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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默不作聲倒是不怎麼在意,她現在更樂於充當講話人的角色:“方達最不是個東西了!我們倆離婚,他立馬就娶了那個小狐狸精進門,結果我這邊每次有人給我介紹個合適的男人,他就要來搗亂,久而久之,人家都怕麻煩,不想和我這個與前夫糾纏不清的女人交往,你說說可恨不可恨?憑什麼他離婚了就可以尋找第二春,我離婚了就必須要一個人孤苦伶仃的生活啊!他憑什麼妨礙我重新找個男人成家!要是說他念舊情放不下過去的夫妻感情,自己又和小妖精日子過的美滋滋!實在是太欺負人了!”
“你方才說,方萬比較勢力,嫌棄你沒有他爸爸條件好,也沒有他的繼母形象好?”秦若男問,錢玉玲傷感的點了點頭,於是她又問,“那你心裡會怪他麼?”
“不怪,”錢玉玲回答的很快,好像早就料到秦若男會問到這個問題,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我怎麼會怪他呢,自己辛辛苦苦生出來的孩子,血管裡流著我的血,我怎麼捨得怪他!至多是當時傷心一下,過後就忘了。再說了,方萬才十歲,還那麼小,什麼也不懂,我相信他長大了就會好起來的!”
“你方才說方萬的繼母對他不好?是怎麼個不好法兒?有虐待打罵的情況麼?”
“那我就說不上來了,方萬那孩子這一點和他爸爸一模一樣,成天嘴巴比城門還嚴實,閉上了你就什麼都問不出來,問多了還不耐煩。孩子身上我倒檢查過,是沒有什麼傷痕,不過有一種虐待叫做冷暴力,這個你們做警察的肯定聽說過!把孩子扔那兒不理不睬啊,故意難為孩子讓他難受啊什麼的,這個你們一定要幫我查清楚啊!就當是找孩子順便兒了,行麼?”說到這裡,錢玉玲的眼淚真的又一次掉了下來,她擰著自己的手說,“等孩子找回來,我也管不了他們老方家有幾個孫子的事兒了,既然方達再婚,又沒把我的兒子照顧好,這一次我非得去法院起訴,讓法院知道方達是個多不稱職的爸爸,要求剝奪了他的撫養權不可!兒子以後必須跟著我!孩子到什麼時候都得跟著親媽,後媽是絕對不可靠的!”(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援,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正文 第十章 陌生姑娘
安撫好了錢玉玲的情緒,秦若男回到家已經是接近深夜時分可能是餓過了頭,她反而沒有了食慾,換了身睡衣躺在床上,腦子裡盤旋著的都是錢玉玲晚上說的那些話。
倒不是說她有多麼多麼的同情錢玉玲,對於這個離異母親,秦若男的確同情,但是在現在這個細節尚不明朗的節骨眼兒上,所有與方萬有關的人,都可能是無辜的,同時也都可能帶著嫌疑,每個人都值得注意。
秦若男不太擅長解讀別人的面相,或者說她的判斷都是日常積累出來的經驗,而非專業人士的水準,所以她並不敢僅僅憑藉著錢玉玲的表情就下什麼結論,只能說錢玉玲對孩子失蹤的擔憂,和對有可能失去孩子的恐懼都是很真實的流露,相比之下,當她談起自己和前夫方達的婚姻時,無論是氣憤還是悲傷,就都多了不少虛張聲勢的味道。
方達失蹤前,與母親已經很多日子沒有見面了,所以錢玉玲對他近況的瞭解並不算多,甚至可以被形容成知之甚少,在她心目中,兒子方萬儼然是個天真無邪,乖巧可愛的孩子,與秦若男從其他渠道瞭解到的情況大相徑庭。
從他人口中描述出來的方萬,是一個腦子聰明卻調皮搗蛋的孩子,平常上學上課都不大遵守紀律,這是他的班主任老師甚至健身中心的那兩個教練都提到過的。關於方萬逃學時候幫忙請假的老人,在同方萬父母溝通之後基本上可以確定是方達的父母·也就是方萬的祖父母所為,錢玉玲的孃家親戚大多不在本地,平時方萬與姥姥家的關係也比較淡漠,方達的父母卻因為這是家裡的獨孫所以對孩子百般呵護,可以說是百依百順。
不過這也只是方達自己的判斷,加上錢玉玲難得意見統一的附和,並沒有進一步證實,主要原因是方家的二老年歲已高,孩子失蹤的事情·方達只是打電話試探過孩子有沒有去過老人那邊,在得到否定的答覆之後,一絲一毫也沒敢透露出來方萬失蹤的事情,怕老人承受不了打擊,因此他也懇請警方暫時不要去老人那裡詢問情況,幫忙暫時瞞著,希望能夠在老人察覺之前儘快找到孩子。
方萬的零花錢平時是每週發一次,除此之外沒有太多額外的花銷,方達也沒有發現家中有少了錢物,那麼方萬身上不大可能攜帶大量錢物·無法保證長時間的食宿開銷,這樣一來,就又進一步降低了離家出走的可能性。
方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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