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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還以為他只是一直跟著我有點討厭罷了,結果居然還用這種見不得人的手段!
無奈的點頭,然後就見丁宏傑臉上抑制不住的笑意,走路時的腳步都開始飄了。
如果林豪也像他這樣就好了,明明很帥,就是不喜歡笑。
我歪著腦袋看著他,心裡卻又想起了林豪。
都一個月了,好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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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週一開始軍訓,為期十天,預計到時候兩三天一更,已經和編輯說過了。
061。挑明
說實話,我並不是很想跟丁宏傑一起出去,可是自從林豪離開被他知道後,他就已經跟著我一個月了,這事也是兩三天就提一次,早就覺得厭煩,想著跟他出去一次,滿足了他心願後就跟他說清楚。
而且被他抓這著手,被周圍的人看吵架的情侶一般注視著,尷尬的臉紅,腦袋亂的幾乎沒法思考,只好點頭讓他早些放開手。
“晚上我叫你,去看電影吧。”
快經過出租屋的時候,身後跟著的丁宏傑突然這麼說道。
“哦”
我隨意的點頭,然後就拐進了通往出租屋的小路,脫離他以後,我就在家附近吃了點東西當做晚飯就回去了。
我記得丁宏傑並沒有跟我要過我的手機號,那他在qq上通知我出去的時候,是不是我就能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模樣了?
唔,還是算了,到時候跟他說清楚別一直跟著我。
之前說過好幾次了,這次要在正式的場合,用嚴肅的語氣這麼對他說。
回到家,家裡依舊是冷冷清清的毫無人氣,即使早已經習慣了孤獨的滋味,但我還是感覺到心裡在一陣陣的發冷。
出租屋打掃的很乾淨,每天做了作業後,閒的無事的我總會給房間做一次衛生,乾淨的我連拖鞋都懶得穿了。
週末的時候我會出去發發傳單,一天也有一百左右,如果找不到發傳單的兼職,就會到處逛逛,特別喜歡精品店,幾乎每週都會買一個抱枕或是一些小玩意兒,床邊的小桌子已經堆的快放不下了。
我並不缺錢,每個月媽媽都會給我寄一千五百的生活費,房租一千,原本林豪走了我就需要讓媽媽多寄五百了,但是林豪卻在臨走前給我留了不少錢。
我去兼職只是為了週末的時候有些事做,隨便鍛鍊鍛鍊自己,讓自己有些內向的性格稍稍開朗一些,因此我並沒有找那些每天都要去的短期工作,那樣的話會很累,而是每週都去找些發傳單這種兼職。
於是一個月下來,面板都有些曬黑了,看上去倒也帥氣了一些……或許是漂亮了些吧。
拿著拖把給出租屋做了下衛生,然後就回到了臥室把今天發的試卷拿出來做。
我並不喜歡做作業,即使已經做了一個月了,但是實在太無聊,又不願意玩手機,因為那樣的話又會想起以前窩在林豪懷裡玩手機的情形。
大概六點多的時候,手機上就傳來了振動聲,隨意瞧了一眼,發現鎖屏上並沒有簡訊,應該是是丁宏傑在qq上找我讓我出門了。
氣候已經微涼了,我連他的資訊都沒看,披上一件外套便出了門,然後就見到丁宏傑跨在一輛黑色助力車上正在大門口等著我。
“先去吃飯吧?”
“隨便。”
我也不坐他的車,冷淡的徑直朝前走。
丁宏傑著急的追上我,剛想抓住我的手,就被我一巴掌拍開:“就在附近吃點吧,不用坐車了。”
瞥了他一眼,然後我繼續朝前走,丁宏傑又急急忙忙的跑了回去將車鎖上,然後趕緊跑到了我的身邊。
我並不想和他有肢體接觸,並不是因為我排斥,畢竟我和班長他們打鬧時經常會觸碰到,但是丁宏傑卻不行,他是想追我的,如果坐上了他的車,免不了哪裡會接觸,哪樣的話說不定會讓他以為我也對他有興趣。
況且自從林豪離開後,我跟別的男性就已經很少接觸了,就連身為同桌的班長我都不願意和他有接觸。
感覺自己越來越冷淡了,最近連笑容都少了很多,不知道算好事還是壞事。
丁宏傑很喜歡跟著我,並不像林豪喜歡走在我身前,若不是這段時間獨自出去兼職讓自己不那麼怕人了,恐怕如今的我走路姿勢都要扭曲了。
走在街上,這附近並沒有多少的看上去比較高檔的店鋪,大部分都是沙縣小吃,快餐之類的,裝修也是亂七八糟的,這倒正和我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