又比其他人快好幾倍。
另一側的高個子美女早就閒的發慌。蠻族在射箭方面沒有天分,他們更鐘愛標槍和飛斧,高個子美女也是使用這兩種武器,她總共帶了六把標槍和十二把飛斧,此刻早已扔光。
尼斯摸了摸兜裡的卷軸,卷軸也已經用掉將近一半。
“難道我們就這樣幹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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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有些束手無策。現在他總算明白弓箭為什麼那麼不受歡迎,箭矢的消耗量實在讓人承受不起。
如果是近戰計程車兵,一場仗打下來,頂多折斷幾把長矛,或者劍刃上多了幾個缺口,回頭讓工匠修一下就行了。
“那邊還有六捆弩矢,要不然就用它們。”
度過一開始的緊張期,伊斯特又恢復從容的態度,即便是在戰鬥最激烈的時刻,他仍舊有心情開玩笑。
不過他的玩笑傳到尼斯耳朵裡,就不再只是玩笑了。
看著那些弩矢,尼斯確實有些心動,他的腦筋飛快地轉動起來。
突然,他跳下馬,從地上撿起一把折斷的長矛,矛杆有兩指粗,長度比他們用的箭矢稍微長一點。
這正是他需要的。
拔出一把小刀,一刀下去,將這根木條從中剖開,又前後兩刀砍掉斷折的部位之後,尼斯將小刀和那根木條遞給伊斯特。
“幫我挖出一道溝槽。”
伊斯特雖然不知道尼斯有何打算,但他還是接過那兩樣東西。他的木工手藝不錯,那麼多模型都是他做的,替這麼一根木條開槽,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事。
快速地來回幾刀,一道食指寬的溝槽就出來了。
“幫我拿一捆弩矢過來。”
尼斯接過那根木條,轉頭向身後的伍德發出命令。
伍德很快就拿來弩矢,尼斯在木杆末端綁了一條皮帶,皮帶套在他的手腕上。
做完這一切,只見他抽出一跟弩矢搭在弓弦上,弩矢恰好完全嵌入槽裡。
這玩意兒看起來和十字弓倒是有幾分相似,不過它畢竟不是十字弓,並不違反戰前確立的原則。
把弓拉開,他隨意瞄準一個士兵,手指一鬆,那枝弩矢便飛了出去。
弩矢比箭矢短,所以更輕,所以更快,飛行的軌跡也更接近筆直。
這一箭毫無阻擋地穿入鎖鏈甲的縫隙中,幾乎完全釘進那個士兵的身體裡。
“這又是你的另一項發明?”
伊斯特頗為欣喜。
尼斯有些不好意思:“這叫片箭,遊牧民族早就在用了。”
伊斯特頓時大為尷尬,說錯話就證明他沒見識,以前他在那四個人之中,一向以讀的書最多為榮。
尼斯並不在意伊斯特的反應,他順手抓起一把弩矢,又是一箭射出,這一次他的手指迅速扣住弓弦,馬上又將弓拉開,將第二枝箭矢扣進去。
連著五箭射出,尼斯將弓放了下來。
剛才他就感覺不順手,多了一塊滑片,總覺得礙手礙腳,看起來還是得進一步改良,至於要怎麼能改,他的腦子裡已經有輪廓了。
辦法其實很簡單,就是將滑片固定在弓臂上,相當於一把豎著的十字弓。
“學這玩意應該不難吧?”
伊斯特轉頭看了那些士兵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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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知道他在打什麼主意,如果讓士兵們也學會這種技巧,以後就不用準備兩種箭矢了,不只攜帶方便,最重要的是,戰前的準備會變得容易許多。
弩矢的材料比箭矢更好取得,製作工藝也簡單,花費時間更少,造價也更便宜,差距可不只一、兩倍。
箭矢的尾羽再怎麼差也要是公雞翅膀頂端的飛翎,一隻公雞也就只有十六根飛翎能用。換成弩矢就不同了,尾羽可以用那些短的硬翎製作,一隻雞身上至少有上百根能用的硬翎,兩者至少相差十倍。
伊斯特倒不是在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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