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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跟您提過的那個女朋友。”我極不情願地說:“我不認識她,也沒有她的聯絡方式,但是我會找到她,不管用什麼方式,哪怕掘地三尺。”
“我們有兩個重點,第一,我會隨時關注警方的進展。第二,找到能讓他開口說話的人。他要是肯開口說話了,也許就能接受律師了,我們的工作就容易展開了。”
“需要我跑腿去易續家、男死者家調查什麼情況嗎?比如三個人的關係什麼的?”
“這些警察早就做過了,我們不需要花時間在上面。你等我的訊息就行。我如果需要你的幫忙,會第一時間告訴你。你的重點是準備好我們需要的資金,你年紀輕輕,看你做派也不是有錢人家的千金,這些錢應該會給你造成不小的壓力。有多少案子,把一個一個家庭都壓垮了……我也有個女兒,我希望她長大,也像你現在有顆堅強的、抗壓的心。”
“謝謝你。對了,易續家的鄰居,有一位跟易續媽媽的關係很好,偷偷照顧易續好多年。易續自己都不知道是誰。警察會不會忽略了?”
“這是個有效資訊,如果有人刻意隱瞞與死者的親密程度,只有兩種可能,一,此人跟案件有關。二,他害怕別人認為他跟案件有關。我會把這個線索提供給警方,你不要去,如果警察問不出,你更問不出,還可能打草驚蛇!”
“好。”
“你剛才說’偷偷照顧’是什麼意思?”
“易續一直是單親家庭長大,他媽媽大部分時間在外忙事業不回家。又不放心易續,就給易續規定了每天回家的時間,怕在外玩野了。高一的時候,易續晚回家了過幾次,都被鄰居舉報了。但他不知道是哪一位。”
“我明白了。另外我會透過戶籍系統找到他爸爸,至於他那個女朋友,我認為沒有什麼分量,她如果有分量,她請的律師不會被拒絕。而且那是個相當糊塗的人。就算找到了也不一定對我們有什麼實質性的幫助。這麼重大的刑事案件,她居然找了一個專攻經濟的律師!”
好像有聲音穿牆而過,震動著我的耳膜:他們撒謊了。
2012年10月23日
我睡醒出房間,張恆禮蓬頭垢面地坐在茶几前嚇了我一大跳,那黑眼圈都快掉到下巴了。
“你不會還在找第十個人吧?”
他可憐巴巴地望著我:“找不著怎麼辦?你真的沒有可以推薦的人嗎?”
“我!我!”我說。
“誰?”
“我,葉惜佳!”
“你不信,你不會抄的!”
“我會!”
“我還不瞭解你?”
“你瞭解我什麼啊?姐收到過,姐還抄寫過好嗎?當年那封上千字,15個人!”
他趴在那堆紙上:“你不要那樣為我犧牲,我們倆不是付出真情的關係,怪彆扭的。”
我回到房間從書架上取出小學二年級的語文課本,抽出一張信紙。
我把信往茶几上一摔:“這封信還留在世上,也終於起了點作用!這是當時抄的第一封信,年紀小,成績還不好,字還醜,抄都能抄出好多錯別字,我媽實在看不過去,這封就沒寄出去。”
“好多字都模糊了,哭著寫的?”
“不是哭,是太晚了,想睡覺,又堅持不懈地寫,打哈欠流下的眼淚!”
“哦,我以為是被逼的呢!”
“當年剛搬到長沙不到一個月,也不知道誰寄的,老孃人生的第一封信獻給了這種東西,你數數你數數,好像一千多個字呢,給15個人,你說你們長沙人缺不缺德!”我指著張恆禮的鼻子說。
“這不一定是長沙人乾的!說不好是你們以前的親朋好友呢!”
“我爸收到的第一封,我們家搬到長沙第二天,第四天我媽收到第二封,還沒來得及通知親朋好友新地址呢!這就是我對你們長沙的第一印象!”
張恆禮不屑地擺手:“都來了多少年了,說得你好像不是長沙人一樣!”
我咬牙切齒:“不是!”
“嫌棄我的地盤,非得寫給你不可!”
“寫,趕緊寫!再不寫你的黑眼圈都到脖子了!”
“那你要寄給誰?”
“關你屁事!”
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唇、下巴按順序從上到下抽搐了一遍後,問:“你要害人啊?害10個人啊?”
“我們這院裡的都信,你以為當年的15封寄到哪裡去了?這麼多年這院子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